“這樣也行?”王二猶聞奇談。
徐有功顯是頗有信心,含笑額首。
王二抓抓頭皮,不好意思笑道:“徐兄再敘一遍吧,我怎麼覺得有些糊塗了。”
徐有功倒是耐得住煩,咳嗽一聲,清了清嗓子,道:“以劉同為首,所犯之罪計有貪贓枉法、吞沒賑災錢糧、陷害同僚、謀殺欽差四項。”
王二點頭附和道:“不錯!”
徐有功繼續道:“按我大唐律例,貪贓枉法者,贓滿十五匹處絞。”
王二笑道:“十五匹?那殺他們幾十個來回都不算冤了。”
徐有功目光是明顯肯定王二說法,但言語卻有不同,“我《唐律》另有所約,凡貪贓未枉法者,贓滿三十匹處加役流刑。”
王二恍然大悟,自嘲道:“也是,貪贓固然,枉不枉法隻在人言中。”講白了,便是看我如何說了
徐有功暗道此人反應倒快,虧得他不是大奸大惡之人,不然的話,也不知要生出多少冤案。
“吞沒賑災錢糧,這個又怎麼算?”王二問道。
徐有功回道:“吞沒賑災錢糧,當按‘竊盜’論處。凡竊盜者,不得財笞五十,得財者至五十匹處加役流刑。”
“這麼輕?”王二又是高興又是不滿,反問道:“那~陷害同僚怎麼說?”
徐有功毫不遲疑接道:“所謂陷害同僚,不過狄大人之事耳,狄大人身居末位,劉同等人卻位高爵重,屬以上犯下,我朝曆來對此均是從輕處罰。”
從輕處罰?犯了也白犯?
王二極其鬱悶,倒忘了自己找他幫忙的初衷了,憤然道:“謀殺欽差又怎麼說,這可是大不敬之罪。”
謀害欽差等於是間接挑戰皇權,嚴重損害了皇上尊嚴,確是犯了“十惡”之中的“大不敬”。
徐有功明顯有些躊躇起來,“四罪之中,便是此項最為關鍵,隻不過,欽差便是爵爺您了,您既無事,又何來謀害之說,那日荒廟之中,學生亦身摻其事,不過是強人劫財,為首者叫~叫~叫什麼來著~”
王二忍不住插嘴道:“錦豹子張橫。”話一出口便知中了對方圈套,卻是無法再收回。
徐有功嗬嗬笑道:“是了!是了!便是那錦豹子張橫。”頓了頓,繼續道:“治安不力,地方官員確是負有瀆職之罪。。。。。。”
“好了,好了,別說了。”原本最重的反成了最無關緊要的了,王二本能地爭辯道:“就算每一樣都不足致死,是不是還有個說法叫數罪並一?我就不信了,加起來還不夠殺他們?”
純粹是為爭論而爭論了。
徐有功亦不以為意,依舊慢條斯理道:“爵爺所言極是,凡二罪以上俱發,可合並處理,累加罪則,但是~”話到此處,故意停頓一小會,瞄了瞄王二,見他一副氣鼓鼓模樣,不覺暗自好笑,“文皇帝在位時,力主‘寬仁慎刑’之說,依《貞觀律》,計有議、請、減、贖、官當、免官等諸多恩典。。。。。。”①
王二雖是聽的半懂不懂,意思卻是明白無誤,不禁大為氣餒,一時無有合適言語駁斥,便雙眼直愣愣瞪著徐有功,倒好似他的不是。
徐有功不難明了他的心情,半是提醒半是安慰道:“這不正是爵爺所要的結果嗎?”
王二這才省轉過來,自己死纏爛打磨著他想法子,現如今依規按律將事情理順,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呢?
說不清,反正就是覺的心裏堵得慌。
想得通也好,想不通也罷,萬歲爺交代下來的事總是要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