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查車種
(內容提要:當年成都有“山鹿”和“白鹿”,兩種車可以選擇購買,這兩種車我都去看過。)
二王廟和清城山的兩處文管所,為市文物局的兩處主要實體。許多年後二王廟交給道家,清城山文管所在建福宮的大片建築,因申報世界文化遺產而拆除。本篇小說反映的年代,這兩處作為很大的實體,都還在市文物局的領導和管理之下。因此宣傳部的有些事,象前麵提到的拍片等活動,文物局也參加進來。這次宣傳部買車,部領導也要文物局參加。文物局的王局長本意,一是協助宣傳部買車,二是自己單位還沒有車。待上級部門買車後,請示領導也同意自己買輛車,這樣更方便文物局工作。
市委機關各部門,隻市委辦有尼桑、豐田麵包、豐田越野3輛車。政府辦有2輛豐田轎車,一輛貴州旅行車,市民勞局有一輛日本鈴木11座黃色麵包車。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的時候,這類車並不貴以豐田例,銷售價僅6萬多元,幾年後已經是30萬元以上了!市委統戰部新買一輛成都產的白鹿車,這輛車是省統戰部劃專款購買的。上麵主要考慮到來清城山、湔江堰參觀的國家級、省級民主人多。這些人年歲都比較大,有輛車方便接待這他們。
市紀委因為辦案需要,有輛北京牌212吉普車,這車也是原市委辦淘汰下來的。其餘組、宣兩部,包括工會、共青團、婦女聯合會都還沒有車。這時候湔江堰市物資局,隻能賣些汽車的輪胎等小件,隻有成都和省物資局才能賣車。我在成都參加宣傳部的會議時,聽部領導說他們正在活動購車指標,給各市縣宣傳部一輛小車指標。錢隻有各市縣自己想辦法,成都市委宣傳部沒有錢。但還不知道小車指標,什麼時候能夠落實?
1988年湔江堰剛剛由縣改市的時候,因為成都也是市在稱呼上大家還不習慣。一個縣級市、一個副省級市,兩者根本不能同日而語。聽說有一次我們遲書記,在成都市委領導麵前,說話的時候還挨了批評。遲說自己是小市、成都是大市,大市要帶好小市。閱者也許會認為這話應該沒有什麼?但成都市的領導批評說,我們兩者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係,你連我們的關係都沒有搞清楚?!又過了些時候,成都周邊的彭州、崇州、邛崍也都由縣改市,這時候叫市的區域多了,大家這才習慣過來。
宣傳部江部長提供了一條買車的信息,他一個姓仲的部隊戰友,現在成都軍區任職,當生產部的副部長。仲副部長具體主管軍轉民方麵的生產,其中包括汽車項目。這時候中國的改革,正在向廣度和深度兩個方麵擴展。部隊被允許經商做生意,生產民用產品,甚至生產汽賣給市場。國家政法部門的公檢法三家,因為法院有立案收入、公安有罰款收入、而檢察院什麼收入也沒有。國家政策仍至於規定,檢察院可以辦案罰款,將辦案所得用於彌補辦案經費的不足。
一時間許多國有或集體單位領導,被檢察院傳去談話。要他們自查工作中的不是,然後認領罰款多少萬等。連輔導站這樣單位,被他們罰款3萬元。聽一位輔導站學員,同時也是公園路供電分局任職科長的人,說過自己經曆的這麼件事。他從成都市供電局,要回200萬元的農電建設基金。有市檢察院工作人員約他談話,要這位科長交待,200萬元準備怎樣使用?科長毛了當即要將200萬元退回成都!這件事才作罷。
這類事鬧騰了好幾年!檢察院的辦公住房福利條件等,確實得到不少的改善。後來有全國人大代表提出議案,要求國家正稅養軍,正稅養公、檢、法。罰款和撥款收支兩條線,罰款一律上交財政。杜絕市場氣息商品交換,侵蝕到國家要害部門和單位。一直到上世紀九十年代後期,前麵提及的國家政策才停止下來。不過本小說反映的年代,正是這類事鬧騰得熱熱火火的時候。
聽江部長說他那位姓仲的戰友,管轄下的402軍工單位,正在生產一種叫“山鹿”的民用汽車。這種車質量和外觀都不錯,比市統戰部買的“白鹿”好!電視中有“山鹿”的廣告宣傳。江在宣傳部的會議上,建議買“山鹿”車。部領導們同意後交給秘書辦理,我開始留意這款“山鹿”車的來龍去脈。聽機關的駕駛員們講,國產小車都是組裝車;用的都是北京吉普車的發動機,汽車的外形多數是人工敲擊的。成都的“山鹿”和“白鹿”,實際上都差不多沒有兩樣。稍有不同的是“山鹿”外形,比“白鹿”好看一點。因為是部隊生產的,內在質量“山鹿”也要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