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我是怎麼想的居然同意,我從隊列中出來婦女自掏腰包,拿出一疊“大團結”。她先裝模作樣去一個空著的售票窗口買票,但裏麵的人並不理睬而是叫她排隊。結果是她也象我剛才一樣排隊,買了1張第二天中午,去北京的直達火車票。再叫我加價5元錢,時間比我自己排隊買還多!我不放心叫她拿著票,和我一道去問門口的保安,怕她變魔術把真的變成假票。保安看了後說是真票,我這才收票付103元錢。
事後回想我這人思維能力有問題,為什麼要和這種人交道?當年豬肉1.50元1斤,5元錢能買3斤多這還是小事。嚴重的是即使保安和我都看過,根據大家見到的魔術,對方仍然完全可能把票調包作假。我曾經在街頭買過一隻手機,明明可以打通的手機,付款後到我手上卻是廢品!車票比手機小得多更容易變幻。那麼我必須賠97元錢重新買票,這可是我一個多月的工資!成都人有句至理名言:有錢不買馬路貨。
回到湔縣我也是先向部長們彙報,再給省委宣傳部打電話。接電話的叫來王秘書,他詳細記下時間、車次、車箱、座號,還和我核對兩遍。我再把電話打到幸福公社農機廠,告訴李蓉明天就去北京,她高興地答應了。
第二天李蓉父女早早來到縣委,李蓉真的隻帶了隻不大的包,李書記還去見了縣委遲書記。遲在幸福公社當過書記,他們相互認識。聽大隊李書記說,遲書記知道這件事!宣傳部長向他彙報過。然後我們三人一道,從縣委宣傳部出來,去蒲柏橋頭縣車站。乘豐田麵包車到成都,再轉乘街上的公交車。車票錢和公交車錢,事前部長已經表態,由宣傳部或輔導站支付都可以。我和李書記兩人送李蓉,去成都北門火車站乘車。我買了1元錢1張的兩張站台票,和李書記一起進站,送他女兒上去北京的直達快車。李蓉攜帶著包,在自己的座位上剛落坐。一個衣袖臂上帶列車長標記的,中年女同誌就來了。她身後還跟著幾個人,分別是乘警、列車員的等男男女女。
“你就是許川部長家要去北京的客人?”女列車長問李蓉。
“對頭。”李蓉回答說,“就是我。”
“好了,你坐車就是了。”女列車長問,“去過北京沒有?”
“沒有。”
“這是我的女,她第一次出遠門。”我們的大隊李書記說話時,喉嚨有些發哽。
“小妹妹好好欣賞沿途風光,列車經過的地方,都是祖國的大好河山。”女列車長轉身吩咐跟著她的人說,“照顧好!不能出一點問題。”
那幾個人齊展展地回答說:“是……!”
她又轉身對我和李說:“你們家長請放心,許川部長給鐵路局領導打了招呼的,我們一定盡力不會有任何問題。”
李書記和我下車,站在李蓉座位的車窗前,看著列車開動我們互相揮手告別。 接下來我和李兩人又乘車轉車回湔縣,路上我們都沒有說話,下車分手也隻示意沒有語言。此後我和李偶爾相遇,也隻是點頭而已,好象我們之間再也沒有話說。許多年後李書記的9大隊,即幸福大隊開發為幸福社區。這裏的人都有樓房居家、有鋪麵出租、有產業經營,都過著比城裏更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