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幾個商議,先把車提取出來!這樣外出和辦事也方便。因為購車款項等,早就在四川湔江堰市支付了的,我們憑手續去提車。一空曠的壩子裏,停放著幾十台新製的昌河微型警車。挑選一陣子我們也說不清要那台?有昌河公司的人引薦,我也向幾個保管員,各送一包我們帶茶葉。他們向我們表明態度,說挑地下沒有漏油的。因為車停的地下沒有油跡,說明這車裝配得好。我們幾個看了後果然如此,許多車的地下都有油跡。我們選擇輛地下沒有油跡的車,保管員向我們收取30元的汽油費。他還拿出相關手續,證明收費合法,我隻得交了這筆錢。後麵章節中讀者將會看到,我們挑的這輛車麻煩不斷……。
在保管員的協助下,郭大俠將帶的警車牌照裝在車上。我們都留意到車內駕駛室儀表盤上,路碼表顯示為00003,即這車出廠隻開動了3公裏。這裏的人還指點我們,看了國產的微型警車。發動機的狀況不可能知道,隻從外表看粗糙得多!我曾問車場保管員,國產車的外殼是否手工做的?保管員說也是機器壓模,但不知怎麼回事?就是做不到日本車的光潔度,再摸索一些時候可能趕得上去!
嶄新的微型警車開進我們住宿的招待所,我記下這天的全部開支,共計177.60元。其中我買望遠鏡和眼鏡的錢,都是扣除了的這苟小美也知道。這女人挺厲害,她說自己也是市委辦派來接車的。雖然經費由輔導站開支,但是她要過目知道。出來隻幾天,我每天記下的賬目她都要看一遍。苟小美還說這是為我好,不然回去報賬隻我一個人說不清楚。有她作證才能阻住,某些別有用心人的嘴。
10月12日這天早晨我們這行人,繼續辦理有關汽車的事宜。因為是警車相關的警燈、警報器、話音裝置等,還得去南昌市公安局下屬的專門公司安裝。昌河公司給我們的大疊接車手續紙張,其中有安裝警用警報設備的頁張。上麵南昌那家公司的地址、電話、聯係人都有。回到四川省後,我們的車要憑這些手續上戶,辦理行車證、警車、警用標致使用證等。昌河公司的還人說,去南昌每次得幾輛車一道;這樣南昌廠方才好安排,下次去的時間為16日。
我在自己的小本子上記下:購汽油30公斤、59.40元,汽車的備用油桶、黃色搪瓷盆子、修車工具、必要配件等,共花費349元。我從湔江堰市轉款的4.2萬元,購車後多出80元,由這裏拿成另件衝減。在苟小美的監督下,這天的賬是這樣記的。總共開支488.00元,衝減多餘的80元,實際開支408元。我們幾個將出來的開支結算一番,到這時已經共計2476.48元。這開支扣除我自己的部分,全部為接車支出,苟小美對此表示認可。
在選購汽車配件的時候,我為宣傳部拉達車駕駛員,閔師傅買了副通光的防眩眼鏡。這種眼鏡價格不菲一幅30元,戴上後晚上會車,對麵燈光照射眼睛不會看不清。郭和鄭兩位師傅眼睛有些近視,他們開車時要戴自己的眼鏡,這種通光眼鏡用不上。(後來聽閔師說,這種眼鏡在成都貴得多,要50元一架)在選購汽車配件的時候,出了點看似很小的問題。就這點小事給我們這次接車,造成無窮的麻煩,差一點不知怎麼回家?
事由是:昌河公司汽車配件銷售部,那位中年男售貨員很有經驗。給我們拿了一隻汽車的“白金”,即7元1隻的發動機點火器。他說這東西很容易壞,帶著在路上隨時可以換。老練的汽車駕駛員,都要帶隻“白金”在身邊。但我們同行的鄭師傅堅決不要,說這玩意兒路上修車鋪子多的是。隨時壞了隨時都可以換,價格也不貴隻幾元錢一隻。
鄭和我一樣都是1971年到縣委機關,我們都在交通班一起幹過大半年。後來我去打字室幹了10年,他在交通班騎自行車、騎摩托車也幹了10多年。鄭自己學習駕駛後,改行駕駛機關生活車還不久!郭大俠剛學會開車,肯定說不出荔枝圓圓。我根本就不懂汽車,隻好聽鄭的師傅的。已經拿出來的“白金”,放回貨櫃的時候,那個售貨員一臉茫然!(文廟山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