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1 / 1)

本來我睡得好好的,可是呼吸忽然不順暢,睜眼看,一隻手捏著我的鼻子。

他倒理直氣壯,他說,誰讓你占我便宜來著,你睡覺就好好睡啊,傻笑什麼,怪裏怪氣的。

其實我剛才是夢到張超優騎著自行車,後麵載著我,一起穿梭在一片桔梗花海之中,結果就被他吵醒了。

說起這個就來氣了,在他的背上狠狠地掐了一把,我說,搞清楚,昨天晚上是你死命拽著我的手,還可憐兮兮的叫我不要走的?!難怪連那個長發美女都不願意多走幾步進來看看你!

一直嬉皮笑臉的他停止動作,認真起來,他說,什麼長發美女?又低下頭,自言自語著,她真的來看過我嗎?

果然是個外貌協會,一聽是美女來過,魂都飛走了。站起身,眼睛瞥向窗外,這才發現太陽都來了,抓起背包,我吼道,不知道!不要問我!

一路衝到醫院門口,攔下出租車,不一會兒又被司機趕下來,理由是,沒錢?滾蛋!

張那麼大還是第一次這麼狼狽,衝著住院部默念,林遠帆,下一次我一定要拔下你的針頭!

反正要遲到了,遲到一分鍾和十分鍾根本沒區別,還是走的去好了。

低頭走著,前麵一輛自行車停在身前,抬頭就看見黃峰,陽光照在他的側臉上,黑色的頭發在金色的陽光照耀下,有點栗色的效果,穿著白色校服的我印在他的瞳孔裏,好像日漫少年的眼,那裏麵有亮晶晶的,很漂亮。

原來他也有帥氣的一麵,隻是從前怎麼沒有發現呢,是因為總是有人搶在他前麵出現在我的視線裏,所以就看不見他了嗎?

如果我掉進水裏,我希望有人拉我上岸,而不是自以為有情有義的陪我一起死,兩年前,在我昏倒的時候,張超優像天神一樣出現了,就連和林遠帆的初見,也是那樣突然,長得也不差,算是天神吧,認識他後,我就變得特別倒黴,是他讓我知道了張超優身邊有方娜的存在,搞得我現在危機感十足,是黴神。

在太陽下感受陽光,和在小黑屋裏發現一縷陽光的感覺是不一樣的。

在太陽下是很美好,不過在陰暗的屋子裏觸及陽光,會更溫暖,更珍貴。

那他是什麼呢?太陽神好了,反正他總是喜歡遊走在花叢之間,可不是雨露均沾嘛。

每個少年都可以是天神。

我都要遲到了,還在想這些亂七八糟的,他調轉車頭,後車座近在咫尺,他是,再不走要遲到了。

歡天喜地的跳上去坐好,一路上都在探討“完車歸楊”的問題。

我說,虧你還是書記的兒子,這種小便宜都占,真是看錯你了。

她說,下次下次。

每次都這麼說,可總是忘記,不要跟我說下次。我說。

這次真的不會忘記,我保證。他說。

為免他又忘記,讓他長點記性,在他腰上掐了把,他疼得“嘶”一下,車晃晃悠悠的,七姑娘,這是大馬路,你要和我一起死在這兒啊。

我說,呸,和我一起死,你還沒這個資格,哦對了,林遠帆身邊是不是有個長頭發的美女啊。

看他剛才在醫院的反應,那個美女對他很重要吧,是怎樣的女生能讓他這麼激動啊。可結果很失望,大黃蜂說他也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