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時代的我呆頭呆腦,性格怪僻。不過也不是說我就一點長處都沒有,我可以一言不發,埋頭寫作。寫作成了我主要的生活方式。
要是說在上大學之前我沒有喜歡的女同學,那時不太可能的。隻不過那是一種帶有欣賞的性質的喜歡,而不是單純的喜歡。應該說無論是小學,初中還是高中,我都或多或少地對某位女同學產生過好感。隻不過,那種感覺並沒有持續很長時間,畢竟那個時候的我還什麼都不懂。
前麵有說過,我剛開始上小學的時候的女同桌是一位厲害人物,不僅學習好,而且多才多藝。有這麼一位同桌當然是罩不住的了,因為太過優秀,幾乎班裏的每一位男同學都想和她同桌,而我當然是不同意的了。就因為這樣,險些挨到他們的拳頭。既然有這麼多“情敵”來哄搶,那我就更不能拱手相讓了。於是我告訴我的美女同桌,無論如何也不能答應和別的男生同桌。我的舉動倒讓她覺得雲裏霧裏,到最後隻有我的同桌蒙在鼓裏。不過,我們也一直是同桌,這樣的情形一直持續到二年級。原因是二年級的時候我轉學了。
別看當時我們都是小學生,不過那個年代的男孩子是一種占有欲極強的動物。不論是活潑好動的男生還是默不作聲的男生都有一種把好的東西據為己有的心理,小到一毛錢,大到一個人。沒錯,我指的就是同桌。好在那個時候班裏的男女比例還算是均衡,基本上大家都是男女混坐在一起。雖然那個時代人們的思想不像現在這樣開放,但也沒有過去那樣保守。不過,同桌歸同桌。兩個人如果稍微搞一點小動作還是會被說閑話。所以,那個時候男女生稍微親近一下也是不可能實現的。
不過那幾年有一個特別有意思的現象。在小學期間,如果男女生手拉手在一塊兒,人們會理所當然地認為這是一對兒兄妹或者是姐弟;如果上了初中之後,即使是兄妹之間手拉手都會被當作是在談戀愛。其實對於這個現象我很是不理解,一直到現在我仍然不理解。現在看來,我覺得那個時候的人們思想太過狹隘了,就算是手拉手又能怎樣?說不定兩個人真的就是從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馬,關係就是很好的朋友,朋友之間拉拉手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麼?然而人類的通病就是先入為主。很多事情都會想當然,以訛傳訛,最後往往釀成了不可收拾的場麵。這會讓人很是傷神。
再回來說我的那個同桌,其實一年的時間也並不短。對於小孩子來說,在學校裏同桌算是那個時代和自己關係最好的人了。雖然在外人看來這都是些小兒科的東西,但是在我們的記憶裏那是最珍貴的一段時光。我小學時代能夠和這個美女同桌一塊學習,也是一件非常幸運的事情。雖然我們的同桌緣分沒能一直持續下去,但至少我已經能夠學到很多東西了。我也沒想到我喜歡的第一個人會是我的同桌。如今,對於她的記憶,在我腦海裏也許隻殘存了一些依稀的淡薄的影子而已。時間真的是太久了,我有十幾年沒再有機會見到她。也許,我們的同學緣分,我們的同桌緣分,就已經定格在十幾年前的那個秋天了。
初中時代說實話我連自己是怎麼過的都不大清楚了。那個時候過日子就像是寫作業一樣,少一天是一天。我們都盼著能早點初中畢業,四年的時間並不是那麼很好消磨的。既然不好消磨,那麼我們就可以找一些事來做。上了初中之後貌似男孩子聊天的內容和女生有關的話題多了起來,而女生們也是如此。不過,我對於我的初中生活的印象並不是十分深刻,沒有什麼事是我刻骨銘心的,也沒有什麼人值得我去留戀。
那個時候,很多男同學都喜歡搞一點惡作劇之類的小動作。而被搞惡作劇的同學大多數情況下也是一笑了之了,但是有些惡作劇實在太過了,最後連老師都被驚動了。我就經曆過這樣的惡作劇。那個年代的初中生們,談戀愛似乎成為了校園裏的新時尚,雖然這是學校明令禁止的,不過每天上學放學的時候,學校裏麵卿卿我我,膩膩歪歪的男生女生還是數都數不清。大家也經常拿班裏的某位男生和女生來開玩笑。
有一天,坐在我前麵的女同學很是神秘地看了看我,搞得我像漢奸一樣狼狽。我以為我做錯了什麼事情,她竟然用那種眼神看著我。然後,隻見她從書包裏拿出一個像信封一樣的東西,貌似信封是鼓鼓的樣子。然後遞給我,小聲地說,這是七班的一個女生給你的。我的第一反應是:錢。不過她告訴我是情書。情書?這令我很是納悶兒,好像別的班級沒有幾個我認識的同學吧……再說了,我認識的,在腦海裏有印象的外班同學都是老爺們兒啊!不管三七二十一,我還是打開看了看。結果,好長的一封告白信。我看得雲裏霧裏。嗯,文筆還不錯,一套一套的,差點把我套進去,說實話,寫得就跟真的一樣,我還真的以為有人寫情書給我呢。不過轉念一想,這個學校,人生地不熟的,誰會認識我啊?可是不管怎麼說,我還是按照上麵的格式給回了一封“回信”。這一回不要緊,一個星期之後我才知道我上當了,原來這是好幾個同學見我悶悶不樂,合夥起來搞的惡作劇。不過形式不太對,最後班主任知道這件事把他們幾個狠狠地批評了一頓。更重要的是,這次惡作劇連我的同桌都參與了。真的是萬萬沒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