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有一個美好的童話般的夢,卻在現實的擊打下分崩離析。
至少到至今為止,心中仍然要存有美好的夢,沒有夢就沒有未來,也缺失了生活的動力;然而誰都知道夢是虛幻的,是不可能實現的,是烏托邦。我的烏托邦,開始於中學時代,被我自己扼殺在中學時代。
剛剛上初中的時候也就是十一二歲的年紀,可能班裏有一個或者幾個年齡偏小的同學。其他人我不知道,對於我自己,我喜歡讀名著,讀和文學有關的書籍;喜歡歸喜歡,我真正讀的最多的是作文雜誌。我很好奇,這些印在紙上的文字都是出於我的同齡人之手,無論是閱曆、知識、還是成熟度,他們可能也就和我一般,但是他們就能夠寫出這樣的文字,他們的文字就可以被全國的同齡人看到。我就時常在想:我是不是也能夠像他們一樣讓別人也能夠讀到我的文字。於是,我也開始“蠢蠢欲動”了起來。
論文筆,我不是班級裏最好的,也不是數一數二的,如果文章有等級製度的話,那麼當時我的文章隻能算是最平民的水平,勉強及格。所以,我對自己並不自信。上初中的第一篇作文,由於我的底子薄,沒基礎,所以就抄襲了課本中的內容,結果可想而知,不光同學們嘲笑,連老師都對我失去了信心。當時我隻想找一個縫兒鑽進去,這可能是我最尷尬最丟臉的一次經曆了。大概也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我開始瘋狂地惡補文學,也就有了後來的各種書籍的洗禮。心裏隻有一個想法,那就是讓這群人早點後悔,他們要為嘲笑我付出代價。
其實,當時語文老師布置的家庭作業裏麵有一項我覺得很有助於寫作能力的提升,那就是寫日記。寫日記和寫作文相比有很大的自由度——寫作文要考慮字數是不是夠,要考慮題目是不是合理,要考慮題材是不是符合要求;而寫日記可以隨心,想寫什麼就寫什麼,不必在乎字數,不必限定題材。這樣寫下去每個人都會發現自己所擅長的題材和文風,那麼每個人的文章都是帶有特定符號的。不過對於十一二歲的孩子來說,寫日記無非就是寫一天裏發生的事情,以及自己的感受,說白了就是流水賬似的文字堆砌。我覺得與其這樣還不如不寫,要寫就一定要寫一點不一樣的東西,要寫一點能夠把自己和別人區分開來的東西,事實上我也是這麼做的。
可能其他人把寫日記當成每一天的任務,當成實實在在的家庭作業;而我是把寫日記當成自己的寫作練習來看,我根本不在乎自己寫的是什麼文體,也不在乎自己寫了多少字,隨心而寫,日記是屬於自己的東西,如何使用和塑造隻有自己說了算。隻是初中時期的我過於叛逆的性格讓我和周圍的一切都格格不入,這些也確實給我帶來很多不利的影響,但是那時的我開始不再相信任何人,要我平心靜氣地處理事情我做不到。
事實上,我會把寫日記當作是宣泄情感的一種最有效的方式,如果沒有人聽,那麼寫出來比憋在心裏要舒服得多。因此,我的日記本裏麵的內容很是豐富,要麼就是宣泄不悅,要麼就是遇到事情的感悟,要麼就是一篇單純的作文。我和語文老師也交流得很多;等於是說日記本就是我的話匣子,裏麵裝滿了我想說的所有的話。
十一二歲的少男少女喜歡青春小說,就是帶有男主女主轟轟烈烈的校園小說。雖然家長和老師不讚同我們看這類書籍,畢竟從年齡上來講不適合,但大家還是願意看,不求看得懂,隻是幻想自己也能有同樣的境遇。不過,藝術是源於生活卻高於生活,一切也隻是我們的幻想罷了,電視劇或者小說裏的唯美情節永遠不可能在現實生活中出現,或者說出現的幾率微乎其微,就算是發生了也不會在自己身上發生。我暫且叫它夢幻之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