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4 關於柳景平的貪腐舉報信(1 / 2)

No34 關於柳景平的貪腐舉報信

蒙辛博又點了支煙,還是無法平靜。這是一次打倒對手的絕妙機會,此機一失,前途或許會增加不少的變數和難題。

但在他的內心深處,蒙辛博並沒有感到絲毫的快意,那不是他真正期待的:他不希望通過非正常的途徑,或者傷害的形式去打倒對手,他想像的是像武俠小說裏的俠義之士一樣,真刀實槍地,憑武藝,憑內力,成就一段高手之間的巔峰對決的傳奇。

同時,蒙辛博也知道競爭從來不是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的,背後使黑手,腳下設絆子,幾乎成了政治行內的常規。不過,他不屑於這麼做,也許真是他內心的信念,也許是忌憚王誌光莫測的心思。

剛才王誌光讓他去看了一封舉報信。

這類舉報信現在鋪天蓋地,署名主要領導收或某某黨委書記收的,多的時候一天有十幾封。秘書收到這類信件,一般會十分謹慎,分名別類予以處理:一是,舉報信是不是署名的,如果是署名舉報,可以先調查一下,摸清情況,主要是摸一下是否有真憑實據,如果有,再呈送書記;二是,如果是匿名舉報,要仔細看一下舉報的內容,如果隻是籠而統之,含糊其辭,直接歸檔就是,如果雖然是匿名舉報,卻有真實依據的,也可以遞呈給書記。

王誌光給他看的是一封匿名舉報信,舉報的對象卻比較特殊,是市委副書記柳景平。列出的事實有兩個:一是柳景平副書記與去年三月份的梅溪碎屍案有關,碎屍的屍主是一名叫做梁君如的美女,這個梁君如曾經是柳景平的情人;二是九天鞋業在批地建廠時,為了降低地價,減免有關賦稅,龍浩天送給柳景平兩百萬元人民幣和五萬美元。另外,舉報人還列出柳景平有十幾套房產,兩套別墅等等。蒙辛博相信,舉報人一定掌握了很機密的資料才這麼做的,也可能是內部權力鬥爭。

蒙辛博一邊看著舉報信,一邊在心裏琢磨這件事,如同咀嚼一塊鵝掌,皮有皮的味,筋有筋的趣。

就像上麵講的那樣,各位領導每天都收到各類匿名舉報信,大多數這類信件,根本無法到達領導的手裏,因為這類信太多,每一個舉報人,同一宗舉報,一定發給了每一位領導,領導如果逢信必讀逢信必複,大概大部分時間要耗在處理舉報事項之中。所以,幾乎所有的部門,處理這類信件都遵循一定的原則,隻有少數符合原則的舉報,才會送達到領導手中。而領導對於這類舉報,多半是看過也就看過了,並沒有下文。

按照規定,所有呈遞王誌光的文件前麵應該有一個文件處理簽,誰簽收的文件,什麼時候簽收的,經曆過哪些部門,哪些領導看過,均有記錄,但這封舉報信上沒有這些處理痕跡,也就是說,根本沒有走程序。

這封舉報,肯定不止送給王誌光一個人,說不定自己的名下也有一份,或者辦公室還沒來得及處理,或者辦公室根本隻當做匿名無據信件,做了歸檔處理。至於王誌光的處理,更是意味深長。他並沒有把紀委書記丁新華,或紀委副書記陳小傑叫過來看舉報信,而是叫了他這個政法委書記。難道僅僅是因為涉及到去年的那起無名碎屍案件。對於一個幹部的調查,特別是有涉及貪腐方麵的調查,應該先由紀委立案,再讓公安檢察介入。而且,如果是具體辦理案子,應該把公安局長或分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一起叫來才對。現在,隻叫了蒙辛博一人,是叫他組織政法部門介入調查?還是僅僅知會他有這麼一件舉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