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指使人可能就住在城北路建設銀行附近。吳彥良和肖傑輝都住在這一範圍內。
因此,馬斯科得出兩個結論:一是捉奸事件和爆炸事件是同一指使人所為;二是吳彥良或肖傑輝可能就是這兩起事件的指使人。
由此,馬斯科做出決定,逮捕兩人。
當然不能以上述猜測的結論,以莫須有的罪名逮捕他們。他和雷奧、姚曉林商議,由雷奧帶人收集吳彥良的犯罪事實和犯罪證據,從暴力犯罪的角度抓捕此人;由經偵支隊收集肖傑輝的經濟犯罪事實,先不管他罪輕罪重,隻要擾亂了經濟秩序,觸犯了法律,抓捕歸案再說。兩個部門分頭辦案,異地關押,但落腳點放在捉奸事件和爆炸事件上,獲取他們或段永海與這兩件事情的關聯信息。
待他們被抓捕後,再從不同的渠道把吳彥良、肖傑輝被公安抓了的消息透露出去,以不同的方式傳遞給段永海,讓段永海誤以為他們是因為針對蒙辛博的事件而遭殃的。
社會上流傳官場的段子,說:不查,個個是清官;一查,個個是貪官。其實商場也一樣,不查,個個暴發戶,一查,個個雷政富。商場的人,吃喝嫖賭、偷稅漏稅、強賣強買的事誰沒幹過?沒幹過,你絕對發不了財。何況,吳彥良、肖傑輝是兩個有黑社會背景的人,一個靠打架鬥毆、敲詐勒索發家,一個因為給黑社會提供國家秘密離職,他們怎麼會沒有搞過違法犯罪活動?隻是沒有人去認真調查罷。
所以,當馬斯科派人抓捕他們時,根本用不著采取栽贓的辦法,將並不存在的罪名強加到他們身上,他們身上已罪孽昭著。
第二天晚上,吳彥良、肖傑輝相繼落網。
事發突然,吳彥良沒有一絲不祥的預感,他覺得捉奸事件雖然暴露,但他打帳使用的是匿名、電話使用的是“假音”,沒人能夠查得出來,何況過去了這麼久,他沒再跟那邊聯係。對於公安來說是斷了線索的案子,無頭緒了。他甚至還陶醉在自己高明的手段裏,以為那台“假音”手機還可以繼續用在其他搞怪的行動上。他把裝著電話卡的“假音”手機關了機,鎖在自己的保險櫃裏。
誰知,警察從天而降,同時帶著拘留證和搜查證,把他及從他辦公室搜出的所有帶有罪證性質的東西,給他簽字畫押後,全部帶回了公安局。
開始,搜查的警察並不知道這台手機包含著什麼秘密,以為水貨手機是吳彥良與情人聯係的工具,放在保險櫃裏,隻是防止被夫人搜了去。甚至在案情彙報材料裏,都沒有提及。
雷奧有個習慣,在審訊前,對案件涉及的所有證據,他都要例出清單,如果有鑒定結論、書證或口供材料,他還要摘出要點。這天晚上,他帶隊抓獲吳彥良,便帶回候問室訊問,沒有參與搜查。第二次訊問前,他來到證據室,邊查證據,邊構思審訊提綱。
這時,他發現了手機。兩台手機,與吳彥良的錢包、手表、佩玉放在一起。一台新潮的蘋果手機開著,一台明顯的水貨機卻關掉了。雷奧翻看著蘋果機上的通話記錄、信息、聯係人,一切正常,顯然是吳彥良隨身使用的手機。接著,他打開水貨機的電源開關,鎖屏密碼隻能鎖住門外漢,鎖不住真正的專家。
水貨手機裏隻有同一個號碼的幾條通話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