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一點證據都沒有,難道真的要讓凶手逍遙法外嗎?”陽光對著兩具屍體觀察了一整天,可是卻一點頭緒都沒有,他明明已經知道誰是另一個凶手了,可是卻苦於找不到證據而自怨自艾。
他轉身看著那兩具容貌全毀,醜態百出的焦屍,聯想起她們生前的音容笑貌,“不行,她們可是小花兒的堂姐堂妹哪,並且死得如此淒慘,假如我讓凶手逍遙法外了,我還有什麼麵目再見小花兒,我還算什麼偵探哪?”
此時,在陽光腦海裏隻有一個想法,隻要不觸犯法律,隻要能抓到凶手,任何方法都得試一試!
中午時分,律師過來了,他召集了所有當事人宣讀了李耿明生前立下的遺囑。
遺產共分為三部分:
三分之一留給他妹妹一家,另外三分之一如果小女兒能平安無事歸來就留給她,倘若遭遇不測就留給男朋友譚飛,剩下的三分之一直接捐贈給慈善機構。
至於該所房子就贈給阮明透小姐!
宣讀完畢!
現在李翠華已經死了,換言之譚飛就是三分之一的遺產繼承人。
陽光聽完遺囑後,整張臉都翹起來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一肚子的火,但又不知道他在氣什麼?
“不會吧,我跟李大叔非親非故,他居然把房子送給我?”阮明透不可置信但又欣喜的說。
宋警長:“看來你在他最後的那幾天裏真是把人家給哄開心了,曉彤你得好好的跟你妹妹學學!”
阮曉彤苦笑著臉,有點不服氣,但又無法發泄,也隻能強忍著。
“太好了,小珠珠你大舅留下一大筆遺產給你們,看來你下半輩子不用愁了!”陳曉娜嬉笑的拉著花珠的臉,很是刁蠻。
回到房裏,陽光緊關著門,一拳打在牆壁上怒火衝天的說:“可惡,我絕對不會讓你繼承遺產的!”
偵探手冊曾經說過,當證據不足而要緝拿凶手的唯一方法——凶手自掘墳墓。
夜晚,看守犯人的警察打瞌睡,不慎將桌子上的煤油打翻在地,熊熊的烈火燃燒了起來,炊煙嫋嫋升起。
火燒眉毛了,犯人大喊:“快救火呀!”
眼看著大火就要燒到她了,情急之下她看到地上有塊石頭,連忙拾起石頭砸開手銬,打破窗戶落窗而逃。
“少爺,少爺快開門呀!”保姆敲門連連喊道。
譚飛聽到了保姆的喊聲,立馬開門,見她滿臉粉灰驚慌失措,焦急的問說:“祥阿媽,你怎麼跑出來了?”
“著、著火了,我跑跑……”在過度驚慌下,她言語表達不清晰。
譚飛問:“沒人跟蹤你吧!”
“少爺,你放心,絕對沒有!”
譚飛舉目四望,屋外空無一人,他適才放心。
“祥阿媽快快進來。”譚飛倒杯熱茶給她壓壓驚道:“今晚你先在我這裏睡吧,然後明早我安排船讓你遠離這裏,往後你就重新生活吧!”
“嗯,好的,少爺,可以活著離開已經是超出我的預料了!”
“切記什麼話都不要跟別人說。”
“是的,少爺你放心,我什麼都不會說的!”
“要你替我頂罪真是辛苦你了!”
“哪裏的話少爺,反正李耿明和他老婆都是我殺的,我再替你多認三條殺人罪又有什麼關係,以後譚家就全靠你了!”
“放心吧,祥阿媽,我會重振譚家的威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