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是陳母,她一直以為她一直沒孫子是因為兒媳婦兒身體有問題。萬萬沒想到竟然是自己兒子不願意生?
不過老太太也是一堆的歪理,並不是一個講道理的主兒,即便是親眼聽到,她也不願意承認。
“一定是你這個賤人在外麵做了什麼對不起我兒子的事情,所以我兒子才推脫不肯跟你生孩子的。”
桑月翻了一個白眼,理都沒理這個老太婆。直接轉身走了。
陸甜沒腦子,人倒是不算太壞,可是她這種不自知的壞才是真正的叫人心寒。
桑月被人叫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女魔頭,可她一向恩怨分明,敢作敢當。敢生不敢養?搞笑吧?
陳家一家人就沒有一個好東西。原主被害得那麼慘,她不會讓陳於晉一家好過。
不過眼下倒是不適合提出“起訴離婚”,以免陳於晉有防備。畢竟陳於晉有眼睛,知道原主是怎麼對他的,在他看來,原主跟他提離婚肯定是因為一時生氣,但是原主不會跟他提出起訴離婚。
因此桑月還有一段時間可以準備。
桑月這一方麵懂得並不多,不過可以谘詢律師還有係統。
一個月之後,桑月搜集了陳於晉出軌的證據以及做了一些準備,就正式向法院起訴離婚。
桑父桑母的財產都有遺囑注明贈送給桑月個人,並且不作為日後女兒和未來丈夫的共同財產,所以無法進行分割。
至於婚前桑父桑母給女兒的股權,他就更沒份了。父母之愛子,必為之計深遠,桑父桑母對原主愛的深切,早就給女兒把一切後路都找好了。
簡言之,陳於晉能參與分割的隻有桑月名下的少量現金,還有兩棟房子。
當初為了桑月念書方便,桑父桑母給女兒買了一套二居室。因為她一個人住用不著多大麵積。對桑月而言這套房子裝修的十分溫馨。可是對陳於晉而言,這房子不僅麵積小,而且價值還低。
除此之外,就隻有他們的婚房了。
陳於晉是要臉的人,本來自己就是“入贅式”婚姻,他好意思要嶽父嶽母婚前為妻子置辦的婚房嗎?
況且婚房寫的還是桑月一個人的名字。按照新婚姻法,這婚房和二居室也屬於婚前財產,他也沒份。
所以真正算下來,他能分的也就是桑月手裏幾百萬的存款。
原主從小就是個白富美,不愁吃喝,花錢也不太節製,銀行卡裏的現金數量並不多。股票基金等各種理財倒是不少。隻可惜這些都是原主婚前父母幫她辦理的信托機構在處理。
家族信托是有指定受益人的,已經不再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瓜分。是否中斷管理也得問桑月個人的意思。
而陳於晉出軌,孩子就是鐵證,作為過錯方,桑月完全可以請求少分財產給他。
完全不分財產是不可能的。桑月也隻能盡可能的把自己的損失降到最小。
“真沒想到,有一天我竟然會代理你的離婚案。”
桑月麵前坐著的是一名穿著通勤套裝的職業女性,襯衫是花邊的,帶著幾分俏皮,她是原主最好的朋友,叫蕭雨棋,是一名律師。
“當初我就跟你說過,要慎重考慮,不是說鳳凰男不好,隻是鳳凰男是個好的概率極低。”
“大律師,你說這話有法律依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