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起來還挺久遠的,當初林芸考上大學,林母這樣的缺然拿不出錢給女兒讀書,可是她當時也是愛護林芸這個女兒的,再者,一個女大學生總比女高中生之前。林母就豁出去臉麵回家哭,林芸的外公外婆也心疼林母這個離異的女兒。
就主動拿出了幾千塊錢給林芸做學費。
有鄰一年的學費,林芸順利上了學。這姑娘也的確是個好姑娘。為什麼桑月認可她,也是因為她能夠靠著自己的努力攢夠大學的學費和生活費。
這對一個十八歲的女孩兒而言並不容易。
就這樣的一個女孩,桑月覺得,如果不把桑英俊好好拾掇拾掇,他根本就配不上人家。桑月本來都想好了,如果桑英俊爛泥扶不上牆,那幹脆就順著林母的意思把林芸肚子裏的孩子打了,拆散兩人算了。
雖然林芸肚子裏的孩子無辜。可現實一點,攤上桑英俊這麼一個懦弱的“姐寶謀,還有林母這麼一個無底洞對人家女孩子而言才是一個災難。
所幸,桑英俊沒有讓桑月失望。
順利住了下來,林母又開始討價還價,覺得女兒一個月給自己兩千塊錢太少了。
這要是以前,林母可能不會覺得一個月兩千少。她租房子一個月幾百塊,縣城的消費並不高,一個月兩千塊錢,除去吃飯交房租水電,每個月還能剩下一部分買衣服。但自從拿了那二十萬並且馬上痛快的揮霍掉之後,林母覺得一個月兩千太少了。
林芸本來看著林母幫自己抱了一會兒女兒,心裏升起的幾分溫情立馬就散了。她知道自己笨嘴拙舌的不過林母,幹脆就閉緊了嘴巴,一句話都不了。
林母怎麼,口水都幹了也不見女兒鬆口,頓時把外孫女兒往女兒手裏一放,扭頭就打算走。結果剛到門口就想到自己如今沒地方去了。租的地方每都有人來堵。
現在是法治社會,那些人雖然不至於作出什麼事情來,但是那些人都是討債的好手,她現在欠他們的錢,她也怕那些人纏著她不放。就算不做什麼都夠煩的。
林母這麼一想就又厚著臉皮回來了。林芸還是不搭理她。
桑英俊回來一看丈母娘在也有些為難。家裏地方是夠大,但是事情的經過他也都清楚了,本來還以為丈母娘想開了,才會讓妻子帶著戶口本找他。
可實際上卻是姐姐替他給了聘禮,丈母娘才肯放人。
當然,人家辛辛苦苦養大一個女兒,給聘禮是應該的,但他這個丈母娘當初可是咬死了不鬆口,甚至不給二十萬就讓芸芸去打胎的。這樣的丈母娘,桑英俊當然是沒有好感的。不過畢竟是長輩。
桑英俊經過這段時間的勞作之後,整個人都升華了。
但畢竟他對這個丈母娘沒好感也不知該怎麼相處,幹脆就當人不存在,該好吃好喝的就好吃好喝的招待著,每自己該幹嘛就幹嘛,假裝沒看見。
回頭桑英俊就找了姐姐桑月去尋求幫助去了。這方麵他還真是一點經驗都沒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