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老太也是個沒啥主意的,聽兒子一下意識的就是勸,“開超市有啥不好的,你這才開了多長時間啊?”
陳遠這人,起大道理是一套一套的,原本他也是猶豫不決,不過聽他媽這麼,就立馬像是找到了什麼理由似的。
“媽,你是不知道開超市有多煩,每那麼多貨要理,我還要一整坐在店裏,有這時間我搬磚都能月入上萬了。”
陳遠讀書的時候就喜歡玩網遊,網遊這一塊其實也有工作室在裏麵練級,打金幣換人錢,行情比較好的時候,一個月確實能上萬。
但是隨著工作室越來越多,市場被打亂了,遊戲公司方麵也非常痛恨這一塊,就時常封號什麼的,現在幾乎沒多少賺頭。
開超市之前,陳遠每就在家玩電腦,每個月賣金幣的錢大概在兩三千左右,吃不飽餓不死。總之沒多大出息。
原本陳遠如果沒結婚,家裏老房子造好了,又沒什麼外債,混混日子是不錯的。
但是現在她跟原身還有個兒子要養。這點錢就捉襟見肘了。
這不,一家人就聯合起來攛掇著原身拿錢出來給陳遠創業。
原身父母留下來的那一百多萬,除去分給弟弟桑樹的,剩下那幾十萬全砸進那個超市了。陳母本身不是一個多有主見的女人,聽兒子這麼,對兒子立馬就心疼了起來。
“都怪我跟你爸沒本事,現在你開超市的錢還是你媳婦兒拿的,讓你在她跟前矮一頭。”著,陳母看了一眼桑月那屋,“你看看她,森都已經八個多月了還賴在家裏白吃白喝,也就咱家人好才讓她懶在家裏啥事都不幹。就媽那時候,媽懷你八個月的時候還坐著幹活掙錢呢。”
陳母抱怨歸抱怨,這會兒對這個兒媳婦兒還不太敢頤指氣使。
倒是陳遠是個混不吝,被親媽這麼一抱怨,立即就道:“我一會兒就跟她,讓她去看超市,孩子都八個多月了,而且平時都是媽你在辛苦帶,她整躺著等著人伺候。這像什麼樣子?”
頓了頓,他又道:“正好讓她去看店,我在家搬磚多掙點錢。”
陳遠越想越是這麼一回事。
陳母也覺得兒子的有道理。回屋後陳遠一屁股就坐在床上,順勢就躺了下來,“咱家的店被人撬了,我已經報警了,不過追回來的可能性不大,我覺得我適應不了,要不我還是繼續在家搬磚吧,明你去看店。”
陳遠一邊一邊拿著手機在刷某音,完全不是詢問的語氣,而是肯定的語氣。
跟陳母比起來,陳遠對原身這個妻子的態度更加的理所當然。作為枕邊人,他當然看出原身的軟弱沒主見,一般他什麼原身就聽什麼,從來都沒有怨言,原身慢慢的也就習慣了被捧著了。
並且完全不覺得自己這麼對妻子有什麼不對。
在原劇情中,正是因為原身被陳遠安排去了超市,結果來也怪,原本生意不好的超市在原身去看店之後竟然慢慢好了起來。每個月的收入是陳遠看店時候的好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