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花隻得望著林智驍搖了搖頭。
林智驍掃了眼幺叔,轉眼望定黃金花道:“一個被老公故意無情拋棄的妻子,完全沒有替拋棄她的老公去盡贍養老公父母的責任。陳鶯嫂子這種遭遇的關鍵在於,她老公主動拋棄了她,她隻是一個被拋棄的角色。大家說說,是不是這樣呀?”
陳鶯被扒灰仔老公所拋棄,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大家紛紛稱是。
林智驍總結著他的發言,道:“這事無關男方父母需要不需要陳鶯嫂子贍養的問題,所以我國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才會規定,夫妻雙方分居兩年以上的,可以向法院以夫妻雙方感情不和為理由申請離婚。陳鶯嫂子的老公主動拋棄她已長達四年多的時間,陳鶯嫂子早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了。各位,這是我的見解!”
黃金花駁不倒林智驍說的話,心念電轉,立即道:“那也得證明也老公是主動失蹤才行呀,是吧?如果他老公也是被動失蹤呢?那陳鶯嫂子是不是就該承擔起贍養她老公父母的責任來呢?”
這個問題不僅混淆了誰負有舉證男方是被動失蹤的責任問題,還把不可能證明的責任,強加到了陳鶯嫂子的身上來。
就是說,陳鶯嫂子要是不能證明你老公是主動玩失蹤,你就必須擔負起贍養你老公父母的責任來,就不能提出離婚要求。
黃金花的這個問題夠毒辣!
但黃金花這個毒辣的問題,也存在一個致命的漏洞。
如果陳鶯嫂子的老公是主動失蹤,她就可以主動提出離婚要求;如果她老公是被動失蹤,四年多了,陳鶯嫂子也可以申請宣告她老公失蹤而解除婚姻關係,重獲自由之身。
但真正成問題的是,如果通過宣告阿平失蹤來達到離婚的目的,陳鶯嫂子倒真的要負起贍養阿平父母的責任來。
因此,如何不通過宣告阿平失蹤這個途徑來達到離婚的目的,就成了林智驍應該考慮的問題了。
林智驍微笑著對黃金花道:“先不說大家心裏都清楚,她老公為什麼要主動玩失蹤。單就對她老公被動失蹤的舉證問題來說,舉證的責任並不在陳鶯嫂子身上。因為扒灰仔的身份,備受村民們的嘲笑,她老公心理上極度壓抑,這才在替父母生下傳承血脈的兒子後離家出走,這是全體村民的共識,並不存在任何的疑問。因此,陳鶯嫂子指稱她老公主動失蹤,是一種主動拋棄她的行為,陳鶯嫂子有足夠的理由來支持這種指稱的。但要硬說她老公是被動失蹤,那舉證的責任就在指稱她老公是被動失蹤那一方身上,而不在陳鶯嫂子身上。這就是法律上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定!”
林智驍從法律上也駁倒了黃金花,證明了陳鶯嫂子沒有義務舉證她老公是被動失蹤的責任。
這使得黃金花無計可施了,隻得喃喃著道:“你叫兩個老人怎麼去舉證他們兒子是被動失蹤的呀?”
林智驍幹脆明確地道:“這不是我的問題,也不是陳鶯嫂子的問題,那是男方父母必須去舉證的問題!如果陳鶯嫂子向法院申請跟阿平離婚,法院審理這案件的話,那陳鶯嫂子就是原告,而她老公將成缺席被告。當然,男方的父母要是反對陳鶯嫂子提出的離婚申請,也可以委托律師去應訴,成為被告的律師。那被告律師就必須舉證男方是被動失蹤的,而不是由作為原告的陳鶯嫂子,去替被告是被動失蹤的主張去舉證。幺叔、村長,各位,是不是這個道理呀?”
張馨然熱烈地鼓掌,道:“林醫生,你讀過法律係吧?怎麼講得這麼透徹呢?”
林智驍的話既占理又合法,由不得黃金花不認同了。
心裏斟酌了一番,黃金花試探著問:“林醫生,依你的看法,陳鶯嫂子是必然可以離婚的了。那麼,她家兩位老人,應該由誰來贍養呀?”
林智驍聽了,心知黃金花心裏已然認同自己的看法了,就笑嘻嘻地道:“這不是我一個醫生的問題,而是村長的問題。不是麼?”
黃金花明知林智驍所說的村長,是指村委會的,但還是故意一斜眼睛,問:“這怎麼成我的問題了呀?”
林智驍嗬嗬笑著道:“因為你是村長呀!”
“那你替我想想,我該怎麼處理兩位老人的事情呢?”黃金花還想為難林智驍。
林智驍望一眼幺叔,轉眼望著黃金花道:“每村不都有五保戶麼?”
黃金花以為逮到了機會,立即道:“可他們不符合五保戶的界定條款呀!”
“村長,分析具體問題作出具體決定,這不是指導農村工作的活靈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