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震驚歸震驚(1 / 2)

鄭航沒太聽懂,但他的心“怦怦”亂跳,大腦神經仿佛在“劈裏啪啦”地燃燒。方娟的話揭示出案子有趣的地方,就像一朵晦暗的雨積雲在他麵前漂浮。

“遊戲?”

“去年的第四、五起案件我雖然參與了,但心裏仍懵懵懂懂的。第六起案件的受害人跟管理中心有關係,案發第一時間我便到了現場。刑警從他的口袋裏找到一把棉花,從他的錢包裏找到銀健米業的宣傳單和購買棉絮的發票,票麵字跡模糊,看不出單位和聯係電話。這讓我想起第五起案件裏受害人身上的東西。他口袋裏有一把羽毛,身體下方有一朵被碾壓過的花朵——牡丹。除非專業花農培育,辰河沒有野生牡丹。花沒有引起刑警注意,證物裝袋時,有幾根羽毛散落下來,我把這些東西放在辦公桌上,緊盯著,陷入深深的思索中。終於……遂石撞出火星。”

“什麼?”

“我聯想起第四起案件的證物打火機。打火機普通吧,當時沒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但受害人並不抽煙,身上卻有兩隻打火機,還有撞擊芯。你知道第五起案件的嫌疑凶手是個什麼人嗎?”

鄭航搖搖頭。

“打火機組裝工人。他曾是社會混混,吸過毒、坐過牢,出獄後利用在監獄裏學的技術,在家裏開作坊,組裝打火機。那麼,這個打火機算是證據指引,還是凶手的遊戲向導呢?我一邊擺弄牡丹花,一邊想著這個問題,一直想不清。”

“我拿這個問題跟主辦偵查員探討,他一口咬定是第五起案件的證據。我問他打火機能證明什麼,他卻也說不出道理來。其實,他們清楚打火機作為證據毫無用處。於是,我的思緒回到第六起案件中,牡丹花——販運?買賣?培植?”

鄭航的思維接受了她的引導,建議道:“讓刑警去調查。”

“沒錯。我跟偵查員說,凶手會不會是個跟牡丹花有某種聯係、家裏養鴿子的人。結果一查一個準,偵查員衝進去時,嫌疑人正在給鴿子撒食。”

鄭航開心地笑了。

方娟卻很頹然,聲音低落地說:“抓人時,我在現場,但我一點欣喜的感覺都沒有,倒以為自己成了莫名的幫凶。”

鄭航聳聳肩。“這又是為何呢?”

“我感覺他根本不像凶手。被抓時茫然不知所措,上審判台了,還堅定地認為警察搞錯了,不要多久就會放他出去的。”

“哦,那第七起案件的嫌疑對象應該跟棉花和銀健米業有關係?”鄭航猜測道。

“我沒敢隨便跟偵查員說,但他們根據其他證據查出了嫌疑對象。是一個開銀健農產品專賣店的小老板,也曾吸過毒,強戒過。天啦,這二十起案件,每回都是這樣,一名吸過毒的人被殺害,他身邊殘留著許多嫌疑對象的直接證據。而嫌疑人也是一名吸過毒的人,他們麵對確鑿證據,仍大叫冤枉,對殺人犯罪矢口否認。”

鄭航感到了可怕。他對方娟敘述的這些案件似曾相識,好像都曾出現在報刊雜誌刊載過的種種離奇的冤案中。殺害一人,嫁禍一人,任何人都從中找不到破綻,將公安、檢察、法院,乃至律師玩弄於股掌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