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提示似是而非(1 / 2)

方娟簡直要哭出來。對方的話裏頗有諷刺意味,可她不能反駁,她也反駁不了。她確實在辦公室討論過,特別是跟律師莊楓,她還直接跟管理對象說過,警告他們小心。

賈誠不再把目光放在方娟身上,而是把注意力轉向整個會場。

“一條查不出來源的手絹,一個沒有具體信息的電話,一組隻能歸納某類普遍性的規律,就說這幾年來發生的個案是係列案件,我覺得這實在太牽強了。”賈誠盡量保持平和的口氣說,“我相信,即使拿十年前涉及吸毒人員的命案進行分析研究,也能發現那些規律。如果把方娟同誌調回機關工作,那些電話將會慢慢減少,直至沒有。”

“這個結論似乎下得太早。”童文直接提出反對,這讓方娟再次心生感激。

“我不是要下結論,我是拿出來大家討論。”

“我想問,方娟接到的電話有沒有錄音?”歐陽偉插話道。

“第三次我想錄,但沒來得及。”

“這個人如此膽大妄為,他又何必使用妙音?他喜歡把自己的所作所為呈現給你,是不是跟你有什麼關係?作案的規律是不是專門讓你分析的?”

“凶手可能在我身邊,知道我在分析這些案件,才給我打電話。”方娟聽出了自己聲音中的焦急。她咽了口涶沫,平息內心的恐懼。她不明白這些領導為什麼糾纏於她接到的電話,糾纏於案件跟她個人的關係。她可以大聲地回答他們,沒有鳥毛關係!可她不敢說,她這個小蘿卜頭,坐在這裏已經越位。

但她又不能不說。二十多起案件,二十多個被害人,二十多個冤魂。如果仍停留在原來的偵查方向上,還會有更多的冤魂。

“別抓住一個電話不放了。我相信他還會打電話過來的,相信他還會以遊戲的心態犯案。在這個案子裏,我看得更清楚了,這就是他的手筆。”

方娟不顧賈誠豎起的手指,繼續說:“現在是四月,是今年作案的開始……”

賈誠堅持打斷她的話:“這種案件在冬天也可能發生。”

方娟沒理會他的反對。“他的作案時間是四五六七月。我翻遍了前三年的案卷,每年的八月至來年的三月沒有同類案件。第二點,嫌疑人留在被害人身上的證據,總是那麼幾類硬性證據,或者說直接證據——抓破的皮膚、血跡,富有特征的衣物,留有指紋或血跡的凶器不用嫌疑人供述,就會在現場附近或他家裏搜出來。”

賈誠沒有耐心聽下去。“你沒辦過案子,不理解證據的意義。”

方娟立刻尖銳地說:“我畢業於警官學院刑事偵查係,雖然沒有直接辦案,但接觸的案件有上百起。特別是在吸毒人員跟蹤調查研究項目中,我分析研究了全市五十餘起有關案件,其中引起我懷疑的有二十起,我是從這二十起案件中總結出規律。”

“你可以說我幼稚,也可以說我淺薄。發現疑點後,我確實向很多人提過,包括被管理對象,所以我的懷疑傳到了凶手的耳朵裏。凶手認為一個女警沒能力對付他,便想跟我玩遊戲,留下引導性證據,並給我打電話。”

“玩遊戲?這怎麼說呢?”關西仿佛自言自語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