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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年之後,蘭德斯十三歲。
雖然隻有十三歲,但一直以來科學的體能訓練和充份的營養,令蘭德斯發育得相當好,即使與十六七歲的少年站在一起也絲毫看不出他的年幼。筋骨強壯,舉止有力幹脆,就連眼神也與同齡人不同,帶著一種透視般的精明。
唔,一個努力奮鬥的宅男,也能做到這種程度嗎……
蘭德斯沒有去工會獲取任何證明自己實力的資格認證,雖然內森覺得蘭德斯應該去拿下二級戰士的資格,但蘭德斯自稱作為內森少爺的侍從不需要多餘的名望,隻要專心為內森少爺服務即可。
內森有野心,但蘭德斯認為,這位內森少爺其實誌大才疏,他的資質在貴族中也隻是中人之資而已。
不過,這位內森少爺還算厚道,蘭德斯覺得幫他一些忙很好,畢竟這位少爺對屬下要比伯爵老爺慷慨得多。
這會兒,蘭德斯正在自己的小房間內,看著自己的手背。
暗黑手與自己的契合度已經堪稱完美,它就像自己身體的部份,收發由心。不僅是臂力,隻要蘭德斯一個念頭,它可以強化蘭德斯身體的任意的肌肉。
隻是範圍越大,增幅就越小,雖然因為蘭德斯成長,暗黑手增強力量的幅度比當初至少多出一倍,但畢竟隻是以少量的血肉製造的小惡魔,連位階都排不上的廉價品,蘭德斯本來也不指望它能有多強。
至於其他的惡魔……蘭德斯再沒有召喚過任何一個惡魔。
“法則六,數量達到閾值,則弱小者亦是危險的。”蘭德斯沒有嚐試這個閾值是何種程度,他隻是知道,太多的惡魔,是有可能脫出自己的控製的。當然另一方麵,蘭德斯認為供養太多的惡魔而不派上用場,隻是在減弱自己的實力而已。
“蘭德斯!內森少爺在叫你。”正發著呆,門外傳來另一名仆人的呼喚聲。
“來了。”蘭德斯推開房門,快步跑向院子裏。
“蘭德斯,你來了。”內森正坐在馬背上,居高臨下看著蘭德斯,“我今天有事要去封地,你隨行。”
“是,少爺。”蘭德斯麵無表情的行禮道。
“準備一下,十分鍾後出發。”
“是……”
蘭德斯的準備很簡單,他沒有刻意去學習某一種武器的用法,而是將大多數精力放在自身素質提高上,力量訓練,敏捷訓練,奔跑速度,眼力……而技巧,他所學的並不會比普通的士兵多。
所以,蘭德斯隻是隨便找了一身換洗衣物,拿上錢袋,找了一根手杖帶在身邊,便這樣一付旅行者打扮出現在內森麵前。
內森帶著蘭德斯和十名家族私兵,前往伯爵封地征臨時稅。
平民,尤其是貴族領地內的領民,其生存狀況完全取決於領主的個人愛好,若是遇上心善的領主,一年三成稅加上供應教會的供奉,隻要不是遇上荒年都還算得上豐衣足食,而貪財無能的領主,領地內的稅入有時候高達六成以上,而且還有種種名目繁多的雜稅。
像奧裏爾家族這樣的臨時稅,並不少見。
“少爺,為什麼突然要你去收這筆稅金?這種數目,差一個下人就能辦妥。”坐在馬車上隨侍的蘭德斯給內森倒上一杯熱酒,低聲問道。
蘭德斯雖然年幼,但內森知道這個小侍從頗有小聰明,一直以來他也習慣凡事和蘭德斯商量,儼然將其當成自己的心腹手下。
“是父親的指派,他說我已經十八歲了,需要曆練曆練,也許這件事完之後,我還要進王宮作皇室的侍從,三五年之後要是運氣好的話還能獲得一個男爵爵位……”內森有些抱怨的答道。
“這麼說,老爺已經明白的表示不希望你繼承他的爵位了?”蘭德斯明白內森的抱怨,這位年輕的少爺,想要的是奧裏爾伯爵這個稱呼。
“加斯廷這個笨蛋……我哪裏比不上他了,武藝,文才,相貌,計略……”內森一飲而盡,喃喃自語道,他也不避讓蘭德斯,顯然是很信任這個自己慧眼相中的侍從。
“內森少爺,我覺得……老爺偏愛加斯廷少爺,是不是因為政見的關係?”蘭德斯又給內森倒了一杯酒,低聲道。
“政見?你是說……”
“少爺你總是鋒芒畢露,而老爺似乎更偏愛加斯廷少爺那種溫和的處事方法呢。”蘭德斯笑了笑道,“也許,老爺是覺得溫和的加斯廷少爺能讓奧裏爾家族更加穩定也說不定。”
“那種畏首畏尾的風格,怎麼能讓奧裏爾家族更進一步。老東西真是糊塗!”內森抱怨道。
見這野心勃勃的少爺還是沒明白自己的意思,蘭德斯也不多勸,隻是說道:“少爺日後可以稍稍低調一點,你仍然有優勢,隻需要在老爺麵前多應和他的意見便可。”
“嗯……我盡量吧……”
正說著話,馬車突然一抖,內森大怒,一瞪蘭德斯。蘭德斯會意打開車窗,嚷道:“什麼事?”
“有人劫道。”
“呃?裏爾韋特周圍,什麼時候有人敢攔路搶劫了?”蘭德斯疑惑道,他鑽出馬車,跳下地麵,張望著。
人不多,不過三五人,手中的武器似乎也是木杆長槍或是拴著石頭的自製長杆錘,身上更是普通的破棉衣爛皮靴,看情形不像是盜賊,而是難民……
馬車附近,還有奧裏爾家族的十名私兵,這些漢子雖然稱不上強壯,但畢竟受過正式的軍事訓練,手裏的武器也不是那些難民所能相比,蘭德斯想不出對方為什麼還敢攔路。
除非……有埋伏。
蘭德斯笑了笑,他沒有動,隻是看著對手的動靜。
一會兒,內森也鑽了出來,問道:“怎麼回事?”
“一群很有意思的盜賊想要搶劫我們。”蘭德斯笑道,“不得不佩服他們的膽子,或者說,愚蠢。”
“還等什麼,衝上去。”內森對著身邊那幾名士兵吼道。
“不,留下一半,這些廢物不值得你們全力出手,隻要五個人,迅速解決掉他們趕到前頭鎮子喝酒。”蘭德斯拉住正要衝上前的士兵之一, 說道。
雖然是個小孩,但士兵們知道這個小孩並不簡單,除去內森的信任不談,蘭德斯的暴力程度遠在這些士兵之上,在奧裏爾家族呆過幾個月的人都知道蘭德斯曾經一拳打倒過一名二級拳師。
見隻有五名士兵衝上前來,那幾人似乎愣了一愣,直到士兵們衝近,這些人才慌忙向道路兩旁鑽進去。
五名士兵分頭要追,蘭德斯冷眼看著,突然露出一絲微笑。
“少爺,好久沒有動手了,要磨煉一下自己的劍技嗎?”
“哦?你發現了什麼?”
“有埋伏。”蘭德斯的話音剛落,兩側頓時爆發出一陣喊殺聲。
來的人不多,隻有十來人而已,身披皮甲,手持刀劍,陣型雖然散亂,但人人透著凶惡,顯然這才是真正的盜賊。一見對方人多,車夫立刻悶聲不響的溜走了。
“長槍手列錐形陣,保護少爺向左方突圍。”蘭德斯握著手杖,不急不忙的說道,“先衝散一側的盜匪,少爺居中調度。”
居中調度隻是好聽,說明白了,就是要接受保護。內森的劍技還行,不過那隻是在貴族中間,和這些強盜拚命似乎略顯太溫柔了些,倒是蘭德斯的手杖雖然看起來不像是武器,卻是堅硬的實木削製,底端套著鐵皮配重,敲上一下就算是頭牛也夠受的。
士兵們清一色的長槍,雖然單打獨鬥不如普通刀劍,但列陣衝擊時威力卻是不俗,左側的盜賊雖然凶悍,但在嚴密的陣型衝擊下,輕易便被蘭德斯等人殺了出去。
衝上路旁,蘭德斯便喊道:“散開,並列陣,居高臨下守住此地。”
路肩略高於路麵,居高臨下時,長槍的威力倍增。蘭德斯一把拉住內森將他扯到後頭,士兵們自然向中間靠擾,排成一道槍牆,抵住了衝上來的盜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