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蘭德斯們已經沒有太多猶豫的時間了,稍稍商量了一下戰術,蘭德斯便跳上戰馬,拍著它的尊臀向著駱駝騎兵們猛衝。
騎兵的生命在於速度與耐久力。一百名騎兵依約散成二十個五騎小組,從兩側如海潮一般向車隊兩翼湧去。
“敵襲!”拜索因騎兵的大叫聲頓時驚動了整個車隊,然而,蘭德斯選擇的地點相當好,從衝出到敵方能發現的距離,不過區區五百米。
對於輕騎兵來說,五百米隻是一眨眼的路程而已。
不等駱駝騎兵們來得及舉起投槍,蘭德斯便搶先下了手,臂力爆發之後即使是普通的銅幣也有著相當驚人的殺傷力,一把銅幣全無準頭的隻是朝前呼嘯疾射而去,隻聽得唰唰唰連聲響起,便有四五名駱駝騎兵應聲栽下馬背。
“準頭真差……”維加裏笑道。
蘭德斯又擲了幾把銅幣,方才答道:“一百個銅幣換十名駱駝騎兵,我覺得很劃算。”
蘭德斯的準頭的確很一般,尤其是在抓了大把的銅幣之後,在對方解下投槍時,騎兵隊便已然衝到不足兩百米遠,而當對方舉起投槍時,這個距離便已然縮短到一百米。
一百米,對於臂力爆發的蘭德斯來說,並不算遠,而對方相對密集的隊型讓這準頭普通的銅幣也能輕易擊中。
幾把銅幣下去。便有十多駱駝騎兵墜地。在敵方騎兵的投槍中,維加裏一聲輕笑,撥出隨身長劍隨意劃了幾下,那射來的投槍便輕易的被削斷彈飛,竟連維加裏和蘭德斯的馬鬃都沒碰上一根。
“他們選錯了目標……”蘭德斯冷笑道,他突然大聲吼道:“砍傷駱駝和車夫,不要戀戰!”
騎兵們倒也沒有猶豫,雖然他們並不懂蘭德斯的命令有什麼意義,但作為皇家的近衛軍,服從上級命令便是首要的。
木製長槍在衝擊時的力量是驚人的,隨著戰馬的猛衝,槍頭重重撞在敵方騎士的身上,隨著木杆的斷裂狠狠將那股力量順著人體傳到座騎身上,隻一擊便連人帶駱駝一同撞倒。
精銳的近衛騎兵可是和貴族們的私軍騎兵隊不同,即使駱駝騎兵們知道可以用馬刀斬斷槍杆,即使駱駝騎兵們知道對方的衝刺變向不易……但眼看著那微藍的槍頭向自己撞來時,不知為何駱駝騎兵們竟有一種無法動彈的錯覺。
鐮刀手在步兵大軍團混戰中作用明顯,但是麵對近衛騎兵,這些由農夫組成的單位甚至很難製造出一條有效的傷口。
“以近衛軍的榮譽!”
眨眼間,五騎一組的近衛騎兵隊便將諾大的車隊衝擊得亂七八糟,在擊殺駱駝,趕走車夫之後,整個車隊四周便布滿了無法移動的殘破大車。
“很好,這樣對方就無法散開避火了吧……”蘭德斯大聲笑了起來,“全隊,撤退!”
隨著這一聲撤退,一團灼熱的火焰從蘭德斯手中的卷軸間騰起,順著施術者手指的方向,準確的落在車隊的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