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很大,八大金剛足足搜了兩個鍾頭,才搜完。他們的表情十分古怪,阿德說:“楊SIR,除了二樓的保險櫃之外,其他地方都搜過了。”
何碧的神情露出異常來,楊子興勝券在握的樣子,他說:“請你配合!何小姐。”意思是要何碧打開保險櫃,檢查。
既然所有的地方都搜過了,看來手杖隻可能是藏在保險櫃裏了。我仍然漫不經心地吃著早餐,心裏忍不住緊張。何碧說:“能放進保險櫃裏的東西,肯定十分隱私,你們也太過份了吧?”
楊子興說:“我不覺得什麼東西比贓物更隱私!何小姐,請你配合,妨礙司法公正是有罪的!”
何碧看看我,說:“你們憑什麼懷疑吳先生跟盜竊案有關呢?”
楊子興說:“有人報案,證人親眼看見吳先生夜裏潛入‘玉皇樓大酒店’,盜走白市長的手杖。”他說到這裏,遞過來一張照片,照片上正是那根手杖,他接著說:“據目擊證人說,他在這屋子裏見過它。”
不用說,又被人陷害了,什麼目擊證人,跟上次的張生一樣,被人收買,謊報案情。
我說:“你不是有那種‘聞香識女人’的本領嘛,都證明了小偷是女人,關我屁事。”
楊子興說:“你也說過,我的特殊本領從醫學角度來看,是歸於病態的,也就是不能當作證據使用。而我們警察辦案都是跟著證據走的。請你們配合,帶我們到二樓打開保險櫃。”
我一聽火了,怒道:“你明知道不是我,還相信那些所謂的狗屁證據?難道警察辦案那些形式化的程序比真理還重要嗎?”
楊子興說:“你放心,我們絕對不會冤枉你!不是你做的,我們一定會還你清白!不過,現在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
把我抓去關起來,等案子破了放我出來,這就是所謂的還我清白。吃虧的總是我,真氣人呐!
楊子興轉向何碧,說:“何小姐,請!”
我們上二樓,何碧以前的房間。
他們已經掌握所謂的人證,此時搜到贓物,那就人贓並獲了。這樣以來,拘捕我就合法化了。
楊子興說:“打開它!”
何碧看看楊子興,又看看我,神情羞澀而慌張。這不能怪她,她還年輕,要她做這種“匿藏贓物”的事情,她做不來的。難道我就這樣栽在小人手上?
楊子興又催促了兩次,何碧才打開保險櫃。裏麵有些鈔票和賬本,最惹人注目的是件衣服,一件風衣。我記得那天晚上,何碧受了透明人的騷擾,穿的就是這件風衣。不知道,她為什麼把它鎖在保險櫃裏呢?
我沒去想,隻覺得大大地鬆了一口氣。
吳影蓮說:“豬頭哥哥,你什麼時候偷人家的衣服啦?警察都找上門來了!”
楊子興的黑臉漲得泛紅,仍不死心地在保險櫃裏翻了一遍。確信沒有以後,又重新察看四周。其餘的八大金剛也認真的進行“複查”,結果仍然找不到。
連我都有些佩服何碧的智慧了。畢竟將一件惹人注目的東XC得連警察都發現不了,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何碧將衣服疊好,重新放進保險櫃裏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