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藏本失蹤
華勝利決定,一定要訓練好抗日義勇軍獨立旅的戰士,將這個偽滿的傀儡皇帝溥儀給早日趕下台,將日本鬼子打出中國去……
華勝利這段時間以後,率領著抗日義勇軍獨立旅在以佳木斯為後方的保證下,在佳木斯周邊的縣城,如對依蘭縣域的日本鬼子的進攻,都取得了很大的殺敵振懾日本鬼子和新成立的偽滿洲帝國的效果,日本鬼子們聞其華勝利的抗日義勇軍獨立旅而生畏的地步……
但是在一九三四年,六月中旬的時候,華勝利聽到了則關於一個日本鬼子在中國領土內失蹤後,挑動著中國的國—0-民---黨官方不安,滿城風雨,這件就是藏本英明的失蹤案……
事情是這樣的,藏本英明是日本駐南京總領事館副領事,當年42歲。和他一起在南京居住的還有他的夫人麗子,以及一個兒子、兩個女兒,他們住在南京鼓樓陰陽營62號。
1934年6月9日上午9時半,日本駐南京總領事館突然通知南京政府:藏本英明“失蹤”。隨之而來的,是日本方麵乘機大造輿論:日本外務當局聲稱“此次事件係‘拳匪事件,時杉山書記被殺以來最重大之事件,對於南京當局決要求嚴重之措置,並絕對采取強硬態度”。日方除向中國政府交涉外,並陸續調派第三艦隊二十七隊的驅逐艦“葦”號、巡洋艦“對馬”號等軍艦開赴南京下關江邊,進行武力威脅。
日本官方報紙更大肆進行惡意宣傳。6月10日大阪《每日新聞》胡說什麼“目下南京對於日本官兵之壓迫,非常識之至,中國憲兵隊針對於日本人,皆有便衣偵探跟隨,電話亦一一竊聽。尤其甚者,6月11日今村第三艦隊司令官,在中山門受憲兵檢查身體之侮辱事件,須磨總領事方向中國警告,故對藏本事件中國之態度,以疑惑視之”。6月12日《每日新聞》聲稱:“藏本事件……中國之無誠意,固不待言,……現在我總領事館已認定藏本係被何人殺害,不論證據之有無,以藏本氏失蹤之儼然事實為根據,決定正式抗議。6月13日《每日新聞》更捏造說:“藏本失蹤尚無物的證據,犯跡已被其巧妙的湮滅,該犯行動係有充分計劃的行為,實為明白。我當局及有關方麵已大致推定,在藏本事件之背後,有當首都警備之衝、負保護外人責任之憲兵司令部內的多數憲兵,實堪驚異,……由領事館至藏本宅,其問有四十丈之譜,一邊為荒野,一邊為桑園。犯行之地大概在此。
據當局之推定,藏本通過此地時,由背後現出一穿中山裝之巨漢(該巨漢最近一星期曾跟隨藏本之後),或將藏本綁去,或予以不意之打擊,而使之倒地,並巧妙地將一切形跡湮滅,該處常有憲兵站立。關於此事,憲兵決無不知之理……”捏造得繪聲繪色,真像煞有其事!
……
警備嚴重之區域公然對我總領事館員之行為,不論加害者之動機如何,實關係帝國威信之重大事件,故須徹底糾纏南京政府之責任。帝國政府保留最後行動之自由,並要求中國自行著手探索藏本。若對於該提議中國政府不表示誠意,帝國政府第二階段之行動,即認中國為無組織國家之常例,無搜索之能力,我派出之官吏,當舉行實力搜索。若達最惡之場合時,當使我陸戰隊員實力搜索之責任。帝國政府依照慣例,對於關係列國,通告我方所取一切手段為公正妥當。
由中國方麵或由我實力搜索之結果,判明事件真相後,當使我有吉公使與國民政府開始正式談判,提出下列之條件:一、國民政府之正式謝罪。二、加害者之嚴重處罰。三、嚴正之損害賠償。四、對於將來之保障。”
顯然,日本軍國主義者企圖以藏本“失蹤”事件為口實,挑起衝突,擴大對中國的侵略。
…………
南京政府接到藏本“失蹤”的消息後,立即全力投入了緊張的搜尋。警備司令部在南京各家報紙刊登大幅廣告,懸賞尋人,宣布“無論何人,如能將該副領事藏本英明氏直接尋獲,賞洋一萬元,能知該副領事蹤跡,報告本廳部因而尋獲者,賞洋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