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的,什麼狗屁天氣?大冬天的,下的哪門子雨?成心是不想讓老子好過!”陳春看著天上那厚厚的烏雲,感受著那涼透頂的小風,咒罵道,然後,緊了緊身上同樣不薄的道袍,鑽回了自己的屋子裏。
這已經是第十個年頭了,再過兩年,他可就要四十歲了。
“十年了,唉,媽的,那個老怪物,居然有這麼好的耐心,難不成真的就這麼當一輩子道士?”屋內,陳春已沒有了罵人的興趣,開始琢磨該怎麼樣才能夠離開這裏,不過,他馬上又想到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如果他離開這裏,他能到哪裏去?四十歲了呀!
“靠,三十歲的人生也不過才剛剛開始而已,老子不過才耽誤了……十年呀!死老道,老子招你了惹你了?”陳春終於決定不原諒那個讓自己平白耽誤了十年光陰的家夥,“可是,唉,好像還是對付不了那個老牛鼻子,人家可是國師呀!”不原諒歸不原諒,現實的情形依然是殘酷的。
“還真的傷腦子呢!”陳春再一次陷入沉思,思考著如何才能夠得以逃出“牢籠”,隻是,已經沉思了十年的他能不能真的想出什麼辦法呢?
對了,忘了先介紹一下,這就是我們的主人公陳春,小號“春子”,曾經是一個……流氓!什麼?為什麼不叫陳小春?這個……找機會我給大家問問!當然,能夠當上我們的主人公自然不會是一個簡簡單單的隻會調戲一下美女,或是欺負一下弱小的那種不入流的貨色,以前在R市,提起東區老大“草蝦”許成的頭號手下,“春老二”,那些出來混的哪一個不得先豎起幾根手指?雖然豎中指的可能性比較高,可那也是堅起來了呀,想一下,其實並不是什麼人都能夠讓人這麼堅指頭的,所以,陳春還是有理由驕傲的。
想當初,他不過也就是一個進城打工的民工而已,因為一次跟包工頭發生的某些金錢方麵的掙執,結果,他一時氣憤,乘著這股“興頭”,終於,把那個家夥給告上了法院,可是,萬萬料不到,那個包工頭居然還小有本事,不僅找了個挺能幹事的律師,嬴了官司,害的他不得不付出一筆不小的訴訟費,還找到了東區當時的一個混混頭子把他給狠狠地“教肓”了一頓,打斷了三根肋骨不說,還搶光了他回家的路費!對於這種做事不留餘地的家夥,他也終於認識到,沒有強力的手段來對付是不成的,雖然現在是法治時代,可也正因這一點,很多肮髒的家夥也有了護身符,而且是國家頒布實施的正規護身法寶——法律!哪怕那些家夥明裏殺了人,隻要這批人能夠找到一個能說會道的“嘴”來說個天花亂墜,他們就有很大的可能可以繼續做那些惡事。
於是,在一同進城打工的兄弟們的幫助下治好了身上的傷之後,曾經的好小夥子,陳春,就這麼投入了當時另外一個混混頭子,“草蝦”許成的麾下!並且,憑借著一個會轉彎的腦袋,和相對忠厚的心性,終於被許成看中並且重點培養,成為了許成日後霸占整個東區的得力助手,當然,陳春也因為多次大功,成為了許成這一團夥的二號人物,而由於他對某種人向來不留情,從來都是整得他們哭爹喊娘,害得不少混混從此少了“衣食父母”,也招了一些人的不滿,不過,由於有一個向來心思縝密兼且心狠手毒的家夥做老大罩著,他倒並沒有過什麼危險,所以,他的日子越過越好,已經踏入中產階級的行列了(聽說在北京年收入至少要八十萬才算中產階級,不知道其他地方怎麼樣!當然,小弟的R市絕不是咱們偉大的首都!)
形勢一切大好,就在陳春決定再過兩年就洗手的時候,一件突發事情讓他終於落到了今天的地步。
那一天,他正在家裏幫自己的老大核算“公司”裏的帳目,就有那麼一群人用一種極為囂張的方式出現在了他的麵前,(怎麼囂張請大家自己想! )當然了,這不算什麼,他也算在江湖上混了不短的時間了, 自然不會怕這種事情,至少表麵上是不怕的,而且一他也常玩這麼一手的,隻是,在他提起自己的老大許成的時候,對方居然仍然是一臉不在乎的冷笑,他就知道不妙了,許成的R市的威懾力可不是蓋的,陰險而幾乎天衣無縫的手段不知讓多少跟他做對的家夥最終灑淚鐵牆!這其中甚至還有一位省內的廳級幹部,所以,在R市,許成的權威絕對不比********差太多,要不是怕惹起上麵的人注意遭到嚴打,許成早就可以通霸全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