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腿
她要去武威,去她愛的人生命的起點。
一
1
他已經是一個死人。
他原以為減去了肉體的重量,靈魂會飛速移動,但是他沒想到作為一個死人的自己,依然如此笨拙和緩慢。
他生前失去的腿,死後也沒有長出來。別人稱為“腿”的東西,在他身上是兩個三十厘米左右的大肉球。他有一雙“鞋”,套在手上,是兩個比磚頭略大的木盒子。他用手走路,因此有著異常發達的肩臂肌肉,襯衣永遠顯得緊。
現在,他的淡藍色襯衫上沾滿了血,血漬以心口為原點蔓延開來。殺他的人用螺絲刀在他的胸口一共紮了兩下,其實第一下就足以致命,然而,那人還是拔出了螺絲刀,更精確地瞄準他的胸肌上跳躍的那一小塊肌肉,重重地紮了下去。
他死在車上,一輛新車——不,是二手車,今年剛買的,花了大價錢改造。油門兒和刹車挖了兩個直徑一厘米的小孔,插上了一根加長的不鏽鋼鋼筋,連接到座位上方,全部用手就可以操作。
不鏽鋼鋼筋的部位老是會鬆動,所以他車的置物箱裏常年備著螺絲刀,能隨時緊一緊。
就是這螺絲刀,要了他的命。
真諷刺,這車原本是他的驕傲,一輛上過報紙和電視的車。
現在,這輛車的人造革座椅上濺滿了血。血不是如泉湧一樣汩汩流出,而是上揚噴灑,竟噴了那麼久。他的嘶聲長叫都已經慢慢停止了,血依然流著。
他最後的記憶是疼痛中的輕鬆感。他因為長期用力而酸楚的手臂終於放鬆了,如同漂浮在深水的表層。
“人生沒有什麼過不去的坎兒。”在臨死之前,他的腦海裏忽然冒出這句話來。他笑了一下,覺得很諷刺,血就順著臉頰流進了嘴裏,殺他的人露出了驚懼萬分的表情。
殺他的人是誰?
他發現,剛剛腦海中還存在的極清晰的臉,竟然以極快的速度在腦海裏變得模糊,就好像眼睜睜地看著一個浪頭打來,把畫在沙灘上的圖案抹去。
從人間走向非人間的過程,就像褲子口袋破了個洞,硬幣從裏麵源源不絕地漏出。
原來死是這個模樣。人們常說人死如燈滅。死了就一片漆黑,什麼都沒了。他活著的時候,常常勸未亡人:人死就死了,活著的人,你哭壞了身體怎麼辦?未亡人想想,也就真的不哭了。
可待到他死了,他真想讓所有人的家人、朋友,認識他的人與不認識他的人都痛痛快快地哭,哭他媽的三天三夜。不僅哭,更重要的是為他報仇,要抓住並懲罰、淩虐那個齷齪的殺人凶手。因為他已經什麼都不能做了,甚至想不起凶手的臉。
他其實是一個樂觀的人,所有認識他但是並不熟識他的都這樣說——熟識他的人知道他費了多大的功夫,強迫自己保持樂觀。“身殘誌堅”,這是所有人對他的評語,就是這群人要在他的葬禮上致辭和灑淚。他真想忽然出現在自己的葬禮上,帶著惡作劇的笑——就像他總是借助自己的身高優勢躲在椅子下麵,然後在人找不到他的時候猛地鑽出來。
他要像個英雄一樣講死後的經過,走過一片火熱的荊棘地,再到白茫茫的冰雪平原,再步行回到人間。他要講這個驚心動魄的故事,然後大喊:“人生!”話說到一半,把話筒伸向台下的觀眾,讓他們齊聲喊:“沒有什麼過不去的坎兒!”
他想到這個場景覺得非常快樂,劃動著雙臂的速度又加快了幾分。忽然覺得有什麼不對勁,原來是他的鞋沒有發出熟悉的“哢哢”的響聲,爛濕的草葉和飛濺的泥漿也沒有弄髒他的褲腿和襯衫。
“好家夥!”他讚歎道,享受著死亡帶來的寂靜和潔淨。
他遠離了那輛車,回頭看了一眼,看到自己的屍體依然橫在駕駛座上,睜大了眼睛,不願意瞑目。
“古德兒拜。”他朝自己敬了個禮,走向一條起伏的柏油公路。
2
公路上停著一輛拉水泥的貨車,駕駛室的車門是打開的,他一隻手撐著車踏板,另一隻手拽著座椅腿,把自己拉到了副駕駛的座位上。過了一會兒,穿著紅背心的司機提著褲子跑上了車。
“哥們兒,尿得好哇!”他說,司機沒有反應,關上車門。
“哥們兒,我叫田福福,你叫啥?”他用手拍了一下司機的肩膀,卻像拍打空氣一樣,不,比拍打空氣更虛無。
虛無,這是一個好詞,他還琢磨著,司機已經關上車門,一腳踩上油門兒。那是個目測還未成年的小夥子,車卻開得猛,逢彎轉彎,遇坡爬坡。司機一隻手握著方向盤,另一隻手打開了車上的音響選著歌,還高聲合唱:“哥隻想有個窩,難道注定這一輩子在外漂泊……”
田福福不會唱這首歌,隻能拍打著自己的兩隻鞋去伴奏,聲音隻存在於自己的腦海中,重在參與。
電話響了,小夥子不關掉嘈雜的背景音樂就去接聽,嗯嗯啊啊了一陣,忽然大喊道:“那老子不是白跑一趟,我日他先人哦!”司機握著方向盤的手鬆開了,摸索著為自己點上一支煙。
田福福嚇得要去握方向盤,隨即反應過來:自己怕個啥,又不能再死一遍。於是放鬆下來,用力地嗅了一口飄來的煙味,香。
窗外的景色終於有了些人氣,荒涼的路邊開始出現一些破敗的汽車維修店和五金店,還有呆滯的孩子們站在路邊死死地盯著移動的汽車,仿佛那是他們人生唯一的娛樂。
“我運氣真好,你果然是回市裏的。”田福福簡直想抱著司機親一口。
司機有些困,不知道從哪兒翻出一袋檳榔來嚼。
“說實話,我運氣真不是蓋的。你看我這樣一個人,沒腿,沒學曆。你猜我一個月掙多少錢?”田福福伸出兩根手指滿意地說,“兩萬塊錢!”
沒有回應,他把這種沉默當作震驚過度的失語,停了一會兒,繼續說:“而且我還有個超級美的媳婦兒,羨慕吧?”
他想象著自己的媳婦兒盯著家門,盼著他回家。她會以為他拋棄了這個家嗎?還是去報了案?他到底死了多久?他死前到底發生了什麼?他真想帶著她找到自己的屍體,希望她能找出那個婊子養的凶手。
可是現在,他什麼也做不了。
司機繼續開著車,音樂已經停了。車載音響發出一種不間斷的微弱聲音,比呼吸還靜。
夕陽把這個小夥子映得像個小泥塑,臉是靜止的,隻有腮幫子有一絲蠕動,還有一點兒紫紅色的液體從嘴角滲出。
田福福看著司機的側臉,忽然想摸摸他的腮幫子,摸摸他精瘦的手臂,感受一下溫熱的皮膚與血肉,嫉妒得連停止跳動的心髒都糾在一起的其實是田福福,他想哭。
車停了,紅綠燈。斑馬線上走過一個穿著緊身條紋超短裙的年輕女人,輕快地,小屁股扭動得帶點兒孩子氣。小夥子探出頭,對她報以莊嚴的注目禮。“啐!”司機猛地把嘴裏的紫紅色渣滓吐出窗外。
田福福探出腦袋看了一陣兒,說:“這有啥好看的?你是沒看過我媳婦兒,我有個超級美的媳婦兒。我要去找她!”
他再次驕傲地宣布,並且滿意地發現,記憶還沒有毀掉他媳婦兒光著身子的模樣。她如同一張泡在水中的素白的紙,柔軟膨脹。他覺得自己的靈魂也在膨脹。
3
“停!停!”田福福享受著腦海裏的回憶,差點兒錯過車窗外那個熟悉的“家樂福”超市,它和旁邊的加油站中間有條狹窄破敗的小路,往裏一直走,直到看見一幢灰黃的筒子樓,那就是他家了。
田福福從車窗爬了出去,摔在地上,沒有痛感。夕陽挺火辣,小路上行色匆匆的人都皺著眉頭縮著臉,他卻昂著頭用手走著,沒流一滴汗。又刮了一陣子涼風,路邊的柳樹都打了個哆嗦,他卻連一粒雞皮疙瘩都沒起。
他家住在幾層呢?三層,還是四層?記憶消退的速度似乎加快了,像一塊粗暴的橡皮擦。
田福福靠在樓道口的牆上,努力捕捉腦海裏最後一個清楚的畫麵。
那是他和他媳婦兒成婚後的第一夜,桌上攤著結婚證,媳婦兒叫丁吉花。結婚照裏的女人,穿著照片裏那件白色貼身針織裙坐在桌子對麵,衣服包裹著她呼吸的起伏,如同他少年時走在一片無名的山丘上,看呆了一片風吹過麥浪。
燭光裏,看熟了的女人也顯得陌生:頭發全梳了起來,戴著白色發箍,露出一張小窄臉,秀麗的筆直希臘鼻,眼角風騷地上揚,眼神裏卻全是對這風騷的懷疑與抱歉,驚惶得像個女學生。
他伸出手來,去摸女人手腕上的金鐲子。
鐲子是丁吉花的母親送的。她的母親是田福福不熟悉的那一類母親的形象。他的母親在他五歲的時候就把他扔給祖父,記憶裏隻有一個裹在大棉襖裏的背影。而丁吉花的母親是個小學老師,端莊、幹淨,一模一樣的希臘鼻長在她母親臉上就顯得那麼傲慢。
丁吉花的母親沒有來參加他們的婚禮,甚至從始至終都沒有要求見過田福福。
他隻是坐火車去了丁吉花的老家,在小學門口遠遠地見過剛下課的她的母親,那個威嚴的女人,頭頂上的粉筆灰與灰白的頭發摻在了一起,在人群中很顯眼。她隔著馬路,看到了田福福,她立刻猜出那個盯著自己的無腿的人,是女兒的愛人,自己的女婿。沉默的暴怒在她臉上凝聚,眉毛擰成一個倒V字形。憤怒與對憤怒的壓抑在她的臉上交替出現,終於後者占了上風,她轉身又走回學校。
田福福也訕訕的,“哢、哢”地拖著自己的短短的身體和長長的影子走了。
結婚前一天,丁吉花的母親托人送來了一個金鐲子,當作婚宴的賀禮——所謂婚宴,不過是田福福請自己相熟的幾個朋友,在家附近的一家火鍋店吃飯。
酒過三巡,幾個朋友吆喝著要“辦個儀式”,田福福窘得不得了,丁吉花在桌下捏了捏他的手,把包在紅帕子裏的金鐲子偷偷放在他手裏,說:“就把這個給我戴上吧。”
田福福與丁吉花麵對麵站著,他站在板凳上,還比媳婦兒矮了半個頭。火鍋店裏其他桌的客人都頻頻朝他們看。
金鐲子有點兒小,丁吉花用力地把五指都並攏,還是戴不進去。田福福急得滿頭都是汗,用力把鐲子往裏推,低著頭聳著肩膀,越發顯得矮小。
終於,鐲子上的一尾金魚遊弋在她的手腕上。同時,聽到“啪”的一聲,丁吉花攥得過於用力,折斷了專門為結婚做的水晶指甲。她悄悄把指甲藏在手心,落落大方地朝大家笑著。
“禮成!”朋友們歡呼起來。
那天晚上,田福福就這樣摩挲著丁吉花手腕上的那個金鐲子,他是多麼感激她。
燭火越燒越旺,屋子裏也漸漸有些熱了。他的手指不自覺地向上攀緣,去撫摩那片薄綢一樣軟滑的裸露的皮膚。
“你太瘦了。”他低聲說。
媳婦兒不搭話。
“我以後一定要把你養胖。”他繼續說,手繼續往前摸著,伸進她寬大的袖子裏。
“先洗澡吧!”媳婦兒低著眼睛,笑著縮回手臂。
在浴室裏,他把自己整個身體放在兩隻木頭鞋子上,上半身健碩,下半身戛然而止,像殘缺的雕塑。丁吉花的身體卻光潔而美麗。對比之下,自己是如此醜陋,他忍不住扭過身體,背對著她。
她打開蓮蓬頭,溫熱的水柱衝上他寬寬的金色脊背。他是如此渺小而脆弱,無所遁逃。
她的手指插入他濕軟了的頭發。田福福胸中仿佛有一塊重達千斤的石頭猛地炸裂,炸得五髒六腑一起震動。
然後,他聽到了聲音。在床上,他聽到丁吉花用盡殘餘的精力,連聲慘叫,如同豬嚎。過了一會兒,他發現那原來是自己的聲音,他牢重的身體如同溺水一樣攤倒在丁吉花的身上,沒有支撐,兩條三十厘米的腿像是被掰斷的翅膀,軟塌塌地搭在丁吉花雪白的大腿上。
他是個怪物!極度興奮、疲憊和自卑同時在他的血管裏爆裂,他持續不斷地號叫著……
4
越來越多的事情從他腦中看不見的洞裏流出,他唯獨沒有忘記自己是個死人,被人殺死,屍體橫在荒蕪的無人之地。
而這個截點以前的記憶,卻裝載在一條駛離岸邊的船隻上,緩緩地遠離自己。
他忘了想記住的,記住了想忘記的。
田福福恨得很,比失去雙腿更恨,他氣得想去推倒靠在樓道牆壁上的自行車,車沒倒,人卻撲倒在地上,鞋飛出去老遠。
一雙鞋從自己手上踩過去,女人的鞋子。女人穿著一件黑色的外套,胸前用亮片拚綴著“LOVE”的字樣,樓道口的穿堂風吹起女人染黃了的中長卷發。
女人熟悉又陌生,田福福把她和記憶裏的少女做了對比。“吉花!”他不由得驚呼起來。
記憶裏的女孩兒聽到這聲音,總會停住腳步,背影的肩膀有些極細微的抖動,仿佛要克製著笑,過幾秒才轉過頭。
可是,聽到叫聲的女人卻一直往前走著,越走越快。她心慌意亂地走著,路上有人叫她,好幾聲之後她才聽到。
“吉花,福福呢?”一個拎著饅頭和鹵菜的老太太問她,是他們的鄰居。
“出門了。我現在找他去。”丁吉花說。
“我前兩天又在電視上看到福福了,哎呀,哭得我喲,太不容易了……”鄰居本想流眼淚,然而兩手都提著東西沒法擦,就把眼淚從眼眶裏憋了回去。
鄰居老太太繼續感慨著,眼看著沒完沒了,丁吉花趕緊伸手攔了一輛出租車,沒有道別就鑽了進去。
田福福也爬進了出租車裏,他坐在丁吉花旁邊。她已經是個婦女了,依然是棗核一樣的小臉,吊梢眼和希臘鼻,可這些卻像炮火過後的斷壁殘垣,隻能讓人去想象之前輝煌的雕琢建築。
“我死了哇!”田福福竟然有些羞澀,半天才憋出這句話來。
“我死得好慘哇!你要替我報仇哇!”田福福繼續說,自己都忍不住想笑,太像一個典型的鬼魂會說的話了。
丁吉花沒哭也沒笑,隻是扭著臉看著窗外。
“人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一個人上路。”他覺得自己獨自走在一片無垠的平原上,烏雲密布,電閃雷鳴,狂風裹著沙塵從地平線那邊席卷。他沒有任何可以躲避的地方,沒有任何可以交流的人,隻有時間,漫天漫野,無盡的全是時間。
“真想帶你一起走。”田福福去拉丁吉花放在膝蓋上的手,她卻剛好抬起手來,露出手腕上的金鐲子。
誰送她的金鐲子?
她的手放在胸前,不住地去摸那金鐲子。不知道回憶起了什麼,極暖和也極淒涼地笑了起來。
田福福想起來這個笑。不知道是哪一年的冬天,天氣已經很冷了,是接近過年的時候,城市裏最寬闊而古老的步行街邊掛上了各色的燈籠,看櫥窗裏的電視牆,無數個邁克爾·傑克遜戴著黑禮帽,排山倒海地襲來。
田福福就在這櫥窗前唱歌,站在自己的木鞋子上,捧著吉他,麵前是話筒,頭發因為修剪困難已經變得很長了,隻能微微仰著頭。“最愛你的人是我,你怎麼舍得我難過。在我最需要你的時候,沒有說一句話就走……”他記得自己唱的什麼。
然後,他就看到了那個笑,在稀疏的人群裏,那個笑被黑而長的頭發勾勒著,像個閃爍的貝殼一樣,很是鮮明。人群陸陸續續地變換直到散去,她一直沒有離開。
那天田福福唱了很久,遠遠超過自己慣常的時間,以至於被排在他後麵等著賣藝的人揍了一拳。
第二天和第三天,那個笑容繼續出現在同一個地方,同樣不肯離開,隻剩她一人。夜越來越涼,田福福放下吉他,對她說:“好啦好啦,趕快走啦。”
他開始收拾話筒和音響,低著頭數吉他盒裏的錢,心卻跳得厲害。抬起頭,看到那女孩兒還站在不遠處,水盈盈的吊梢眼,秀麗的鼻頭凍紅了,微腫的嘴裏哈著白氣。身後櫥窗裏的激烈的色塊與光影,把她的臉照得像一塊琉璃瓦。
她看到他的目光,極暖和也極淒涼地笑了起來,仿佛麵對著世界上最可愛也最可憐的人。
田福福心裏戰栗著,他的人生就這樣重重地摔落在了地上,碎成無數流離的粉末。
記憶定格在這個畫麵。田福福眼裏熱得要汪出眼淚來。
死人沒有眼淚。
5
出租車停在火車站。
巨大的車站總是像個舞台布景,所有人都有著明確的目標,然而被生活的洪流彙聚在一起,就變得有種戲劇性的混亂,生出許多生離死別的可能性。
田福福進了車站,站在扶梯上往下望去,是無數螻蟻一樣移動的人們。腦海裏一片混沌:他為什麼要來這裏?已經不記得了,田福福隻記得自己被殺了,他是追尋著凶手來到這兒的?
空氣裏有香水味兒、咖啡豆的味兒、油炸食物的味兒,燈光明亮,每個人臉上都亮堂堂的,不像是隱藏著秘密的齷齪的凶手。
他記憶裏的火車站不是這樣的。那時的火車站還不是大理石的地麵,而是粗糙的水泥地。那時的他還是個半大的孩子,外貌比實際年齡看起來更小,十五歲看起來像十歲,瘦得肋骨把皮膚割成一條一條的。他那時還沒有這兩隻木鞋子,而是把自己吊在兩個自行車輪中間的橫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