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是我該做的(1 / 2)

聽她這麼說,中年協警嚴肅地說道,“現在你也承認你是在訛詐了,走吧,跟我們回派出所接受調查吧。”

一家人這才慌了,哀求道,“警官,警官,當時的情況我們也不清楚啊,我媽摔倒在地上後,就是這個家……小夥子給抱著送了醫院的,人家法官都說過,要不是他撞的,他為什麼要救?”

兩個警察對視了一眼,歎了口氣,王浩法官,你真是給開了個好頭啊。

於是中年協警看向胡瓜,問,“你打算怎麼辦?”

胡瓜伸出兩個指頭,“一,把我墊付的一萬塊錢還給我,順便給我三萬塊的精神損失費,二……”

他話還沒說完,女人再次跳了起來,指著他對警察說道,“兩位警官,你們也都看見了,他在訛詐。”

胡瓜不理她,繼續說道,“二,讓他們登報跟我道歉,恢複我的名譽。”

一家人都快吐血了,你的名譽是什麼?剛你還打算訛詐我們呢。

說完自己的兩條要求,胡瓜這才看向女人,“三萬塊錢很多嗎?要不是我把老太太給你們送過來,早沒命了,而且你們還誣陷一個熱心助人的好心人,還想訛他十六萬。更何況我的車來醫院不得油錢啊?我沒有誤工費啊?為了捂血,還把我女朋友的防曬衣給弄壞了,還有車裏也弄髒了,還得清洗內飾……”

老頭看向男人,男人看向女人,女人隻好看向兩個警察,“警察同誌,剛剛你也說過了,他這種行為就是訛詐對不對?”

中年協警嚴肅地點點頭,“如果你認為他的行為構成了敲詐勒索罪的話,可以去法院起訴他。”又道,“一般像你們這種民事糾紛,我們會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了的話,我們會建議你們進行起訴。”

起訴?怎麼起訴,自己沒有對方半點證據,而對方手裏可有自己訛詐的證據,就算真起訴了的話,眼前的兩位民警都可以成為對方的證人。

一家人都有種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的感覺,又看向胡瓜,想要央求著少掏一點,胡瓜卻說道,“就因為你們這種人的存在,社會才越來越冷漠,三萬塊錢很多嗎?要不是這位大哥剛好拍下了證據的話,說句心裏話,你們打算跟我要多少錢?”

一家人沉默,胡瓜看看時間,“也不早了,趕緊取了錢,我還要回去呢。”

男人隻好出去取了錢,然後一次性給了胡瓜四萬塊,不過並沒有簽訂治安調解書,隻是在警察的出境記錄表上簽字同意私了。

臨走的時候男人找到文藝青年,“兄弟,你的視頻能不能刪了?”

文藝青年看了胡瓜一眼,笑著搖搖頭,然後離開了。

呂向波和遊書琴的遊覽虎牙山的計劃在遇到這家奇葩人後,算是短暫夭折了。

出了醫院後,胡瓜鄭重地對文藝青年說道,“哥們兒,剛才的事情謝謝了。”說著把四萬塊錢分出一半來遞給他,“這是他們的賠償金,你拿著。”

文藝青年似笑非笑地看著他,又看看他手中的錢,最後還是說道,“錢是給你的,你拿著就行,我隻是做了我自己該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