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玉蘭含著淚花說,“我知道,我不是個好母親,我也沒資格配得上母親這個稱號,但那時候,我真的好害怕好害怕,我不知道該怎麼麵對她,該怎麼把她養大……生她的時候,我在醫院裏花光了我所有的積蓄,我還不敢告訴我爸媽,因為他們覺得沒結婚就生了孩子是件傷風敗俗的事,懷孕的時候,我整天以淚洗麵,原本我在餐廳當服務員,一個月才拿一千多塊,扣掉房租,還要每個月給父母寄一點,根本就沒有多,但是隨著肚子大了,老板說我不適合當服務員了,唯一的賺錢機會都沒有,那時候,我甚至想過死,在出租房的樓頂上徘徊了很久,還是沒有跳下去,就是因為肚子裏的孩子,我總是以為事情會有轉機的,告訴自己一切會好的,但是在我生的時候,她爸也沒來看我,我連自己都養不活,我真不知道該怎麼養她,而且,那時候,我真的很恨很恨孩子的爸,恨他那麼無情,就這麼把我們娘倆給拋棄了,也恨這個孩子,來得這麼不是時候,所以,當時才會做出我這輩子最後悔的事情,我來找我女兒跟那個男人會不會生沒有多大關係,現在我能力養她,我想有一個彌補她的機會,如果找到了,我一定會好好疼她的。”
苗玉蘭說得聲淚俱下,聽得李猜也心裏不好受,唉,女人啊女人,為什麼總是讓女人承受那麼多,那些偷得一時之歡的男人呢,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不帶走一片雲彩,卻能改變或毀掉一個女人的一生。
她看看歡歡,再看看苗玉蘭,她們之間真的很像,遺傳基因是那麼明顯,苗玉蘭今天能找到她,她應該打聽了出來,當年派出所的人抱走的孩子就是她了。
而且,從她看著歡歡那特別的溫柔目光來看,她已經很確實,歡歡是自己的親生孩子了。
歡歡此時非常不耐煩了,感覺這女人絮絮叨叨的挺討厭的,還哭鼻子,拉著李猜說,“媽媽走吧走吧。”
李猜被女兒拖著,也無奈,在孩子麵前,也不便多說什麼,便對苗玉蘭說,“這樣吧,我會好好幫你找一找的啊。”
她們走了,苗玉蘭站在那裏,顯得那麼孤獨而無助。
雷同與沈浩倆個人在火鍋店裏大塊朵頤,沈浩給雷同的杯子倒滿了啤酒,“兄弟,你是怎麼說服張老板的,太有能耐了太有才了,趕緊講講。”
雷同嘿嘿地說,這事,他才不會說得那麼明白的,“人嘛總是有弱點的,我呀就是衝著他的弱點才製勝,俗語說捉賊先捉王,打蛇打七寸,打準了,就贏了。
“看不出來啊,你還有這一手,牛!”沈浩豎起了大拇指。
這會,雷同想起了李局的那個單子,現在,張老板已經搞定,那麼,那個李局的呢,但是,他之所以沒對那個李局有所行動,他也是有所想法。
“沈浩,李局那邊你爭取了沒有?”
沈浩擺了擺手,“他那邊我也想過,當初,我接他的單子就心裏有所顧慮,如果我跟他完全不認識也倒罷了,偏偏就知道他是有頭銜的人,現在風氣這麼緊,貪官紛紛落馬,而他手頭能有這麼多的錢,這個,你我想想都知道,這錢是哪裏來的,如果東窗事發了,查出來他把錢轉移到我這裏了,那我就有洗黑錢的嫌疑了,這風險太大了,所以,顧前思後,覺得還是不接他的單子好,咱單位都經不過這樣的折騰。”
雷同點了點頭,“你跟我的想法是一致的,所以,我把張老板給爭取了過來,他是做生意的,有自己的實業,而李局那邊,我就沒去動腦子了。”
“真是英雄所見略同啊,對了,如果你還有興趣來我公司的話——”
“不不不,我已經決定爛在證券公司了哈哈。”
這時候,沈浩的手機響了起來,他接了起來,一臉的討好相,“曉晴,怎麼了,冬兒都40度了,趕緊送醫院啊,我,我去接你。”
這幾個名字怎麼這麼熟悉啊,曉晴,冬兒,世界上應該不會這麼巧的,名字都是一樣的啊。
沈浩站起身來說,“我兒子高燒,我得去一趟。”
“喂,你不是離婚了嘛。”
“前妻啊前妻。”
看著他匆匆離去的身影,雷同恍然間有點腦洞大開了,難道曉晴就是沈浩的前妻啊,繞了這麼大一圈?
他想起自己來證券公司的時候,沈浩與曉晴都已在了,所以,他們比他的資質都老,那家夥似乎對曉晴是比較殷勤的,對她特別關照,但是,沒多久沈浩便離開公司了,據說跳槽到另一家公司了,再後來,隻聽說他自己創業去了,所以,關於他們之間是不是還有聯係就不知道了,原來,跟曉晴無聲無息結婚的人就是他啊,怪不得這麼保密,可能是覺得都是老同事,說起來不大好意思吧。
但是,怎麼又這麼快就離婚了,這點,雷同就想不通了,想到那天在包廂裏跟沈浩比較親密的女人,他們之間看起來關係比較不一般,就是不知道,是沈浩離婚後找的女人,還是離婚前找的女人,如果是婚前的,那就太不應該了,唉,難道男人有錢就變壞,這話對沈浩來說,也不例外?
除了這點外,沈浩其實還算是個不錯的男人,如果他對前妻還有感情的話,曉晴對他也不是太仇恨的話這事還有希望,或者,他們之間還有複合的機會,至少這次冬兒生病,她打的是沈浩的電話而不是自己是吧。
好險,還好自己跟曉晴沒有進一步發展,如果沈浩知道跟他前妻關係親密的話,那真是跳黃河都洗不清了,畢竟她是朋友的老婆,雖然是前妻,他都有一種朋友妻不可欺的觀念根深蒂固在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