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毓首次施展天雷訣第五層境界“雷嗔電怒”,雖然殺傷力不大,但形式新穎駭人,頗讓神?族的九名獵手吃驚意外,也引起了他們的疑慮和重視,商量之後,決定兵分兩路,分別追擊,其中追捕修毓和霍中的這一路是四個人,不過這四人中,排名前三的有兩人位列其中,另外兩位也是位列中遊,相對來說,這一隊的實力反而更強一些。
風在吹,血在燒,月夜逃亡路,絕命地奔跑,修毓和霍中一路狂奔,特別是霍中,別看他實力不怎麼樣,這奔跑逃命的功夫,卻實在是讓人刮目相看,由於已經給他解開了穴道,他能夠放開手腳,這一跑起來,動作利索,比修毓都快上幾分,隻是他深知神?族獵手的厲害,不敢一人獨行,這才沒有甩開修毓獨自逃命。
“快,快跑,一旦被這些獵手盯上,他們絕對不會輕易放棄”,霍中一邊在前麵跑,一邊回頭催促著修毓,“我給你講,跑,咱們肯定是跑不過他們,趁他們還沒追上來,咱們在加把勁兒,爭取跑到河邊兒,或者什麼湖泊大水塘,這樣或許還有活命的機會。”
修毓知道霍中所言非虛,否則以他那種小人的性格和奸詐的心計,肯定早就逃之夭夭了,這樣拉著自己,無非是想找個墊背的,找個依靠而已,不過此時此刻,他也差不多算是同命相連的難友,嫌棄不如共力,想辦法逃過追捕才是上策。就這麼,二人隨意狂奔,線路曲折,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正逃向何方,約有小半個時辰的光景,修毓凝神傾聽,沒發現身後有什麼動靜,這才鬆了一口氣,同時心中暗想,也不能顧頭不顧腚,總這麼亂跑,萬一再遇到點什麼,那就更是前後受敵,禍不單行了,於是放慢腳步,開口對霍中說道,“後麵好像暫時還沒人跟過來,我看咱們不如就此罷腳,就地先找個地方躲藏。”
“少俠,不行啊,這兒還不是地方”,霍中環視了一下周圍,“要到了有水的地方,才能躲過他們的追蹤。”
“怎麼個意思?他們怕水?”
“那倒不是,這些神?族的獵手們,善於追蹤,可以通過觀察足跡,還有一些遺留下來的痕跡來追咱們,除此之外,他們的鼻子比獵狗還靈敏,能通過氣味辨識行蹤”,霍中耐心地解釋著,“要是能遇見一條河,咱們跳進去,掩飾住身上的氣味,同時也不留下任何痕跡,然後一反常理,逆水而上,這樣才有擺脫他們的追蹤的可能。”
“如果不想讓氣味暴露行蹤,咱們隻要順著風跑不就行了,何必如此麻煩。”
“不行,他們的嗅覺太靈敏了,不用風中尋味,咱們經過的地方,草木土石上麵多少都會有些氣味兒,隻要氣味沒有揮發消失,他們就能順著味道一路追,再者,咱們這麼一路狂奔,沿途怎麼地都會留下蛛絲馬跡,隻有跳進水裏,才好萬事大吉,不留丁點兒線索。”
二人說則說矣,但腳下都沒減速,修毓聽完,心中駭然,他自己也曾是一位捕快,經常追蹤被通緝的罪犯,知道追蹤是一門技術活,其中有非常多的訣竅,刑部衙門裏就有不少個中高手,個個被封為神捕,其追捕緝凶的手段出神入化,令人叫絕,這些神?族的獵手,久在昆侖山中,以打獵為生,恐怕他們更精通此道,這樣看來,霍中所說還真不是誇張,不過,到哪去找水呢?聽來聽去,這附近也沒流水的聲響。
山中有水,方稱鍾靈毓秀,昆侖山被稱作宇內第一神山,根本不缺水,這一路上盡遇上河流湖泊了,稱得上星羅棋布,比比皆是,按謝可風的牢騷話,簡直他娘的是泛濫成災,躲都躲不開,可偏偏在最期望的關頭,卻不得而遇,還真是不走運,不過事已至此,與其奢望好運氣,不如依靠自己,修毓心想,如果能遇到大湖大河當然最好,實在不行,就要尋找一個有利地形,依靠地利和對方再惡鬥一場,見個生死高低。多年的捕快經驗,讓修毓明白,在追捕行動中,被追的一方,要麼想辦法甩掉對手,要麼舍命幹掉對手,最怕的就是這種瞎耗,耗到最後,身心俱疲,絕對不利。
“霍中”,修毓緊趕幾步,到了霍中身邊,輕聲說道,“我看咱們還是改變方向,往高處山崖上跑,這樣就算被他們追上,也可以利用有利的地形與之對抗。”
“我說小兄弟,水往低出流,往山上跑,這不是自找死路麼”,霍中說著,一臉的著急,“你相信我,咱們唯一的活路,就是找到大河大湖,借助大水來掩蓋逃亡的線索,遇水得生路”,說完,不顧修毓的反應,直接拉著修毓,朝著地勢低窪之處繼續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