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換了在平時,林宇肯定會為二叔他們的決定而慶幸,但是現在,林宇卻不這麼想,因為一號蜂就在那個方向,雖然不知道有沒有進入百慕大,可他卻必須要去。
跟一號蜂失去聯係已經這麼久了,終於能確定它所在的位置,林宇怎麼會輕易放棄?
現在放棄靠近百慕大,就意味著他放棄了一號蜂,不說一號蜂對他的意義,就說一號蜂現在可能進化成了一隻超級金蜂,它的能力就是林宇現在最迫切需要的,那是力量的一部分。
詹姆斯的威脅尚未解除,又不知道從什麼地方出來了個許夫子,林宇的小命,就像在台風中掙紮的漁船一樣,實力的提升對他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一號蜂絕對不能拋棄。
且不說一號蜂能不能像戰鬥蜂和統帥蜂一樣為他殺人,金蜂的第六感對他的影響,就顯得至關重要,之前好幾次命懸一線,林宇都是靠著金蜂對危險的感知才逃過一劫。
隻是五隻金蜂,就足以讓他在危險發生的前一兩秒鍾內察覺,六隻金蜂,肯定隻強不弱。
林宇已經決定要去尋找一號蜂,但是要怎麼去尋找,卻是個技術活兒,他現在有三條路可以走,一是自己遊過去,二是用他的武力控製整艘船,三,則是說服所有人送他過去。
林宇的體力,足以支撐他跑上百公裏,遊泳也不是什麼難事,但是他就算腦子進水了也不會在大海裏離開大船,因為那樣他隻會成為鯊魚的飼料,第二個選擇,則被林宇直接無視了,畢竟他和二叔他們也是一條船上的人,要是做出那種事,那豈不是太沒人性了。
現在看來,他隻有一個選擇了,那就是跟他們談好,說服所有人,往百慕大的方向前進。
“二叔,咱倆商量個事兒唄?”這種事可不能當著所有人的麵說,否則的話,林宇肯定會分分鍾被當成精神病,綁起來用漁網兜住,而且,他總不能說他的小寵物跑到百慕大三角那邊躲起來了吧,那樣的話,人家不但會把他當成精神病,一人一口唾沫也能讓他不敢開口。
二叔見林宇顯然是有事的樣子,點點頭,站起身來,帶著林宇走向船尾,而船員們也是聽到他們要單獨去談,自然沒有人不識趣地跟上去,都是大老爺們兒,誰都不愛聽牆根。
跟著二叔走到船尾,林宇也沒有急著開口,而是給二叔再遞上一根煙,也給自己點上一根。“說吧,少年,是不是有什麼事要我幫忙?”二叔見林宇扭扭捏捏,有些不悅。
“是啊……”林宇應了一聲,卻是不知道該怎麼開口了,感覺到二叔有些不耐煩,林宇最後也懶得去管那麼多了,反正無論如何都要說的,說出來之後,二叔肯定也不會理解。
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林宇現在是趕鴨子上架,不行也得行,將煙頭丟進海裏,林宇看向二叔:“二叔,我需要你帶我去西方,那個地方有個東西,我得去拿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