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插隊落戶的寨子,家畜和野生動物混淆最多的要數豬了。常有野公豬拐跑家母豬、家公豬娶來野母豬的事情發生。小豬崽裏起碼有百分之五十是混血兒。
久而久之,寨子裏的家豬鼻吻細長,鬃毛披散,獠牙猙獰,模樣與野豬越來越接近,脾氣也暴躁得讓人發怵,你用石頭砸它們,它們會號叫著衝過來咬你的腳杆。簡直就是豬八戒造反,不把人放在眼裏。
有一次過傣族的關門節,殺一頭肥豬時,豬嘴沒綁牢,淒慘的號叫聲響徹雲霄,結果全寨子一百多頭豬通通擁到屠宰草棚前,吼叫奔跑,把殺豬用的水桶、案板和鐵鍋撞得稀裏嘩啦,就像一幫足球流氓在聚眾鬧事。
村民指使忠誠的獵狗去鎮壓,引發一場豬狗大戰,有五條狗被咬斷了腿或咬歪了脖子,豬群大獲全勝,衝進木瓜樹林,將五十多棵木瓜樹全部咬倒,將掛在枝頭的木瓜悉數吃掉,以發泄對人類的不滿。
這一類故事多得就像天上的星星,數也數不清。
我寫的許多動物小說,如《野豬王》《白象家族》《牧羊豹》等等,就是取材於當年我在西雙版納真實的生活經曆。當然,有些情節是經過改造、取舍和重新組合的,為了使作品完整生動,也進行了適當的藝術加工。但我可以很負責任地說,作品裏頭的動物和人物,皆能在生活中找到原型,故事的基本情節,確實是生活中曾經發生過的。
朋友問我,你寫的這些動物,豬也好雞也好牛也好,好像很懂感情挺有靈性的,跟人會產生許多感情糾葛,怎麼跟我們在飼養場裏看到的豬呀雞呀牛呀完全不一樣呢?你是不是在胡編亂造哄小孩呀?
我對朋友說,你就沒見過真正的豬真正的雞真正的牛!
飼養場的豬十幾頭擠在一間狹窄的豬圈裏,從出生到開宰,從豬娃長到大肥豬,從不離開小小的豬圈一步,整天除了吃就是睡。這不叫豬,這叫產膘的機器。
養雞場裏的雞幾百隻擠在一個空間有限的雞籠裏,用燈光給它們照明取暖,用複合飼料催它們天天生蛋,一生一世見不到藍天白雲也見不到草地河流。這不叫雞,這叫產蛋機器。
奶牛場裏的牛用電腦管理,什麼時候喂水什麼時候喂料什麼時候往食料裏拌維生素或催奶素之類的添加劑什麼時候擠奶用什麼方式擠奶一次擠多少奶都有精確的程序控製。這不叫牛,這叫產奶機器。
人類為了得到更多的蛋白質和脂肪,為了讓自己活得更舒適更快樂更幸福,不僅馴化動物奴役動物,還肆無忌憚地異化動物。
在飼養場,動物被抽去了生命的精髓,變成標準的行屍走肉!
我之所以熱衷於寫具有野性和野趣的動物,就是想告訴那些除了在飼養場便很少有機會接觸動物的讀者朋友,除了我們人類外,地球上還有許多生命是有感情有靈性的。它們有愛的天性,會喜怒哀樂,甚至有分辨善惡是非的能力。我們應當學會尊重動物,尊重另一類生命形式,別把除了我們人類外其他所有的生命都視作草芥。
不錯,人類作為雜食性的靈長類動物,免不了要殺生,免不了要吃豬肉吃雞蛋吃牛奶,人類作為本質上好逸惡勞的動物,免不了要用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護院。但我想,我們完全可以在吃它們和奴役它們的同時,表現得寬容慈悲些,在它們被宰殺之前,在它們大汗淋漓地為我們幹完一天苦役之後,善待它們,關懷它們,讓它們享受些許生活情趣,還它們一丁點兒生命的天賦權利。
這不是虛偽,這是文明的標簽。
人類在動物麵前應該做一個經常能發善心的好奴隸主,這要求怎麼說也不過分吧?
我虛活五十多年,捫心自問,這半輩子做過一些好事,但也做過不少回想起來要臉紅的荒唐事,若真有中國佛教輪回轉世的說法,我死後很難保證不被牛頭馬麵鬼扔進油鍋小煎一回,煎成兩麵黃後,撈出來扔在公堂上恭請閻王爺發落。閻王爺的要求一定極嚴格,根據我在陽世的表現,也許不會允許我來世繼續做人,而打發我投胎去做豬做雞做牛做馬或做其他什麼動物。要真是這樣的話,我會磕頭如搗蒜乞求閻王爺格外開恩,讓我這頭豬這隻雞這頭牛這匹馬投到西雙版納農家去,而千萬別把我投到用電腦管理的飼養場去。
同樣是家畜,在西雙版納農家,吃飽了可以遊山玩水,不高興時還可以同主人鬧鬧別扭,趁主人打盹時還可逃進深山密林做幾天野生動物,說不定運氣好還可拐個野媳婦什麼的回來,雖然最後的結局免不了要被千刀萬剮成為人類餐桌上的美味佳肴,但至少活著的時候活得有樂趣活得有滋味活得有意思,而不像從小到大囚禁在飼養場裏的那些家夥,活得沒有一點樂趣活得沒有一點滋味活得沒有一點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