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我不服(1 / 3)

從剛剛的呼喚聲中,子安也知道了這個樂隊的名字“狂躁披薩”,有些小非主流,不過大多數剛組的樂隊,基本都是這個風格,也沒有什麼奇怪的。

至於子安丟下的那句話,完全是因為這首歌他剛好聽過,崔天王的《夢裏燕京》,隻是“狂躁披薩”與他唱的還是有些區別的。

利用嗓音的條件,他們一直在拚盡全力嘶吼著,幾乎整首歌都不曾停歇。

這也是很多年輕樂隊的通病,認為搖滾就是要“燥”,要“宣泄”,這些都是搖滾的“意義”。

沒錯,這樣的效果確實是能最大的帶動現場的氛圍,可其實這樣為了狂躁而燥的搖滾,早就已經失去了它的意義。

大家當時也隻是純粹的被氣氛所帶動,而不是他們所詮釋的搖滾,過後就基本都會忘了,對這樣的演出不會有任何深刻印象。

換種不好聽的說法,這種所謂搖滾,跟迪廳裏放的迪斯科已經沒什麼區別了。

任何形式,都隻是為了詮釋搖滾的態度,兩者中間有個平衡,如果你過重的注重形式,那你就會舍去一些搖滾的核心態度,這完全是件得不償失的事情。

當然,子安也不會刻意去嘲諷這樣的人,他沒有資格,更沒有義務這樣做。

他能做的,隻能是用實際行動告訴他們,搖滾,真的不隻是嘶吼。

“子安,我愛你...”

“子安,我要聽你唱的原版《佳佳》。”

“哇,好帥啊,子安,我要給你生猴子。”

剛站到中間的舞台,還在試音的時候,邊上的觀眾就已經從剛剛的氛圍中走了出來,狂熱的呼喊起子安的名字。

正如子安所猜想的那樣,“狂躁披薩”那個樂隊剛剛那首歌,在他們心中留下的印象,估計就和一首DJ舞曲差不多吧,過了就散了。

當然,這其中估計也有著子安最近話題火爆,加上小有名氣了的作用。

人出名了都是這樣,都不用你開口,他們就認為你的表現一定不會讓他失望,甚至一度會因為你的名氣而喜歡上你的別的,比如顏值,而忘記了你的本質。

這也是他們所追逐的潮流。

就算你一次兩次唱得失誤,他們也會很快的原諒你,甚至都不用你去解釋,他們就會主動給你找好各種理由。

當然,子安還沒達到這種擁有死忠簇擁的級別,還享受不到這樣的待遇。

因為沒有帶自己的吉他,子安是找對手借的,沒想到他還挺大方,這也讓子安對他的感官好了那麼一丟丟。

試了一下手中借來的吉他,單以玩搖滾來說,這電吉他確實要比他的吉他好很多,效果也更強烈。

“噓!”將右手食指放在嘴前,示意著大家暫時安靜。

效果還不錯,大家也都很給麵子,等大家的眼光都集中在他身上後,子安才開始了自己在西單的搖滾首秀。

因為隻有吉他一樣樂器,所以前奏很簡單,相對於剛剛“狂躁披薩”整個樂隊的開唱,甚至顯得有些蒼白。

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觀眾的情緒毫無遺漏的落在子安眼裏。

他也預料到一開始會這樣,但是他並不著急。

“生命沒有了

靈魂他還在”

果然,當第一句詞從他嘴裏出來的時候,一部分常聽搖滾樂的觀眾,雙眼已經露出了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