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遊戲之爭的平衡被打破,這影響到了現實。
現實中,Z國開始與其他國家談判,最終,其他國家賠償給Z國一些物品,而且雙方達成一係列的條約。
條約一:金丹期修為以上的玩家不得隨意出手幹預國家門派之爭。
條約二:在玩家沒有觸犯劍情的利益、安全等前提下,劍情不得隨意殺害其他玩家。劍情不得幹預國家門派之爭。
條約三:高層次修為的玩家不得隨意殺害低層次修為的玩家(如:元嬰殺金丹)。
······
這一係列的條約叫《玩家守則》,一共有二十四條。條約的達成經曆了十多次談判和協商,《玩家守則》寫進了法律,具有了法律效應。
其中,第二條明顯是針對劍情的,這條雙方爭論最大,因為Z國是吃虧的,最終其他國家還是以某些代價讓Z國做出了退讓。
劍情對其他國家的威懾力太大了。
如今劍情已是元嬰期圓滿的修為,遠遠領先其他玩家,而且這次元嬰期玩家大戰,其他國家大傷元氣,元嬰期玩家的修為基本上掉了一級。
這導致外國元嬰期玩家在修為上落後了Z國一大截。
所以,其他國家更希望快點達成《玩家守則》條約,而且要限製劍情。當然他們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劍情對《玩家守則》倒是不怎麼反對,隻要沒人惹到他就好說。而且這對劍情還是有點好處的,劍情剛好不用去參與這種國家遊戲之爭,可以好好的修煉。
《玩家守則》的達成,好處是巨大的。
第一,它減少了玩家之間大量的廝殺,玩家省下了大量的練級時間,不用擔心老被殺,修為升得沒掉的快。尤其是金丹期和元嬰期的玩家,死一次,要練幾個月才能補回來。
第二,國家當初開發《命運》這款遊戲,是想要了解其中的秘密,如果玩家修為總是提不上去,談何了解。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玩家都會去遵守《玩家守則》,畢竟隻要不暴露自己現實中的身份,沒人會知道你是誰。
一定會有人為所欲為,就像犯罪一直都存在一樣。
針對這個情況,各個國家聯合成立了專門的執法隊,來懲罰這種玩家。
不幸的是,劍情又被抓了壯丁,被任命為執法隊隊長,誰叫他是玩家第一人呢。
可是,劍情總感覺執法隊隊長這個職位不對勁,有城管隊長的即視感。
劍情開始渡合體劫了。
為此,劍情準備了一個禮拜,籌集渡劫的法寶。最後劍情渡劫成功,成為了第一個合體期玩家。
雷劫是最厲害的三九雷劫,雷劫渡過去後,心魔劫降臨,劍情遇到的是生老病死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