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壁的夜總是那麼寂寞,寒冷甚至恐懼。傍晚已至,黑夜未來,天幕卻已暗下一大片,隻剩天邊雲彩還呈現微弱光亮,仿佛對世間的留念不忍離去。
夜色漸濃,世界黑得徹底。大地沉默地忍受著拂過麵龐撕裂的風,忍受著遠方起伏的狼嚎。她的懷中,包裹著一點微光,也許正是這點紅色,絕望中生出一絲溫暖。
“籲。。。。。。”長長的尾音劃破了夜的寂靜。苟虎森停下了馬,他終於看見了閃爍的火光。於是長呼一口氣,揚起馬鞭,繼而向紅點奔去。紅點越拉越近,一座孤零零的土石建築呈現在眼前。
隻見屋內炕上端坐著一名男子,單從麵龐看不出他的年齡。他就是這座塞外客棧的年輕老板——巫馬。微黑的皮膚,透出棱角分明的冷峻;直挺的鼻梁,更添幾分英氣;眼睛微閉,像是在養神,而微微皺起的眉頭,又像是在沉思。
巫馬也聽到了這黑夜裏響亮的馬蹄聲。他本來一動不動的麵部終於有了些許變化——耳朵動了動,嘴唇輕啟:“有客人到。。。。趕緊燒水切肉!”。本來聚在一起玩骰子的夥計們馬上就散開,各自忙碌起來。
苟虎森終於趕到了目的地,這無垠荒漠中的唯一生機。他熟練將疲倦的馬牽進圏內,順手往食槽內添了一梱草料,下意識地看了一眼懷裏的包裹,摸著馬兒溫熱的脖子,眼光裏興奮的神情掩蓋了旅途的疲倦,“老兄,咱到啦!爺也要去喝兩杯兒啦。”
苟虎森離開馬圈,來到土石房子門前。眯著小眼,望了望門前的兩盞醒目的紅燈籠。獨自在毫無人煙地戈壁中奔波了一整天,看到這紅彤彤的微光,竟有些感動。聲音從胸腔中不由自主地吼了出來:“天基客棧!大爺我又回來了!”
話音剛落,客棧門打開了。
巫馬已經從溫暖的火爐邊離開,連鬥篷都來不及披上,匆忙趕到門口迎接。“虎哥,你終於回來啦!”
“哈哈,這一路把爺累壞了!”
“快,快,快!虎哥回來啦!把溫好的酒滿上,好飯好菜都端出來!”巫馬一改平時冷漠,終於成為待人殷勤熱切的掌櫃形象。
巫馬幫虎森取下被夜氣浸得冰涼的裘皮大衣,遞上一個燒得正旺的手爐。在巫馬心中,虎森不僅僅是自己唯一可依賴的朋友,還是自己當初狼狽不堪流亡到西北的大恩人。沒有虎森,就沒有他和他的客棧。
苟虎森沒有接巫馬遞過來的手爐,用一種很嚴肅的眼神告訴巫馬:“先把包裹放妥”。巫馬馬上心領神會,把手爐放在一邊。“行。哥,咱們樓下密室說。”
“對,咱哥倆真是很長時間沒見麵了。”
“小七,把酒肉給我端來,我們要去密室邊喝邊聊。”
小七趕緊把準備好的東西小心的放進一個竹籃裏,遞到巫馬手裏。
巫馬提著竹籃,一手舉著油燈,“虎哥,咱走著。。。。。。”
巫馬在前領路,苟虎生托著包裹,緊緊跟在後麵,對一邊傻愣著的小七說:“去,把爺的馬兒照顧好些!”.小七唯唯諾諾直哈腰點頭“是,虎爺,馬上辦好。”
兩人一前一後很快下樓,穿過庫房,來到一個隱蔽的石門麵前。巫馬小心翼翼把油燈放在一個凹陷的平台上,觸發燈下第三塊石頭上的機關,石門慢慢打開。開始是一片漆黑,巫馬熟練地點亮了密室中所有的燭台,然後按了一下室內矗立的一個小石像,石門又緩緩合上了。
“快坐,虎哥。”
苟虎森明明很熟悉這個地方,卻也因為一年多的離別,竟有些生疏起來。他依舊眯著小眼,打量著這個不大的密室:石桌上是擺放好的酒菜,鹵好的牛肉散發出令他垂涎的香味;兩張石凳已被巫馬鋪上了厚厚的虎皮。六盞燭火在栩栩如生的六個石像頂上跳躍著。密室的正麵端放著一把厚重的寶劍,劍未出鞘,卻可見那劍柄上的雕飾如星宿運行閃出深邃的光芒。那是他十年前他在“尋寶”春秋古墓時得到的。
“尋寶”,其實是苟虎森對自己行當的稱呼。在江湖中,苟虎森就是鼎鼎有名的西域雙煞之一——財煞。他愛財愛寶,卻既不盜財也不搶寶,他隻是專門向死人“尋寶”。說穿了,他就是盜墓行業裏數一數二的老行尊,藝高人膽大,眼光毒又準。他尋來的寶物,喜歡的自己收著,不喜歡的就放在這玉門關外,戈壁灘中,孤零零的天基客棧中由巫馬買賣。這暗藏的密室,就是巫馬月與他們談生意的地方;這端放的寶劍,正是越國之無價之寶——純鈞寶劍,也是他們的金字招牌。江湖人都明白,若是要尋好寶貝,就到這山高皇帝遠的天基客棧轉轉,一準有收獲。
寶劍背後還有道石門,裏麵就存放著財煞幾十年來收集的各種寶物,西域夜明珠,魏晉古佛像,甚至還有唐代傳至東瀛的黃金麵具。穿越古今,橫跨歐亞。巫馬心裏明白,看著虎哥緊緊抱著的包裹,肯定是又尋到了什麼好寶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