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零四章 我對男人不感興趣(1 / 2)

那是齊越第一次碰到時辰,時辰帶給他的感覺,實在是……怎麼說呢,就是一個字,冷。

這麼說還真的是一點都不誇張。

他不知道為什麼。

就對這麼一個老鄉上了心,時不時地,他就會將目光放在時辰的身上,不停地咋舌,怎麼會有一個這樣的人。

明明身上充滿了耀眼的光輝,可是,不知道讓他覺得,時辰一直在強製性地抹去他存在這個世界上的痕跡一樣。

成天,時辰的日程就是圖書館,教室,還有回家,齊越覺得他一定是魔怔了才會跟在時辰的後麵,就入到了圖書館。

不出所料,時辰身邊的位置空蕩蕩的,那群滿臉含春的少女明明想要靠近,卻又被男人臉上的寒霜給推拒到了千裏之外。

齊越不禁為那群無辜的少女們鳴不平,所有的心思花在一個人的身上,卻得不到任何的回報,如果換成是他一開始就不會選擇這種隻能遠觀而不可褻玩的對象。

注定是沒有任何結局的,等到齊越反應過來的時候,他不知道什麼時候坐到了時辰的身邊。

他有時候想,如果時辰知道他被跟蹤了幾天,臉上的寒冰估計都可以用鋒利的刀尖給刮下來了。

可是,出乎意料的是,時辰隻是抬了抬眼皮看了他一眼,然後若無其事地將目光給挪了過去。

不過是輕輕的一瞥,齊越感覺他全身的血液都被寒冰給凍住了,這個男人的目光,就像是實體化了一樣,他訕訕地笑了,若無其事厚臉皮地坐下來。

齊越覺得,他應該是寂寞了。

他在英國一個人讀書,他的父母早年就死了,他從小就被祖父送到了美國讀書,他本來以為他已經習慣了。

可是放大學換了一個環境的時候,齊越感覺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寂寞感,孤獨,沒有懂他的朋友,他不知道他是覺得惺惺相惜還是覺得好奇心,才接近了時辰。

盡管對方根本就沒有搭理他,但是,他仍然對此樂此不彼,他隻是太無聊了。

終於,在他堅持了一個月後,時辰那萬年不變的雕像臉上麵終於有了淡淡的表情變化,更為準確地說,那是一種不怎麼耐煩的表情。

他冷冷冷地看齊越,然後吐出了幾個令齊越永生難忘的幾個字:“我對男人不感興趣,你別再浪費時間在我身上。”

齊越覺得他一定是在做夢,他有說什麼嗎,為什麼會被認成一個同性戀。

想及此出,他臉上的表情就是紅白黑交錯,不過他轉念一想,這一個月他也覺得自己有一點像個跟蹤變態狂,他撓了撓腦袋,機會難得,時辰好不容易開口了。

他的心一橫,幹脆就伸出了手:“我叫齊越,你別誤會,我對男生不感興趣,我隻是想跟你做個朋友。”

這句話真的非常之羞恥,多大的人了,怎麼他有一種感覺兩人就像是小學生一樣,想他也是在交際圈裏麵混得有頭有臉的人物了。

那句稚嫩的話剛說出口,他忍不住想要給自己甩兩個巴掌,實在是太遜了。

“你有什麼目的嗎?”接下來的話,差點又讓齊越的眼珠子掉下來。

他擦了擦眼睛,有點不敢置信地看時辰,還以為時辰在和他開什麼玩笑,這個世界上麵,交個朋友哪有那麼多的目的,不就是你和我身上有很多相似點,然後就惺惺相惜囉,難不成,還想要在別人身上占便宜不成。

齊越翻了個白眼,當然沒有把心裏麵所想的東西給說出來,他眼中帶著不解,看向時辰,時辰愣了愣,過了很久,才伸出手握住了齊越的手。

齊越以為,他和時辰應該算是朋友了,那天時辰雖然沒有開口承認但是他想這是時辰的性格使然,時辰一定是一個害羞的人。

他是一個比較活潑開朗的人,那麼他就勉為其難地讓一讓時辰吧,卻沒有想到,時辰壓根就沒有把他放在心上。

“喂,你小子給我站住,聽說,你是齊越的朋友?”

那是在一個漆黑的巷子裏麵,齊越已經藏在了巷子口的一角,他知道在這個巷子裏麵有很多當地的學生,經常會在這個巷子裏麵趁著夜深人靜伏擊一些落單的留學生,可以說,這些人就是一些地痞流氓。

齊越不禁暗罵一聲, 不知道什麼時候,他就被人給盯上了,之後將其中的一個流氓給打傷了,然後,他就被人給惦記上了。

今天實在是太晚了,他需要趕末班車的地鐵,所以才會從巷子裏麵過去,老早他就聽到了一個粗獷的聲音在不遠處嚷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