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1 / 2)

水墨被那人拉著疾跑,不多久就氣喘籲籲,回頭看那三人依舊緊追不舍,卯足勁的和他們耗上了,再跑下去,她可受不了,這就是宅女的杯具,缺乏運動,而水墨是個宅女。

那人也發覺她快要受不了,跑到馬路邊,決定見縫插針的越過來往的車流,跑到對麵去。

這裏畢竟是繁華都市,夜晚的車輛也不見少。

水墨看出他的心思,死命拽著他,大口喘氣道:“你瘋了,車來車往的怎麼跑過去?”

那三人轉眼就要追上來,再不跑就真的來不及了,那人再顧不得許多,緊緊抓住她的手衝了過去,每輛車都是呼嘯而過,水墨一顆心都提到嗓子眼,連尖叫也忘了,她可真沒有做過如此瘋狂的事。

直到跑到對麵了,水墨才鬆了一口氣,感覺好像走了一遭鬼門關似的,能在川流不息的車流中活下來見到璀璨的七彩霓虹燈,真是萬幸。

“刺激吧。”詢問的話語,肯定的語氣,他朝水墨擠著眉眼笑,像初升的旭日溫暖奪目,不像萬璽那般的光芒萬丈,霸氣側漏,卻有一份鄰家哥哥醇厚的親切。

“嗯。”水墨忙不迭點頭,一掃方才的陰霾。

可他們也想得太好了,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那三人一心想著找個冤大頭狠宰一頓,居然避開了疾駛而過的車輛,又追了上來。

那人連忙又拉著水墨疾奔,真是要錢不要命的家夥,和他們拚了。

水墨真要忍受不了了,她的兩條腿又酸又軟,再跑就沒力氣了。可她不想當那個冤大頭,一定不能讓他們追上。

譚金亮和另一個同事就在附近街道值班巡邏,遠遠看見一男一女被追殺似的跑得飛快,後麵三個大漢緊緊追趕,很是詭異。

譚金亮眼尖,一眼看出是水墨,更加詫異了,那天萬璽帶著她一起參加賀中書的金婚典禮,他口口聲聲說這是他老婆,並且已經決定結婚了,怎麼大晚上的會和一個陌生男子跑得那麼急,還被人追趕,唯恐避之不及的樣子,難道是賊喊捉賊?

他到底是經驗豐富的巡警,當即攔住那三人的去路,說道:“怎麼回事,大晚上的你追我趕很好看麼,你們是不是閑的蛋疼?要是太閑就跟我回警局走一圈。”

那三人也沒有想到會惹出兩個巡警來,更要命的是,巡警隻攔著他們,卻讓罪魁禍首跑得不見影了,苦著臉說:“兩位警官要給我們做主啊,那個女的,打碎我的水晶畫不賠錢,那是我們的鎮店之寶啊,哪有這麼便宜的事,我們可都是做小生意的人,以誠為本,還要賺錢養家糊口,要是每天都有這樣的客人,還讓不讓人活了?警官可要為我們做主,找出那兩個人。”

“行了行了,如果是很嚴重的話,跟我們回警局去交代清楚,我們自會幫你們找出他們,讓他們賠你們錢就是。”譚金亮一看他那市儈的眼神,也能猜個大概,像他們這樣唯利是圖的所謂生意人,他沒有少見。

“這,這……”他們自是很為難,不知道對方的姓名住址,即使到了警局,警察肯替他們出頭,又到哪裏去找他們?再說,警察真正追究起來,那所謂的鎮店之寶,也不過是唬人的噱頭,能說的過去嗎?

他們是商人,並不笨,隻是有點利欲熏心罷了,知道這兩個巡警並不是真正想管他們的事,隻是他們這樣在大街上追逐,才引起他們的注意,一般來說,不是特別嚴重的事,他們都不願意惹上警察,招來一身腥。

看來這事隻能就此作罷了,一個晚上跑了大老遠的,也隻能自認倒黴,當下賠笑道:“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她也賠了一些錢,我看還是算了吧,不必麻煩兩位警官了,我們……這就回去了。”

“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你們還大老遠的追趕,是不是嫌最近治安太好,我們太安逸?我是不是該帶你們回警局喝杯茶?”

“不是不是,警官誤會了,我們隻是想追上他們,說清楚價錢而已,誰知道他們一聽價錢就跑了起來,我們不解啊,才追著他們跑到這裏的,現在沒事了,我們還是回去吧。”

“真是這樣,真的沒事了?”譚金亮得逞的笑。

“是,沒事沒事,我們回去了,不妨礙兩位警官巡邏。”三人已經垂頭喪氣的往回走,追不上大肥羊,還跑得老辛苦,差點沒撞上車,他們心裏自是憤憤的。

那三人往回走了,譚金亮看水墨他們跑得沒影,不過他相信水墨看見他了,他們應該還在附近,就對那個同事說:“老張我過那邊去瞅瞅,你在這兒等著我,很快就回來。”

譚金亮走近剛才水墨跑進去的巷子,兩邊張望,不見他們,他想著怎麼也該先告訴萬璽,他的新娘子和一個男人大晚上的在街上被人追趕,卻沒有他的身影,多少有些不合情理,他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這個水墨不像是隨便的人,那麼是不是兩口子吵架什麼的,總之這事透著詭異。

譚金亮想了一下,便打電話給萬璽。

萬璽開著車滿大街尋找水墨,兜兜轉轉的,隻想盡快找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