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完之後就去《月光少女》劇組試鏡,這個劇組是著名導演華海生執導的,華海生自己就是豪門,所以不會受投資商影響,想演他的戲,必須要老老實實地通過試鏡。
《月光少女》是一部文藝電影,奔著拿獎去的,講述一個重點大學研究生畢業的年輕漂亮女白領是周圍人眼中的交際花,她遊走在男人中間,腳踏n隻船,即使光鮮亮麗、矜貴優雅也為人所不齒。
所有女人都討厭她排擠她,認為她是神經病,因為她除了生活用品,把每月五位數的工資都用來買清潔用品,一天洗三次澡,潔癖超嚴重。二十九歲了連一萬塊存款都沒有,被嘲諷為月光少女。她的男友們也對她十分不滿,因為她不牽手不擁抱不接吻不上床。
某天深夜,她意外和女同事一起打的,卻被男司機見色起歹意,拉到荒郊野外強·奸,她掏出包裏的三棱軍刺把司機捅死了。女同事嚇得逃跑後報了警,她被抓進了警局。本以為是一場強·奸未遂反被殺的案件,她是正當防衛不會被判死刑,但是她用的凶器是三棱軍刺,警方進行了進一步的調查。
然後發現她是十年前一個凶殺案的凶手,那個凶殺案中死亡的是她的父母。
如此罪大惡極,搜集了證據之後,她會被判死刑。
然而在法庭上,看到十年前死亡的那個男人的照片,她當場發瘋,被送到醫院後鑒定她有長達十年的精神病史。精神病殺人不犯法,她要被無罪釋放了。一個剛畢業的小警察認為這是法律的漏洞,被精神病殺死的人不算是人嗎?更何況這是殺父弑母,為什麼不能讓凶手償命!
小警察到處收集證據,要證明她的精神病是在十年前殺人後得的,但是這個時間點太接近了,根本沒有辦法證明。最後,小警察利用職務之便讓她的主治醫生給她催眠,想要問出能證明她得病時間的證據。
然後,小警察得知十年前死的那個不是她的生父,她是她母親出軌的產物,從小就被那個男人和母親打罵,那個男人把她當做恥辱,母親把她當做自己不幸生活的罪魁禍首。在十三歲那年,那個男人把她強·奸了,她的母親不僅不保護她,還認為她勾引了自己的丈夫,每次都把她往死裏打。
一直持續到十八歲,她考上了重點大學,男人怕她見了世麵後脫離掌控,燒了她的錄取通知書,囚禁她十個月。一天晚上,家裏遭賊,打開了她房間的鐵鏈,她在小偷走後,拿著水果刀把熟睡中的兩人殺死了。
因為男人囚禁她時,對外的說法是她得了重病,再加上她確實骨瘦如柴,一米六五連七十斤都不到、快要嚇瘋了的樣子,當地民警沒有懷疑她,而是按著入室盜竊被發現後失手殺人定案,但是一直沒有找到凶手。
她複讀了一年,二十歲時終於進了大學校門,但是陰暗的過去卻無論如何也無法抹去,她總覺得自己髒,洗多少遍都不行。
被迫回憶這段慘痛的記憶,她徹底的瘋了,不吃不喝不讓人靠近,每天都要先打鎮定劑再輸營養液喂藥。
小警察按著她話裏的線索,曆盡千辛萬苦搜集了她的父母虐待兒童、非法囚禁、男人強·奸未成年人的證據,並替她在法庭上把這些證據公之於眾,呼籲社會重視家暴、強·奸未成年人等犯罪行為,希望國家能完善這方麵的法律,加大懲罰製度。
這個案子一波三折,處處是反轉,牽扯了三條人命,還涉及家暴、未成年人強·奸、倫理等被廣泛關注的敏感話題,瞬間傳得沸沸揚揚,人盡皆知。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來到警察局,表示她是他的女兒,他願意養她下半輩子。
經過dna鑒定後,小警察喜出望外地連夜帶著男人去精神病院看她,到了之後卻發現精神病院燈火通明兵荒馬亂一片嘈雜。
“她跳樓了!”
有護士對著小警察驚慌失措地大喊,護士六神無主,指著草地上看不出人形的一片,語無倫次地說:“她看了新聞,說‘月光,月光,月光最幹淨……’我以為她會高興才給她看新聞的!我沒想到她會跳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