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教職員會議在六點前就結束了。保健老師也參加教職員會議,但在六點放學前都會有幾位女同學輪流去陪愛美玩,愛美從來不會說好寂寞、好無聊或者亂鬧,總是乖乖地待在保健室等我。話雖如此,那天我去接她時卻不見人影。去廁所找她也不在。剛好那時是社團活動結束,收拾東西換衣服的時段,她會不會到姐姐們的社團活動室去了呢?我不以為意地在校內找愛美。一開始碰到的是內藤同學跟鬆川同學吧。我問愛美有沒到美術室來,你們說:“本來想去跟愛美玩的,快五點的時候去保健室沒看到她,以為她今天不在。”然後就跟我一起找。天色雖然已經暗了,但是學校裏還有很多人,其他老師也幫著一起找愛美。結果是棒球社的星野同學找到的。他說:“今天是沒看到啦,但是以前看過她走到遊泳池那邊。”我們就一起過去。冬天的時候遊泳池的入口上鎖,還拴著鐵鏈,我們得翻過柵門,但是愛美可以從鐵鏈的空隙間鑽過去。夏天才有遊泳課,但為了消防原因一年四季遊泳池裏都蓄著水。愛美浮在漂著枯葉的昏暗水麵上。我衝過去把愛美救上來,她的身體跟冰一樣冷,也沒有心跳。我一麵叫她的名字一麵替她做人工呼吸跟心髒按摩。星野同學不顧看見小孩屍體的驚嚇,立刻去找其他的老師。愛美送到醫院後診斷為溺斃。警方從沒有外傷跟衣著整齊判斷她是不小心失足掉進遊泳池意外死亡的。當時天已經完全黑了,我根本無暇顧及其他,但卻記得看見竹中太太家的毛毛從欄杆對麵探頭過來。警方調查發現,那邊欄杆附近有跟愛美托兒所發的麵包同樣的麵包碎片。有幾個學生說在遊泳池附近看見愛美。原來愛美每個星期都會到遊泳池那裏去,應該是去喂毛毛吃麵包。竹中太太拜托鄰居照顧毛毛,愛美不知道這件事,可能以為自己不去喂毛毛的話它就會餓死。要是讓我知道她溜出保健室的話一定會挨罵,所以她總是一個人偷偷跑去,大概十分鍾就回來。我完全沒察覺。每次我問媽媽不在的時候她都做什麼呢?愛美總是用淘氣的眼神望著我說,跟姐姐們一起玩啊。那分明是隱瞞著什麼秘密的神情,要是我多追問一下就好了。那樣愛美或許就不會自己跑到遊泳池附近了。
愛美是因為我身為家長保護不周而死的。在學校發生這種事,讓各位受到驚嚇真的非常抱歉。事發已經一個多月,每天早上我還是在被子裏伸手找愛美。愛美睡覺的時候總是要貼著我。要是我故意移開身子,她閉著眼睛也會伸手摸過來。我握住她的手她就又安心睡著了。每天醒來的時候,發現不管怎樣伸手尋找都再也摸不到她軟嫩的小臉跟柔順的頭發時,我總是淚流不止。提出辭呈的時候校長問我:“是因為那次意外的緣故嗎?”剛才北原同學也問了同樣的問題。我之所以決定辭職原因的確是因為愛美的死。但是,要是愛美的死真的是意外,就算是為了遣散悲傷跟懺悔自己的罪孽,我也會繼續當老師。既然如此我為什麼還要辭職呢?
因為愛美的死不是意外,她是被本班的學生殺害的。
大家對年齡限製有什麼看法?比方說,要幾歲才能抽煙喝酒呢,西尾同學?沒錯,要滿二十歲。大家知道就好。二十歲就是成人了。每年電視新聞上的成人儀式,都是滿二十歲的新成人拚命喝酒的報導。為什麼那些人非得在這個時候喝酒呢?當然媒體渲染也是原因之一,但要是沒有“滿二十歲才能飲酒”的限製的話,或許就用不著那麼大做文章了吧?法律允許滿二十歲飲酒,並非建議滿了二十歲就要喝酒。但是既然有年齡限製,覺得滿了這個年齡不喝好像就虧到,所以助長了這種現象吧?話雖如此,若是沒有限製,搞不好真的會有學生醉醺醺地來上學。班上一定也有人完全無視限製,在叔叔伯伯等親戚的勸誘之下喝過酒。要大家都依照倫理觀念來行動畢竟隻是理想而已。
不知道我想說什麼?
這話暫且不提,各位好像都對犯人非常感興趣的樣子。我們班上有犯罪者這個事實,大家的感覺一定是好奇多於害怕。其中好像有人猜得到,也有人露出知情的樣子。我個人對現在還能若無其事地坐在原位的犯人感到非常驚訝。驚訝嗎?其實也不是。其中一個犯人是希望自己的大名能公諸於世的。相反地另外一人從剛剛開始臉色就非常不好,好像覺得這跟之前的約定不一樣,心裏非常不安。不用擔心。我沒打算要在這裏公布兩人的名字。
各位知道少年法嗎?
少年因為身心都未發育成熟,由國家代替家長製定了最好的自新之道。在我十幾歲的時候,未滿十六歲的少年就算殺了人,隻要家庭法院認可,進少年觀護所就得了。小孩是純真的,這不知道是哪個時代的神話。九〇年代,十四五歲的孩子鑽少年法的漏洞,犯下了許多嚴重的罪案。各位還隻有兩三歲的時候發生的“K市連續兒童殺人案”應該很多人都知道吧?要是說出犯人在恐嚇信裏用的名字,或許會有人想起來說:“啊啊,那個啊。”隨著這種事件發生,社會對於修正少年法的聲浪甚囂塵上。於是二〇〇一年四月施行了修正少年法,將刑事責任年齡從十六歲降為十四歲。
各位現在是十三歲。那麼年齡到底意味著什麼呢?
去年八月發生的“市一家五口滅門血案”大家應該都還記憶猶新。犯人在暑假的時候把推理小說裏提到的各種毒藥分別少量混入家人的晚飯裏,然後每天把不同的症狀記錄在部落格上。但是症狀沒有犯人想象得那麼嚴重讓她感到不滿,最後把氰化鉀加到晚餐的咖喱中,害死了雙親、祖父母跟小學四年級的弟弟。犯人是這家的長女,十三歲的初一學生。她在部落格上貼的最後一篇記事是:“不管怎麼說,到頭來氰化鉀最有效!”這個案子電視跟報紙都大肆報導。“露娜希事件?”就是曾根同學說的。大家對這個名字比較有印象的樣子。露娜(Lna)是羅馬神話裏的月亮,也指月神。希臘神話裏叫做席琳娜(Selina)。“這個沒聽過?”也罷,無所謂。露娜希(lnacy)這個字是指精神異常、心智喪失,或者愚蠢的行為。少女殺人犯在部落格用這個名字,所以媒體就把這個案子叫做“露娜希事件”,說是“認真乖巧的女孩搖身一變成為瘋狂的月神”,甚至扯到雙重人格說,津津樂道地拚命渲染。你們有多少人知道少女受到了什麼處罰嗎?這個案子取了如此誇張的名稱,犯人因為未成年,姓名跟真麵目都沒有公開;雖然隻能從殘忍的事件內容推測少女心中的黑暗,但隻抓著這點大做文章,真正重要的真相完全不明,就漸漸被人淡忘了。新聞可以這樣做麼?本案的報導隻在某些孩子心中的黑暗麵烙下了名為“露娜希”這個絲毫沒有人味的變態犯罪者的存在,煽動可悲的孩子們崇拜愚蠢的罪犯而已。我認為未成年罪犯不公開姓名跟麵貌的話,犯人自鳴得意的化名也不該報導才是。真名既然用少年A或少女B來代替,部落格上的自稱“露娜希”也該打上馬賽克,隨便取個“傻瓜”、“屎蛋”之類的渾名就好。K市的兒童殺人案也不用特地公開犯人親筆的署名,“分明是個很普通的名字,卻裝腔作勢假借同音字,大概是在炫耀自己會寫複雜的漢字吧。”如此嗤之以鼻得了。大家覺得自稱露娜希的少女長得什麼樣子?請冷靜地思考一下。美少女會自稱露娜希嗎?既然不公開真麵目,就附上用粗線清楚地畫著人中或法令紋那樣帶著惡意的漫畫像也成。盡量表現這也是個普通人。越是給了特別待遇、越是議論紛紜,少年犯就越是自我陶醉。於是乎憧憬罪犯的愚蠢小孩就更多了。一開始就知道犯人未成年的話,大人就應該將案件盡量低調處理,好好教訓一下自我陶醉是非不分的愚蠢小孩才對。少女犯隻要在隨便哪個兒童輔導機構寫寫作文,幾年之後就能若無其事地回歸社會。
但是大家知道這個案子有比殺人犯更受責難的人嗎?
那就是犯人學校裏的理科老師。這裏我們考量到當事人的,稱呼他老師就好。老師對教學非常熱心,也非常重視安全,連危險性低的實驗都不太讓學生做。他對於近年理科教學方式雖然有異議,但卻積極地投入實驗跟實習的安全措施。“你認識他嗎?”其實事發前幾天,我們剛好有機會在“全國中學科展”的會場上聊過。犯人在暑假前跟老師說:“我想去拿忘在化學實驗室的筆記本。”帶班的老師在幾分鍾後有家常麵談,不疑有他地把實驗室鑰匙給了平日乖巧的女學生。案發之後發現,犯人用來做實驗的藥品幾乎都是在自家附近藥房或者是線上購物買的,隻有氰化鉀是從學校拿出來的。於是輿論嚴厲地追究老師的管理責任。不僅如此,竟然還有“是不是老師慫恿女學生”這種無稽之談,最後被逼到不得不辭去教職的地步。老師被剝奪的不隻是工作而已。連日的誹謗跟中傷讓老師的太太身心嚴重耗損,現在世間已經淡忘了這個案子,但她仍舊住院療養,小學三年級的兒子則送到遙遠的外婆家,改用母姓上學。撇開跟老師有一麵之緣不談,身為同業者,案發之後我也收到了教育委員會發的危險物品徹底管理通知書。中學的理科教學雖然用不著氰化鉀,但老師說不定是有別的考量。盡管有這種東西還是隨便就把鑰匙交出去,或許的確是管理失責。然而像本校雖然沒有氰化鉀,但能殺人的藥品可也不少。化學藥品櫃子的鑰匙放在學生拿不到的地方,但是用金屬棒之類的打破玻璃,還是一樣可以到手。這麼說來家政教室的菜刀呢?連體育館倉庫的跳繩也能殺人。我們當老師的原本就算知道學生製服口袋裏有刀,也不能強行沒收。即使那個學生打算用刀傷人,隻要說是上下學途中防身用的我們也不能怎樣。跟上麵報告也隻會說:“嚴重告誡吧。”要到刀子生出事端才終於能沒收。當然那時已經太遲了。於是就會被指責:“既然知道學生帶著刀,為什麼不防患於未然?”真正不對的到底是誰?
真的是沒能嚴厲管教學生的老師不對嗎?
那我到底該如何是好呢?
愛美的葬禮私下悄悄舉行了。很多人想參加都被我婉拒,真是對不起。雖然我也想要很多人跟愛美告別,但我更想讓愛美的爸爸送她最後一程。愛美隻見過父親一麵。那是去年年底的事。晚上看電視的時候愛美指著熒幕說:“我昨天看見這個叔叔喔。”我以為我心髒要停了。愛美說叔叔在托兒所的圍欄外麵看著她蕩秋千,看見她在看他,就招手教她走到圍欄旁邊。叔叔問:“你是小愛美吧?有沒有每天都開心啊?”愛美回答:“有啊。”叔叔說:“那就好。”然後笑著走了。我想應該是愛美的爸爸不會錯。近來托兒所的安全措施也加強了,連住在附近的鄰居路過探頭看看,都會非常注意。他的話就算有人詢問應該也能編出理由來。說不定還會大受歡迎被請進去。我心想為什麼突然出現?已經五年沒聯絡了。這才分手以來第一次打電話給他。他告訴我他終究發病了。小說裏的主人翁一下子就發病,但通常IV的潛伏期據說是五到十年左右。他的話是十四年,不知道是不是該說真能撐,還是說真能忍。我無言以對,他有氣無力地說:“以後不會再這樣了。”聲音裏完全感覺不出半點電視上的氣勢。我跟他提議說寒假的時候我們一起到遠方去度假吧。並不是同情他來日無多,是真的想親子三人一起生活。但是他也無力地拒絕了。愛美第一次被父親抱在懷裏的時候已經魂歸九天。他緊緊抱著愛美的遺體,自責說愛美的死都是因為他過去犯的過錯,痛哭了一整個晚上。有種形容說眼淚都哭幹了,這對他和我都不適用。眼淚要是能哭幹就好了。我非常後悔,早知如此就算強迫他也要大家一起生活。
我從剛剛開始就不停地說後悔呢。
葬禮後許多人都到家裏來跟愛美說再見。托兒所的老師跟小朋友、S中學的同事和學生都來了。我不收奠儀,大家帶來的小棉兔玩偶、零食等,我都供在愛美靈前。我對自己說愛美在她最喜歡的小棉兔的環繞下安眠了。我試圖這樣說服自己接受愛美的死。
上個星期剛出院的竹中太太也到我們家來。距離愛美的死剛好一個月。竹中太太在愛美的牌位前雙手合十,流著眼淚說:“對不起。”地方報紙的新聞標題寫著:“四歲兒童到遊泳池附近喂狗不慎失足死亡”,讓竹中太太覺得是自己的錯而沮喪萬分。由於是在學校發生的事故,校長代替憔悴的我看了新聞稿,但我後悔沒自己檢查。我又後悔了呢。竹中太太把放在她家裏愛美的替換衣物、筷子調羹、填充玩具等裝在紙袋裏帶來給我。其中有一件眼熟的小玩意:小棉兔頭型的絨布小包包。愛美那麼想要而我終究沒買給她的東西是哪來的呢?愛美不管是竹中太太還是其他任何人給的東西,就算隻是一顆糖果也會跟我報告。竹中太太說那個小包包是在毛毛的狗屋裏發現的。這麼說來可能是毛毛玩過了吧,小包包破破爛爛的,但是竹中太太還是特地帶了來:“沒有小兔兔愛美會寂寞,那就太可憐了。”我很感謝竹中太太一直照顧愛美,她自己身體還沒完全複原就到我們家來,所以我開車送她回去。我們看見毛毛在有段時間沒整理的院子裏玩一顆棒球。雖然竹中太太說那是從學校飛過來的,但棒球社的四號強棒擊出再怎麼遠的全壘打,也不可能越過球場的保護網、飛過遊泳池掉進來吧。竹中太太說有時會看見放學後來打掃遊泳池的學生在池邊玩接球,是那時候掉進來的吧。我想起來犯了小錯的學生會被罰掃體育館倉庫或遊泳池。今年我們班也有受罰的學生,在這之前我完全忘記了。
那天愛美是自己一個人去遊泳池邊的嗎?我心中突然生出了疑慮。回家之後我再度拿出小棉兔絨布小包。這個小包包真的是愛美的嗎?如果是的話就是有人買給她的。拿起來搖晃,發現雖然是絨布卻挺重的。我拉開拉鏈,薄薄的內裏下麵隱約可以看見電線似的東西。我極力忍住心中浮現的不祥預感,第二天找了兩個學生分別談話。
外麵走廊上好吵。別班已經下課了吧。有社團活動或者是要上補習班的人,除此之外想離開的人都可以走了。我說了這麼多稱不上愉快的話,接下來隻會更加不愉快,不想聽的人現在就請出去。沒有人要走嗎?那就表示各位都是自願要聽,我就繼續了。
從現在起我們把這兩個犯人稱為A和B吧。
在剛入學的時候是個不引人注意的學生。私底下似乎有部分男生覺得他是個了不起的人物,但是當時我還不知道。我注意到A是在第一學期期中考過後。第一學期上的理科是生物,A在期中考的時候得了滿分。全學年滿分隻有一個人,A滿分不隻我們班知道,其他班也都曉得。我們班上大家都誇說:“太酷了!”但別的班級除了讚歎外卻有令人介意的說法。跟A一起上小學的C同學不屑地說:“反正那家夥自己在做實驗嘛。”這話讓我覺得怪怪的,就教C同學下課後到化學實驗室來找我。C同學醜話說在前頭:“不能講是我跟老師告密的喔。”然後告訴我A從小學高年級的時候起就會撿流浪貓狗回家,用自己發明稱為“處刑機器”的奇怪道具反複虐待,最後殘忍地殺害。我想起來,一開始垂著視線說話的C同學,到後來好像是在炫耀自己的豐功偉績一樣說:“那家夥還拍了影片,在網站上公開播放!”看到他沾沾自喜的表情讓我不禁打了個寒顫。C同學也告訴我A的網址。我立刻到辦公室的電腦上網去看,網站叫做“天才博士研究所”,頁麵上隻用詭異的字型寫著一行字:“現在正在開發新機器,敬請期待!”入學前A的小學送來的品行調查報告裏完全沒有提到這方麵的事。為了保險起見,我打電話給A小學六年級的導師確認,對方隻輕描淡寫地回答:“從來沒聽過那種事。A同學既認真成績又好,是個好學生。”從那時起我就開始注意A,而A在學校總是非常認真,不管行為舉止還是學習態度都毫無問題,簡直就是模範生。漸漸地我也就沒那麼留意A了。當然每年五月這時候情緒不穩定的學生變多,我無暇他顧也有關係啦……
六月中旬,下課後我在化學室準備三年級的實驗,A一個人來了。他一麵興致盎然地看著實驗用具,一麵問:“老師的專場是什麼?”我回答:“化學。”他反問:“那電機方麵呢?”物理我也上過,但想到A父親的職業我便說:“令尊應該比較熟悉吧?”話聲剛落,A就突然把一個錢包遞到我麵前。那是個黑色假皮的拉鏈零錢包,一眼望去就像是百元商店賣的,沒有任何出奇之處,我心想這是什麼,A笑著說:“裏麵有好東西,打開來看看。”一定是惡作劇。我提高警覺伸手接過。錢包比想象中要重。我以為裏麵八成裝了青蛙還是蜘蛛什麼的。那可嚇不倒我。我鼓起勇氣拉拉鏈,一瞬間指尖麻了。我以為是靜電。時序是六月,當天還下雨。我茫然地望著手指跟錢包。A得意洋洋地說:“很厲害吧?我花了三個多月才做出來。”然後又咋舌道:“但是效果沒有想象中好。”我懷疑自己聽錯了。“你拿老師當實驗品嗎?”我問。他毫無歉意,仍舊笑著說:“反正做化學物理實驗的人,吃一點藥物或者觸電也沒關係吧。”我想起C同學的話,還有他的網站上寫著“現在正在開發新機器”的字句。我嚴厲地質問A:“為什麼做這種危險的東西?要拿來幹什麼?殺死小動物嗎?”我的指尖仍殘留著麻痹感。A像外國人一樣雙手一攤說:“幹嘛這麼神經緊張?你不明白這玩意有多厲害真令人失望。算了,我到別處去試。”A說著從我手中拿回錢包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