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楔子:遺願清單(2 / 2)

“謝謝。”朝麵色潮紅的女櫃員點頭致意了一下,亞裔男子微笑著抬起雙手抱住後腦勺,慢吞吞地屈膝跪倒,兩名膀大腰圓的巡警立刻衝上來將他掀翻在地,一人扭著他的胳膊替他戴上手銬,另一人伸手到他腰間摸索了一番,一把扯掉插在他腰帶上的手槍,用兩隻手指捏著槍柄高高舉起,以便身後的同事用攝像機將這件關鍵特證拍攝下來。

看到槍口上顯眼的橙黃色槍帽,包括那位女櫃員在內的所有人都鬆了口氣,原來隻是一支玩具槍。

“你被逮捕了,先生,你有權保持沉默,因為你所說的話將有可能成為不利於你的法庭證據,你也有權請律師,如果你負擔不起,法庭會指派一位公共辯護律師給你,你明白我宣讀的這些權利了嗎?”由上到下將那名亞裔男子搜了個遍,並對他宣讀過“米蘭達權利”之後,兩名巡警將他押進警車後座,鳴起警笛,呼嘯著朝警局駛去。

10分鍾後,包括那支玩具槍、那張紙條在內的現場物證連同嫌犯的其它隨身物品被擺到了灣區分局重案警探的辦公桌上,在場的還有負責提起刑事訴訟的地區助理檢察官。

“給我一個吻?”一位警探用手指敲了敲裝在證物袋裏的紙條,“這算哪門子劫匪?”

他的搭檔湊過來看了一眼,“要我猜?這小子多半是個神經病,一個自命風流的瘋子。”

“也許吧,但這些還不足以把他控上法庭。”助理檢察官拿起那支玩具槍看了看,隨手扔回到桌子上,“先生們,我剛才看過監控,該嫌犯根本沒碰到那些現金,而聯邦和加州法律也沒有規定說不許人拿著玩具槍進銀行,所以我不會以持槍搶劫的罪名來起訴他,如果各位找不到更多的證據,那麼就請恕我先失陪一下。”

“等一等。”剛才那名警探從桌上拿起一個黑皮封麵的小筆記本翻了翻,看到一列長長的,用中文寫成的清單時,他就像發現新大陸一樣驚叫了起來:“這看起來像是某種……計劃,誰幫忙找個能看懂中文的家夥來,謝謝!”

一名華裔警員應聲走過來,接過筆記本瞅了一眼,“這些是簡體字,我隻能看懂個大概意思,嗯……來一場說走就走的長途旅行,完成;從金門大橋(位於舊金山)上往海裏扔個漂流瓶,完成;騎自行車從九曲花街(同為舊金山著名旅遊景點之一)上衝下來,完成;親吻一個陌生女孩,待完成;搶一次銀行,待完成;蹲一次監獄,待完成——好吧,看來這就是那家夥犯案的目的——到維加斯豪賭一把,待完成……先生們,我想我知道這是什麼了!”

在場的人異口同聲地問道:“什麼?”

華裔警員環視周圍,很嚴肅地回答道:“這是一份遺願清單。”

“《遺願清單》?是的,我看過這部電影,摩根-弗裏曼,還有、還有……”那位質疑嫌犯是神經病的警探敲著腦門想了想,忽然一拍巴掌,“哦對了,傑克-尼科爾森!不過這跟咱們的嫌犯有什麼關係?”

“因為他就要死了!”華裔警員拿起一隻從嫌犯身上搜出來的藥瓶朝大家示意,“我認識這個,這是一種受到嚴格監管的處方藥,具有很強力的鎮痛效果和嚴重的副作用,一般情況下,隻有那些癌症晚期患者才用得著它。”

“好吧,我聽夠了,而且我也不打算以任何罪名對他提起訴訟。”助理檢察官提起他的公文包走向門口,“如果不想替他的巨額醫療費埋單的話,我建議各位最好盡快把那混蛋踢出警局,先生們!”

“你說了算!”一名警探抄起電話,“剛剛抓進來的那個中國人……我他媽怎麼知道他叫什麼鬼名字,放了他,馬上!”

“恐怕已經晚了,長官。”值班警員在電話裏說道:“他已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