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精神訴求(1 / 3)

深夜,會議室仍然燈火通明。

韓印、杜英雄、王昆,包括被邀請的姚建,圍坐在會議桌前,共同對三起案件進行彙總分析和討論。

韓印說:“從目前掌握的信息看,連環犯罪的可能性很大。其中前進橋案,應屬凶手初次作案。案發當晚,凶手經過橋下時,趕上被害人正耍酒瘋罵街,被其汙言穢語刺激到,遂實施暴力殺人行為。我特意了解過,該案曾被本地媒體大肆報道,我在資料室找到幾份當時的報紙,和我預想的一樣,新聞配圖均是屍體俯臥在垃圾箱中的樣子。我相信正是這樣的配圖,給了凶手莫大的滿足感,從而讓他確立犯罪標記動作——將被害人拋置在肮髒汙穢場所,並擺成麵部著地的俯臥姿態,寓意著對被害人人格的蔑視和貶低。

“寧山公園案為凶手第二次作案。案發現場各位都知道,是在公園內一條岔路附近的男公廁裏。白天的時候,我和姚隊交流過,從時間點上分析,凶手作案不像是有預謀的,應該與前進橋案一樣,屬於突發刺激性因素導致的殺人案件。不過這一次,凶手顯示出一定的成熟度和主動性,為什麼這麼說呢?據姚隊介紹,當年賣*在公園裏攬客,都是相當肆無忌憚和猖狂跋扈的,她們根本不在乎形象廉恥,哪裏男的多就往哪兒鑽,明目張膽地公然挑逗和拉扯。由此說,凶手和被害人起初相遇,應該不會是在那條半圓形、東西兩頭與公園大馬路相交、人跡稀少的岔路上,而是凶手起了殺心之後,觀察過周邊環境,進而做出的一個選擇。包括到男公廁裏進行*易,肯定也是凶手的提議,因為人都有趨利避害的本能,在自己熟悉的地方情緒會更加從容和安定,所以如果是賣*的提議,她一定會帶凶手進女廁所。

“紅星巷殺人案,係凶手第三次作案。綜合案情分析,屬於尾隨作案。凶手和被害人當日在某個時間點、某個地點,發生過不愉快的接觸,令凶手萌生殺意,遂跟蹤被害人至紅星巷,覓得機會完成作案。”

“韓老師,我聽你話裏的意思,是說這三個案子都是因為口角,或者說是被害人的挑釁造成的,可是真的有人會因為被別人罵了幾句便連續殺人嗎?”王昆一心想在最短時間內為常安翻案,實在不願意節外生枝,便有些沉不住氣地插話問。

“當然不會這麼簡單,挨罵的時候多了,總不能次次殺人吧?問題在於這三個人到底說過什麼,讓凶手心裏感覺到觸痛。”杜英雄理解王昆的情緒,苦笑著說。

“對了,那個拉麵館老板不是說撿破爛的經常罵一些什麼騷貨、*、破鞋啥的侮辱女性的話嗎?凶手是因此被激怒了?”聽杜英雄這麼說,姚建也忍不住插話道。

“要是這樣被惹惱的話,那凶手應該是個女的啊。”王昆好似突然開了竅,“還真有這個可能吧?公園裏的案子,沒準是哪個被老公拋棄的婦女在公園裏溜達,碰見攬生意的王彩華,一時來氣起了殺意;還有那個推銷*的趙小蘭,說不定以前忽悠過凶手,凶手回過味來,正好那天撞見她就把她勒死了。怎麼樣,這靠譜吧?”

“真要是個女的,也得是五大三粗、渾身是勁的,這幾個案子做得多幹脆利落。”杜英雄笑著打趣道,接著又正色說,“以女性的生物本能和個性來說,大多數犯罪都有充分預謀,並且作案方式多屬於智慧型,不會如本案般簡單粗暴。更何況,寧山公園案中,凶手若是女性,也不會多此一舉進入自己並不熟悉的男廁所作案。”

“其實,下午我也琢磨了一下,若真如你們所說,那不妨考慮下這樣一個方向,”姚建深吸一口氣,表情鄭重地說,“案件被害人全都是外地人,幹的也都不是什麼正經工作,甚至可以說給我們這座城市帶來的都是負能量,你們說,凶手會不會是一個排外情緒特別嚴重的本地人,可能因為某些遭遇,排外情緒上升到偏執和變態,進而開始所謂的清除外來人計劃?”

“不錯,這確實是一個值得探討的思路。”韓印終於接話道,“那還得麻煩你,跟網監部門打聲招呼,讓他們協助咱們清查本地ip地址的用戶在各大網絡社交平台和論壇上關於排斥外地人的過激言論,看看這樣的群體中有沒有符合作案條件的人。”

“沒問題,網監隊隊長是我哥們兒,我親自去監督,一定讓他們把這個事重視起來。”姚建拍著胸脯保證道。

“另外,還有一個排查方向,”韓印繼續說,“剛剛已經講過,被害人趙小蘭遇害當天,必定與凶手產生過某種交集,英雄和王昆接下來要把趙小蘭當天的行蹤軌跡徹底搞清楚。”

“我補充一點關於犯罪地理方麵的問題。今天錄完蔣濤的口供,我查了下地圖,趙小蘭遇害當天逗留過的促進路上的金百合以及烤肉店,其實就在前進橋東南方向直線距離大約1.5公裏處。兩個涉案地點的地理方位這麼近,我覺得一方麵可以佐證韓老師的意思,趙小蘭很有可能就是在烤肉店用餐這個當口與凶手發生接觸的;另一方麵,我認為以促進路為中心點,涵蓋前進橋周邊兩三公裏的範圍,大概就是凶手居住或者日常活動頻繁的區域。同樣以韓老師對案件的定性來看,寧山公園周邊也有可能是凶手居住或者日常活動的區域。因此,如果某一個人的日常活動軌跡,能夠將這兩個區域串聯起來,就意味著他有很大的作案嫌疑。”杜英雄最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