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看林可思最近瘦的,整個衣服架子。一件休閑衫被他穿出了骨幹風兒,再完美的身材都穿不出這種弧度。
一時間胭脂又很是不忍。
兀自起身去廚房倒了兩杯咖啡。
走到沙發前遞一杯給林可思。
他抬頭,伸臂接過咖啡,身子並不移開,深情的朝著她看,胭脂一不留神眼光和他碰個正著,想要離開又不屑於躲躲閃閃的。
隻好四目相對,詢問的眼神。
兩人距離不遠不近,三十厘米的完美距離。他不說話,但他的呼吸那麼重,呼吸時的氣息酒味淡了些,溫熱還是有點掃在胭脂臉上。
一秒,兩秒,胭脂忍著,已經給人家的珍貴玩意兒踢個半殘了,不好意思再說出傷人的話,她死撐著和他對眼兒。
三秒,四秒,胭脂深深吸一口氣:“林可思,你身體沒毛病吧?沒毛病就走吧,太晚了。”
林可思本來不打算再他開腔的,他渴望這樣的對視,能全然的看見她的視線裏有他整個五官,深邃立體。這樣,他才能在她的眼裏。
才能存留在她的眼裏。才不至於她的眼裏心裏隻有那個人。
心裏酸澀,為自己酸澀,自己對她動了情。但是很顯然,三年多了,她還是死死守著心裏的門戶,那道門就像一道逾越不了的屏障,將他隔在門外麵。
門裏是他,門外,是自己。
林可思動了動唇,微微張開想要說點什麼。最後,垂眸,沒說。
自己感覺行走應該沒問題,抻抻衣衫,站起身。
戴腕表的那隻手放到了胭脂的肩上按了按,胭脂一下子下意識的彈開身體,林可思眸光一閃,閃過的是痛楚。
扯唇苦笑:“就這麼,排斥,我?”
視線盯著她:“我去看看幹兒子就走。”
“恩。”胭脂木然的點點頭。他剛才眸光稍縱即逝的那點痛,胭脂看在了眼裏,有點難過。
替他難過,林可思,你何必,守著我,我的心,已經死了,不想再打開了。
林可思翹起一側唇角似笑非笑,一身落寞的從胭脂身邊擦身而過,走進小饅頭的兒童房。
從半開的門縫裏,看見林可思彎腰低頭,溫柔的看著熟睡的小饅頭,手指撫在他胖乎乎睡的紅撲撲的小臉上,然後給小饅頭蓋好被子,走出來。
“我走了。”他沒有看胭脂一眼,徑直向門邊走去,淡淡說道。
“恩。”胭脂也沒動。
“明天早上我來接你上班。”
手握門把手,林可思停住腳步,又說道。
“不用。”
胭脂脫口而出,又覺得說的太直接了有點傷人,今晚上的林可思不像她之前認識的,大大咧咧打不起罵不死的小強的樣子。
好像很敏感脆弱,於是胭脂又補上一句:“我賬麵上,有三千萬,可以借你救急。”
一時靜寂,幾秒鍾後,林可思說:“明天早上我來接你再說。”
沒等胭脂回答,大門咣當一聲,關上。走廊裏響起皮鞋沉重的腳步聲。
胭脂重重跌坐在沙發上,沙發頓時陷進一個大坑。
她去蜷氣雙膝,雙臂抱住腿,好像做了多少活兒似的,疲憊。
女人和男人之間真的沒有友誼嗎?她左推右擋百般維護,最後還是傷了他的自尊。
林可思茫然的思緒複雜的下樓,忘記了自己是開車來的,伸手就要打車,司機一看老板這是喝酒喝蒙了?還糊塗著呢,在後麵緊急按鈴,林可思這才從對胭脂的糾結中完全清醒,坐上車:“不回S市了,今晚去銀杏路小區。”
夜色闌珊,
街道清冷,下起了春雨。
細細無聲的在天地之間拉起帷幕。
過了十點,沃爾瑪都關門了。現在已經是十一點子夜時分。
雨中的街上隻有星崩的幾輛車子空空蕩蕩。
林可思到了小區門口就讓司機把車留下自己去找個酒店住下。
在車裏拿把傘,往樓群裏走。整個小區隻有他一個夜行人。
小區的設施紛紛開始老化,上次修好的一部分路燈,剛亮,另一排樓的路燈又壞了。
好在林可思是個男的,沒什麼可怕的。雨滴越來越大,空氣中充斥著泥土和潮濕的味道。
快到樓門準備掏出鑰匙開樓宇門,摸索了半天,驀地眼光看見樓門口縮著一小團。
人,是個人,一小團瘦小的影子,坐在台階上抱著膝蓋縮著頭暴露在雨水裏,渾身都是濕淋淋的。
入春的夜裏還是很涼薄的,何況還下著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