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之前,支隊會議室。
連夜召開案情討論會,在座的除本次係列案件的辦案骨幹,市局的頭頭腦腦也齊齊出現,一個個正顏厲色、橫眉怒目,眼神冷峻得幾乎能把人殺死——綜合案情和進一步的法證鑒定結果,基本可以證實幾個小時前發生的案子與先前的案件係同一凶手所為。
案件由此擴大到七起,相應的受害人數也增加到七人,已經大大超越局領導的忍耐極限,所以會議伊始,整個專案組,尤其是組長葉曦,便遭到領導們措辭嚴厲的批評。韓印幾次欲起身攬責,都被坐在身邊的葉曦死死按住。直到領導們怨念宣泄得差不多,氣氛稍微緩和些了,葉曦才站起身放低姿態說道:“實事求是講,這個案子局裏給了我們足夠的支持,無論是人力還是物力,所以出現目前這種不利的局麵,我要負全部責任,但我懇請局領導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以人格和警察職業生涯做保證,一定會把案子解決掉!”
聽完葉曦這個可以說是自絕後路的發言請求,幾位領導相互通了通氣,最終由主管刑偵的副局長周智國代為表態,說:“小葉,局裏這次的確對你很失望,外界的輿論你應該有所耳聞,影響實在太惡劣了,但鑒於以往的表現,局裏還是願意相信你有能力把案子辦好的,可以再給你次機會,但時間不能再寬裕了……”
“兩個星期!”葉曦斬釘截鐵地插話,主動給出限期,“就兩個星期!如果沒有進展,任憑局裏處置!”
“好,希望你們能夠抓緊辦案,不要讓凶手繼續為所欲為!”幾位領導再次交換意見,還是由周智國代表宣布決定。
大會開過,領導離席,專案組再接著開小會。
議題很明確,就是下一步怎麼辦。按現實情況有兩個選擇:一、堅持目前的調查方向——本案係夏明德和同夥聯手作案,繼續圍繞夏明德展開深入挖掘;二、推翻先前所有分析,從案件初始重新梳理案情,尋找突破口,這幾乎等於又回到先前兩眼一抹黑的狀況。
不過韓印覺得在堅持尋找夏明德犯罪同夥的同時,還可以再豐富一些偵查的點,也就是案件中受害人的這個群體。其實這個點先前韓印也提到過,專案組也有相應的行動,隻是由於夏明德的出現而被逐漸忽略掉。尤其在最近出現的第六起和第七起案件中,受害人依然與前案受害人有著一定的社會交往,所以韓印現在越來越懷疑,凶手選擇他們並非因為身份、地位、品性或者愛好等方麵的同一性,或許他們曾經在某一特定空間或者事件中同時出現過,或許他們根本就是這一特殊事件的一方當事人,因刺激到凶手而遭到處決!
那麼接下來除繼續耐心監視夏明德等待他犯錯,還要更加全麵深入地走訪受害人周圍的社會關係,尋找這七個人同時現身某一場合或者事件中的可能性。如果他們同時現身的情景,或者哪怕隻是某幾個人的同時現身,能夠與夏明德產生關聯,那夏明德是凶手之一便確定無疑了。當然,即使這種齊齊現身的情景與夏明德沒有任何瓜葛,也必須重視起來,畢竟所有行動最終的目的是抓住凶手,而不是要證明誰的判斷能力。
夜裏,天空雲淡星稀,一輪孤月紅彤彤的,猶如醉鬼的臉,妖氣重重。
差不多10點,街邊乘涼和遛彎的人群逐漸離去,夏明德的身影卻突然出現在樓道口。他手裏拎著一個鼓鼓囊囊的方便袋,慢慢悠悠走到單元樓西側的一個十字路口,他向四周看了幾眼,從方便袋中取出一摞黃紙擺到街邊,用打火機點燃。須臾,暗夜中升騰起忽高忽低的火苗,夏明德用虔誠的目光注視著,嘴中念念有詞……直到黃紙燃盡,化為浮塵,被一股忽來的妖風吹散到四麵八方,他才極為不舍地轉身原路返回。
這一幕,被隱身在街對麵一輛麵包車中的康小北目睹個正著,他納悶地取出手機,調出萬年曆軟件,一邊劃著屏幕翻閱日曆,一邊輕聲嘟噥著:“今天是8月19日,陰曆七月二十四;夏雪是去年8月17日出的車禍,也就是陰曆七月十一……嗯,周年祭日早過了,肯定不是給夏雪燒的,那這大半夜的會是在祭拜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