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山中有猛虎(1 / 3)

昨夜的大雪磅礴讓王家溝裹上了厚厚的銀裝,猶若少女的玉脂,分外妖嬈。

天蒙蒙沉,便有人遵循著“早起的鳥兒有蟲吃”的信條早早起身。走到門外,望著那一片白茫茫的金子,不由得破口大罵。什麼大爺老娘姑嬸十八代祖宗怕是不能幸免了,難為老天爺的好意。

這人叫王莫群,早年出了村子去了大城市,聽說那幾年發過財也逍遙過一段日子。後來不知怎的在月前回到王家溝,也不俗氣地吹噓自己在外麵多牛氣,回到這個自己出生長大的地方還是個農民。家裏人也死得七七八八了,除了幾個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外,也就是一個叔公讓他略為*心。所以,這貨基本是一個一人吃飽全家皆活的家夥。前些日子,王莫群大肆放言自己是個有故事的男人,於是決定終身不娶。這個人在村裏人眼裏就是個混子,巴不得他不禍害別人家的閨女。為此,村裏還歡喜地鬧騰過。讓王莫群不得不感歎自己魅力指數之高,話說以前怎麼就沒發現呢?

可是,這個男人再怎麼有故事也掩蓋不了小學都沒畢業的光輝事跡。故而他可以不顧古人樂意盼望的“瑞雪兆豐年”而對老天爺極其鄙視。王莫群穿裹好衣袍便出門而去,一邊走還一邊狠狠踩,似乎不把所有的雪踩髒了就對不起自己被汙染了無數次的純潔心靈。哎!又是一個對雪患有精神障礙的人啊。

天色依舊昏沉,天氣也不大好。昨日大雪從遠方拐賣而來的寒風刺骨不知疲倦地在王家溝肆虐。那男人在雪地裏拖著一條長長的痕跡孤獨前行,那是一匹受傷的狼在找尋著他的同伴。

兩間土房,被雪掩蓋得從遠處遙看就像兩個小山丘。門虛掩著,王莫群幹脆利落地進了屋。屋裏沒人,牆兩邊掛著弓弩刀叉等捕獵器具,中間橫貼著“天地有正氣”五字。種種景象透露出一絲古怪,但王莫群隻覺得氣氛有些肅穆,正如當年跪在這間屋裏,跪在那位老爺子的腳邊乞求作他的徒弟一樣莊嚴。冥冥中,似有有一雙看透俗事的眼珠在看著自己,他不敢多呆趕緊出去。

轉過屋後,果然見到了那個人。那人在晨練,名副其實的晨練,遠比聞雞起舞來的勤快。一套劈掛的拳路被那個身影耍得淋漓盡致,完全遵循了大開密合的精妙,明勁暗勁步伐一絲不苟,聲勢奪人。縱使不是第一次見到,王莫群依舊精神亢奮,細心琢磨其中精妙。一套行如流水的劈掛後又是太極和小擒拿接窘而來,這幾套內家拳和外家拳震得王莫群一陣恍惚,眼前獨立的似乎便是印象中灰衣加身仙風瘦骨的老人一般。因為不是,所以王莫群更加敬畏,無以複加。

這犢子一直把那老人當作神人,一言一行奉為神跡,也就差點拿香來拜了。隻是如今,也確實要拿香拿酒肉來供奉了,老人就躺在旁邊的小山包裏,長眠。這片黑土地曆來出英雄也葬英雄,如此也不算埋沒了那白森森的瘦骨和*裸的野心。這個站著的男人確信老人說過一句話,是至理。

他說:“王狗子,你以後就算進了城,咬死幾隻羔羊,踩死幾個不起眼的混子,也翻不了什麼浪。撐死了就是一匹衝鋒陷陣的野狼。我廖長河一生隻收人上人,隻有一嘯震山林的猛虎才配作我的弟子。你,還不配。”果真,老人一生就收過一個徒弟,從不讓王狗子喊他一聲師傅,縱使對於王狗子光明正大的偷師睜隻眼閉隻眼。前些年,對於一個前途隻有窩在王家溝種田的毛頭小子來說,能跟老人學功夫就是最好的恩賜,從不敢有什麼怨言。後來,成人了,出了村子,見過風淌過浪也舔過血了,王狗子方才懂得虎骨與狼皮之間的區別。前者就是能看書一目十行,砍人也運籌帷幄的猛人。江湖上的大風大浪就是這些鳥人吃飽了撐的搞出來的。後者便是一杆槍,再能獨當一麵的屠龍槍也會因為前者的一句話而費勁、流血、喪命。況且,王狗子深知自己尚遠遠達不到老人口中所說不入眼的畜生,撐死了就是條藏獒。腦子不行,十年的精妙都快忘光了,隻剩的一身舔血出來的雜毛,連真正的高手的開胃菜都不夠格。很可悲。

有時候,處於一個小人物的酸溜心思。王莫群經常想,若把這頭廖老爺子圈養了近十年的東北虎放出山林,會鬧出怎樣的腥風血雨。怕是怎麼也能嚇死幾個省級的老大,咬下幾塊肥肉吧。王莫群這麼惡趣味地想著。

那耍拳的人仿若不知疲憊,一連幾套下來竟聽不到一聲氣喘,可見其氣力之綿長。打完收式了,那人方才發現了站在一旁身挺似鬆神色卻極其猥瑣的王莫群,當真是走火入魔的典範。那人向王莫群喊了一句:“師哥,你來了。”

聲音清脆悅耳,如雪山泉水叮咚般清靈,卻不是女聲。

王莫群無語,沒好氣地說道:“你大爺的,我早就來了。就你糊塗才敢這麼冷落我,要是在成都,我就、、、”

喋喋不休,不知疲憊。

那人也不知聽沒聽進耳朵裏,隻是一個勁地笑,很燦爛,也很敦厚老實。他叫胡塗,便是廖長河老爺子在世間的唯一弟子,沒想是個十六歲上下了少年。胡塗有著170的身高,四肢修長,穿著大衣也不顯得很臃腫。相貌不至於驚世駭俗也不會很對不起觀眾,有種大隱隱於市的韻味。隻是他的臉色有種近乎病態的蒼白,臉上還掛著似乎永不掉落的笑容。神鬼莫測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