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我幼小的心靈受到嚴重創傷(1 / 1)

林強媽媽激動的跳起來,作勢是要打安然耳光:“我家強強明明是受害者!小小年紀就會栽贓陷害,我今天替你父母管教管教你!”

安然紋絲不動:“潑婦。”

林強媽媽尖叫,一臉猙獰,張牙舞爪:“你說誰潑婦?我抽死你個賤嘴丫子!”

校長趕緊攔著,一改開頭的強硬態度:“林媽媽別激動,小孩子之間無傷大雅的打鬧,犯不著大動肝火。”

“無傷大雅?”安然臉色一豎:“校長能把犯罪行為說的這麼輕描淡寫,是要包庇少年犯麼?”

林強媽媽又被刺激了,“你說誰少年犯!”

安然橫掃一眼,冷聲道:“未成年聚眾謀劃殺人、傷人並實施行動者,違反《華國刑法》第13則第14條,被害者是未成年人,同時違反《華國未成年保護法》附520條。”

“羅美麗跟林強的傳話紙條上,明明白白寫著‘搞死她’‘弄殘安然’等字眼,羅美麗還指導林強怎麼一步步毀我名譽,再找人套我麻袋。這是謀劃傷人、殺人。白紙黑字,物證有效。”

“林強在全班同學麵前,對我言語汙蔑,這是傷人的第一步。全班同學都是人證。”

“按照法律規定,未成年人傷人、殺人未遂,是為少年犯,要進勞改所改教3-5年,表現良好,可緩期1-2年。”

校長和班主任聽得滿臉懵逼。

這個草包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考試才2分,怎麼這麼懂法律?

羅美麗白了臉,“不,不是!我寫那些,隻是為了泄憤!根本沒想過要實施!”

林強也慌了:“我、我們不是少年犯!你嚇唬我們!”

安然輕笑:“雖然我身體無礙,但我幼小的心靈受到嚴重傷害,我覺得我要去看看心理醫生,做個心理測試……我要是犯了心理疾病,羅美麗和林強的行為,構成了重大事件,造成惡劣影響,勞改所改教時間至少是5年。”

羅美麗嗚咽流淚,“爸爸,她說的不是真的對不對?”

林強媽媽冷笑,威脅道:“你打了我兒子,你真的傷了人,我才要把你送進勞改所改教!嗬嗬,我馬上給律師打電話!”

羅美麗爸爸終於開口了:“她說的對,這些證據,在法律和法官麵前具有法律效力。”

林強媽媽已經氣炸了,怒吼:“你瞎幾把說什麼?不維護你女兒,卻長他人誌氣,你有病啊!”

羅美麗嘴快,“你才有病!安然說得對,你就是個潑婦!罵街姿勢一點素質都沒有。我爸爸是南陽市最出名的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夥人,你又是什麼東西!”

這是要狗咬狗了啊!

安然瞪大眼,一副看好戲的樣子。

可惜,林強媽媽得知對方是大律師後,屁都不敢放,還一個勁兒的說“對不住”。

羅美麗爸爸不理她,對安然說:“這件事可大可小,你可以不追究嗎?”

校長立馬笑成了菊花,和藹可親的說:“對對對,安然啊,你們都是同學,鬧這麼嚴重,多傷感情啊!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林強媽媽完全歇了氣焰,“小姑娘,剛才我在氣頭上,說了胡話,你千萬別在意,對不起對不起,你千萬別告我家強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