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晚走到我身邊,無奈笑了一聲,“瞎說什麼,你扒了他的皮也得看看你們之間的實力差距,別你沒把他的皮扒了,他先把你給吃了。”
“喂,別侮辱我行不行,我不吃人的,就算吃我也吃肉多的,這種皮包骨頭的我熬骨頭湯啊。”離封一臉掀起的戳了戳我。
“臭離封,信不信下次遊戲裏我放生你!”玩牧師的我無所畏懼,直接威脅道。
“別鬧!”離封立即一副討好的表情。
薑晚趕緊把我倆分開,“好了,趕緊走吧,不想被你監護人看到趕緊速戰速決,狐狸,我們去哪?”
“去你之前招魂的地方,”離封一拉我,我們仨立即出了當鋪。
我還有些發懵,我之前招魂的地方,那不是警察局,“要去警察局啊,那得好遠的。你們要瞬移過去啊?”
“當然是打車啊,”離封隨手在馬路上招了招手,隨便的招了輛車,三個人擠進去出租車,我報出地址,出租車衝著霓虹燈開滿的夜色中駛向遠處。
出門還好帶了手機,我摸出手機看了一下時間,從這裏到那邊的那個警察局起碼得半個小時的車程,而且還不知道離封要去那裏幹啥,反正肯定不會是招魂,我都說了我招不出來,方安平的魂魄不在那裏,如果他真的要招魂,自己去招去,我沒轍了。
路上離封順便問了問當時的情況,我跟薑晚都一一說明了,聽著我們說完,離封沉默了一下,才慢慢開口。
“你們,聽沒聽說過,饕餮?”
“饕餮?”我想了想,“饕餮盛宴那個饕餮?”
“饕餮,別名麅鴞,在古書《山海經·北山經》中,有介紹:鉤吾之山其上多玉,其下多銅。有獸焉,其狀如羊身人麵,其目在腋下,虎齒人爪,其音如嬰兒,名曰麅鴞,是食人,最大特點就是能吃。沒有身體是因為他太能吃把自己的身體吃掉,隻有一個大頭和一個大嘴,十分貪吃,最後把自己都給吃掉了。”薑晚倒是了解一些。
我也想起來了,以前似乎看一些光怪陸離的故事集也有看到過,“嗯,我記得以前在那裏看到過記錄,說他是龍之五子。”
“那都是小說中的設定,但根據《左傳》中的記載,饕餮本為縉雲氏之子,”薑晚給我糾正。
我翻了翻白眼,你也都說了是記載,誰知道是真是假的,“我還記得,有一個傳說,是黃帝和蚩尤大戰,蚩尤戰敗之後,被黃帝斬下頭顱,那頭顱便化作了饕餮,饕餮天生貪食,嚐嚐用來形容凶惡貪婪之人。”
“嗯,”薑晚也點點頭,“也的確有這種說法。但是,你問這個做什麼?”
聽著薑晚這麼問,我倒是想起了什麼。“對啊,那個方安平,也是自己吃掉了自己的身體,隻剩下一個頭和一張嘴,難道他是饕餮轉世?”
“不是饕餮轉世,”離封伸手在隨身帶著的平板上點了點,“是饕餮的氣息,應該是有人故意將饕餮的氣息讓他吸入,所以他並沒有意識,也沒有痛楚,換句話說,他已經被饕餮附身了。”
“人們常用饕餮形容一些貪婪,欲望永無止盡的人,這也很符合這個人的個性,這應該是一種報複。”薑晚沉吟了一下,得出了自己的結論。
“那人的確是太貪婪了,不僅僅是他,還有那個方秋萍的丈夫也是。”我點點頭。
說話間,車已經到地點了,我率先下車,他們倆也跟著下來,我指著麵前的警局,“喏,就是這裏了,當時方方安平被抓的時候,四肢都沒了,最後在拘留所裏吃完了自己的軀幹,頭不知道怎麼樣了。”話說要到這裏來幹什麼啊?“話說隻剩下一個頭人還能活嗎?”
“如果饕餮的氣息一直在他身上沒有消散,那一個頭也是能活的,但是沒有意識,隻是想吃東西,如果饕餮氣息被消耗幹淨了,那人也就死了。”薑晚回答道。
“早就散了,如果不散了,那群警察早瘋了。”離封收起了平板,“走吧,進去了。”
進去?我一懵,趕緊把人拉住,“你別逗了,現在進去?你怎麼說?抓鬼了,會被抓起來的。”
“誰說要你這麼走進去了?”離封白了我一眼,然後把平板連同錢包一起塞進我手裏,我正懵呢,他忽然一把抓住我的手,大喊起來,“抓小偷啊,來人啊,有小偷啊。”
我一臉懵,然後,被聽到聲音跑出來的警察一擁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