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變態與蠢女人(1 / 2)

卓琪華一邊走,一邊在心裏琢磨著,一會到了集市上,得想辦法弄三根棒球棍回去才行。

一般的棍子通常是從頭直到尾,過細的話,一隻手倒是可以輕鬆握住,但缺點是容易折斷,沒辦法下死手揍人呀。但棍子過於粗大的話,那份重量先不說了,對她這小身板來說,可是極大的負擔呢,能不能掄起來都成問題,而且她這小手還握不住呀握不住,打起人來哪裏痛快了,別一不小心把自己給砸咯。

想來想去,還是棒球棍最好用了,輕便,實用、易於攜帶,揍起人來毫不手軟,太特麼爽了!

卓琪華沉浸在揮動棒球棍揍人的想像中,想想內心還有點小激動呢。

不知不覺,她和紅蘿走到一個坡度不大的小山坡前,記得紅蘿曾說過,隻要下了這個小山坡,前麵就是傳說中的另一個莊子了——也極有可能是呂計替前世的自己報仇的地方。

那裏才是真正的殺人現場啊,她和紅蘿玩的這個套麻袋揍人的手段,充其量不過是上不了台麵的小把戲罷了,在呂計這個從地獄爬回來的惡鬼麵前,啥都算不上。

叫她小打小鬧,嚇唬嚇唬人還可以,真要她實打實的下死手,恐怕她會表現得比紅蘿更不堪,說不定會被嚇得屁滾尿滾的呢。

算了,還是不要再紅蘿麵前丟人了。

上到坡頂,卓琪華手中還拖拉著那段被她折下用來掃去腳印的樹枝,一直不舍得放手。

紅蘿跟在她的後麵,看了她好幾眼,終於忍不住了,走到她身邊小聲詢問道:“小姐,奴婢幫你把樹枝拿去扔了吧?”

卓琪華回頭看了看紅蘿布滿擔憂的小臉,微笑道:“不用,一會兒我自己扔。”她可是打算好了,到了莊子附近再把樹枝扔掉——前提是,沒有被呂計那個大變態捉個現行。

通常情況下,一般人殺了人之後,都不敢再回到當初的案發現場,不想再回憶事發經過,下意識地隻想離那裏遠遠的,仿佛這樣做,那惡夢一般的事實就能夠不存在一樣。

但呂計絕對不是正常人,他就是一個重生回來的大變態,不能以常理論之,所以卓琪華覺得,呂計不但會重新回到那間莊子裏,說不定他還會跑到莊子裏住下來,有時間就回味一下殺人時的“快樂滋味”,總結一下殺人的漏洞與破綻,保證下次不會再犯這樣的錯誤(不得不說,卓童鞋真相了)。

小動物都有趨吉避凶的本能,卓琪華也不例外,雖說她不知道他前世發生過什麼事,可從他全身縈繞著的暴戾氣息可以推斷得出來,他遇上的絕對不會是什麼好事。遇上這樣的人,自然是有多遠就滾多遠,最好是這輩子永不相見啦。

卓琪華的內心有些小矛盾,既巴望著經過莊子時,莊子裏空無一人,她看錯了呂計這種人,其實他還是挺善良的,嗬嗬嗬……

同時又有另一個聲音告訴她,別做美夢了,他就是一個大變態,嘎嘎嘎……

兩種聲音在她的腦海中交錯出現,爭吵不休。

有個成語叫什麼來著?

事與願違?

樂極生悲?

心想事成?

不管是哪一個,都不足以描述卓琪華此刻的心情,她的心都碎了啊。

不過是剛剛走上坡頂,還未下坡呢,卓琪華便覺得通體發涼,有兩道不懷好意的視線落在她的身上,看得她全身不舒服,如有實質般,使得她的身體不由自主地戒備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