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少年不共此山齊
滿街的人都望著他們。
林嘯風對攔路的兩位陽光一樣的少年男女很有好感。
他也有過花樣年華,熱血年紀。
於是,林公子立刻拉緊韁繩,白駒止步,在馬上客客氣氣地拱拱手,說:“二位有什麼事?為什麼攔我的路?”
餘七藍袍衣角一甩,拱手為禮,高聲道:“閣下是不是江南四公子之一的林嘯風林公子?”
“正是。”
“在下餘七,見過林公子。”
“餘七?”林嘯風不禁為之動容:“是不是號稱快劍的餘七?”
“不錯。”
餘七挺胸:“在下是來請林公子比劍的,請林公子務必撥劍。”
那是一個劍的時代。
劍客就是那個時代比較受人尊敬的特殊的群體。
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
劍客不等於殺手,殺手可以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劍客要遵從一些準則,比如,比劍就講究雙方一對一公平決鬥,外人隻能看,不能插手。而且一方提出比劍,另一方原則上不能拒絕――那是很沒有麵子的事情。
林嘯風不想比。
他快馬加鞭趕來,是來找小秋的,不想節外生枝。
“我知道你走了很遠的路。”看著林嘯風一身的風塵,餘七說:“你一定很累,很餓,你可以先休息一會,吃點東西填飽肚子,我還可以陪你喝一點酒,然後我們再公平比劍。”
這確實是一個很合理的建議,何況在長安大街兩旁如此眾多的少女崇拜的目光注視之下,林嘯風實在說不出“拒絕”兩個字,他實在丟不起這個人。
他可不能砸了“白馬嘯西風”響當當的金字招牌。
權力、金錢、美女、名利是最容易讓人迷失的東西。權力、金錢、美女比較直觀,大家都看得到,可是名利這東西就不一樣,它是人們腦海中的一種觀念,是一種無形資產。就象一種精神鴉片,慢慢就會上癮,最終無法擺脫。
林嘯風就為“名”所累。
長街並不是適合決鬥的地方。
房頂上卻再合適不過了,既可以有足夠的空間施展,又可以讓更多的人參觀。如果沒有人看,沒有人喝采,豈不成了錦衣夜行?
既為“名”,當然希望知道的人越多越好。
“盡管騎了半天的馬,不過,請放心,我身體素質很好,並太不累。”林嘯風露出讓少女們發瘋的微笑,音調柔和,說得聲音剛好附近的人都能聽到:“我來的時候在棗林園吃了一碗雞湯麵,現在也沒有餓,要比劍我們現在就可以比。”
“好”餘七很高興。
琴嚷道:“我來給你們當裁判。”
“謝謝姑娘。”林嘯風在馬上欠欠身:“請。”
首先縱上屋頂的是餘七,他比誰都急。
他的輕功實用而有效。
――“武功不是用來看的。”這是他最喜歡的一句話。
林嘯風卻不急,他本身就以輕功見長,當然要在人們麵前賣弄一下。
他用的輕功叫“登雲梯”,隻見他就從白馬上輕飄飄地縱起來,身體在空中連變幾個姿勢,輕飄飄地落在屋頂翹起樓簷的一塊瓦片上。
姿勢優美,如行雲流水,引得長街一片叫好之聲,有些少女竟然看得癡了。
白衫長劍,仿佛不食人間煙火。
房屋縱橫,一間連著一間,屋頂上兩人一白一藍,迎風傲立。長街上萬人湧動,人人翹首屏息而待。
人群中有一個人,披著一件藏青的袍子,雙手袖在袖籠裏。半眯的雙眼死盯著林嘯風,眼裏象有把刀子。
這個人就是雍大總管。
他的信息一點也不比餘七慢。
林嘯風還在來城的路上他就已經知道了。
當世著名的鑄劍大師卞三劍所鑄的劍中,有兩把劍為名劍,一曰秦淮,一曰電。
秦淮是卞大師年青時所鑄。當時他風流倜儻,是周遊秦淮煙花之中的名士,所以取了這樣一個名字。
電是卞大師中年所鑄,這時候正是春風得意、雄姿英發,他強調劍的精髓全在一個快字,他希望這把劍快如閃電,取人性命於瞬息之間。
這兩把劍一在林嘯風手裏,一在餘七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