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或然神(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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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然神”,在早期文獻之中,有 “本土神明”“幻造神”“幻想神”“地球神靈”之類的稱呼,但他們和來自奇跡宇宙的神根本不是同一類生物,隻是一種比較高級的“或然現象

”或者“或然生物”。或然神就是人類曾經信仰過、其形象根植於人類文化之中,與人類集體無意識息息相關的特殊或然生物。

而神靈的“權能”也是來自於此。魔法來自於理性、智慧、超我的一麵,而偶爾存在的“賦”“能力”源自於本我。權能,則被認為是來自於人類的集體無意識。魔法與能力都會大幅度消耗施法者的意誌力,但神靈就不存在這個煩惱——或許人類集體就是他們力量的來源,又或者權能本質上有什麼特殊性,沒有任何一項證據表麵

,神明會“力竭”。

與打著打著就變成一條鹹魚的人類法師相比,或然神無疑是強大的。

但問題在於,這些生物的手段,也受到傳的限製。

或然神和奇跡宇宙神靈的差距,遠大於人類文明與聖逐文明的差距。

甚至,如果真的要的話,他們和那些源自於著名虛擬作品、綁定在人類流行文化上的特殊或然生物相比,都沒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甚至對於人類來,或然神還屬於格外容易對付的或然生物了——因為每一個或然神都在人類文化之中留下了濃重的痕跡,隻要翻文獻,總能找到或然神的弱點。

不過這並不是夏吾“好消息”的原因。畢竟,這個地球上的神實在是太多了,每個神都還經過流變,有許多不同的版本,如果隻是初見的話,除了專業的神話學學者,大概絕大多數人都無法分辨那或然神的根

腳。

夏吾的意思是,這下他就不用擔心這樁案件牽扯到其他大勢力了。大康采恩中,任氏集團一向主張自己擁有所有幻想生物的“版權”。甚至在任氏集團的推動之下,好幾個國都已經出台法律,認定幻想生物,哪怕具備類似於人類的智慧

,也沒有完整的人權,而屬於知識產權的延伸。很多幻想生物都被任氏的維權部隊按在地上摩擦之後被帶回任氏的研發機構——順帶一提,這是任氏維權部隊“擊斃同人作者”之外最重要的工作。這些幻想生物,不管在

自己的故事之中是神靈是國王還是其他什麼,都被強大法師收拾得服服帖帖的,其中有一部分後來出現在任氏的各大主題公園。而較大的主權國家也不能容忍或然神的存在。這種神靈與人類集體無意識牽扯很大,對於一般人類來具有很強的精神汙染,甚至他們的言行都帶有社會係魔法的效果。

而偏偏大多數或然神的腦子都有坑,一心想要建立神權社會,對公眾安全都是一個威脅。聖逐內部則在討論要不要賦予這種平凡宇宙的生物以完整人權,還是像對待AI那樣給予部分人權。不過在聖逐整體討論完成之前,聖逐個體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進行選擇

,無需擔心聖逐法律的製裁。對於很多聖逐法師來,或然神就是上好的研究材料。而對於奇跡神靈來,或然神就好像是“衣服”一樣的存在。奇跡宇宙的規律與平凡宇宙截然不同,奇跡神靈沒有記憶、沒有思維、沒有人格,也無法理解平凡宇宙。他們

需要套上某種幻想生物的“軀殼”,才能正常的與人類交流。而或然神則是他們最喜歡的“衣服”——就是名牌一樣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