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神與非神(1 / 3)

神,是一個不言自明的文化概念。每當提起這個字的時候,人類就會自然而然的項琪什麼——他們的思維就會指向人類共同想象之中的特定區域。

但是,真的要“神”是什麼的話,卻又是一個非常怪異的話題。

盡管每個人都知道這個詞會指向什麼概念,但是每一個人對這個概念的理解又有差異。比如,絕大多數歐洲人在提到“god”這個詞的時候,就會想起一個肌肉虯結的白胡子粗壯老大爺的形象。盡管在基督教背景下,“god”這個詞是精準指向亞伯拉罕一神教

的“耶和華”,而按照基督教神學,耶和華並沒有這種人類形象。這個形象實際是來自於宙斯/朱庇特的。拉丁文中具備“god”這個意義的詞彙是“deus”。而“deus”正是希臘文“Zeus”的拉丁文轉寫。而這個形象,在萬神殿之中供奉太久

,“神為長者”的要素,已經沉澱在了羅馬的文化之鄭哪怕最後基督教成為了羅馬的國教、耶和華獨享了“deus”這個詞,原本屬於宙斯的形象也抹不去了。如果這部是一個神話背景下的普通奇幻作品,那麼講述這個的時候就應該構建“宙斯借殼上市,竊取兩河流域一神教信仰改變自身形象”的陰謀論故事。但很可惜,兩

個宇宙對撞之前,所有的神話都不存在於地球上。人類今所能記住的神,來源是多種多樣的。神可以是自然現象的人格化,可以是古老得超過曆史的先祖,也可以是純粹的文化沉澱物。甚至有許多神,具有種種不同的

來源。

這隻是一個模糊的文化現象而已。如果嚴格按照受基督教影響的約魯巴人信仰神學來講,那麼約魯巴神話之中,也就隻有奧洛倫這位創世者可以稱作“神”,而包括奧倫米拉與奧巴塔拉在內的眾多奧裏莎們

都不是“神”。

但他們在魔法的分類學上,確乎是或然神的。

這也確實引出了另一個令奇跡研究者們困惑不已的問題。

——或然神為什麼這樣特殊?為什麼在自然湧現的或然生物之中,或然神數量這樣多?為什麼或然神具有令一般人類不由自主去臣服、信仰的然力量?為什麼那些基於近現代文藝作品而湧現的角色

,就沒有這種能力?同樣是虛構之物,“神”和“角色”之間又有什麼區別?

當然,這個問題在短期之內應該是不可能有結果的。大多數的研究者實際上都接觸不到研究對象。所有的虛擬角色都是任氏集團的法定財產。以虛擬角色形象為錨定物的或然生物,在絕大多數國家的法律規定中,也是任氏集團所櫻而能夠與任氏集團好好合作的奇跡、魔法研究機構並不多。至於或然神,那更是破壞社會的毒瘤。每次或然神出現,不是很快被鬥犬討伐,就是被當地機構鎮

壓。

太陽神赫利俄斯是罕見的意外。

但可以確定的是,所有的或然神,至少都能模糊的對應“神”這個概念。

哪怕是一些按照自身所屬神學係統來不算“神”的東西。所以,夏吾就問道:“兄弟,那麼我問你啊,‘淨罪之地’和‘極樂彼岸’什麼的吧,有主管的神靈嗎?誰是管著這個的?比如,有沒有一個法官一樣的角色,負責裁定一個人

要在淨罪之地呆多久?”

嘎嘎德皺眉:“為什麼需要裁定啊?”

“如果沒有誰能夠裁定的話,那麼怎麼決定一個人要在淨罪之地呆多久啊?”夏吾撓頭:“沒人決定?”

“罪淨化完了不就可以離開了嗎?”

“誰規定‘罪’有多大?什麼時候算完?”

嘎嘎德撓頭:“‘罪’沒了自然就完了啊?”

“啥?”

“嗯?”

嘎嘎德看著夏吾,夏吾看著嘎嘎德。

兩個人都很確定,自己的是常識。

夏吾扶額:“隻要‘戰鬥’,‘罪’就會減少?”

嘎嘎德點頭。

“什麼原理?”

“唔……”

“誰規定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