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我吃飽了。”蘭聽雨放下刀叉,綻放燦爛地笑容看著他。

他抽出紙巾,幫她擦嘴角的奶油。

“呃……”她臉微微一紅,不知道怎麼辦。

“休息一會兒再走吧。”

“好啊……”她頭暈暈地,“呃……你請了我,我也會回請你的。雖然我沒那麼多錢,但是我請你吃便宜一點的就是了。不過,一樣會很好吃的!禮輕情意重嘛,最重要的是心意!”

“不用了。”他難得露出笑容。

“那怎麼行?無功不受祿……”

“那你做我女朋友吧!”不是問句。

“……”這個轉變是她沒想到的,“我……我又不是認識你……”

“我叫文翰倫。”

“……我叫蘭聽雨。”在別人自我介紹後她也條件反射地說出了自己的名字。

“那我們算是認識了。”文翰倫低頭吻住她的紅唇。

“……”蘭聽雨整個人都石化了。

隻是淺淺一啄,他抬起頭,輕笑:“聽雨,別憋氣。”

“啊——呼——”她努力呼吸。

“還想吃什麼?”

“呃……水果刨冰。”思路被拐跑,順帶,人再也拐不回來。

【番外的番外】

一個月後,在文翰倫求婚的時候,蘭聽雨才想起:她什麼時候就成了他女朋友了?

不過,說不是的話,她就很吃虧,因為他第一次請她吃大餐的時候就已經親過她的嘴,牽過她的手了,而且這一個月以來極盡所能地吃她豆腐……

當然,他也付出很多,每天找那麼多時間陪她,請她吃那麼多好吃的東西……

那就算是女朋友了?

不過,求婚也太快了吧?

但是,如果不答應,他翻臉讓她還那些大餐的錢怎麼辦?想起來就體寒,於是她馬上點頭。

戴上戒指後,她才想起:“我們還沒見父母呢!”

“那我今天去你家好了。”

“……”

她怕被小妹家暴,於是經過他的同意將戒指取下來放在身上。

又一個月,他要結婚。

“這麼快?!”

“感情無關快與慢。我對你不好嗎?”

“呃……”太好了!而且,吃得很好,要是不同意的話他可能會翻臉吧?那她以後會不習慣的,還會欠他好多飯錢……她都還沒找到工作,是窮人啦……

“聽雨?”

“呃……那個……那你可不可以答應我一件事?”她怯怯地問。

“什麼事?”

“要是結婚了,我們不可能天天在外麵去吃飯……可是我自己又不太會做……”

“我做!”他毫不猶豫地說,他就知道這個老婆很好娶。

“我隻是擔心不好吃。”

“……我可以學。”

“你還沒學會哦?!”

“我會盡快學會!”他咬牙。

“我要證書!”學個廚師應該要三年五年才對!

“那好,我給你廚師證,你給我結婚證!”

“好!”她覺得自己應該不吃虧,就算以後要離婚,至少能先用他的錢吃很多好吃的!

於是,在相識四個月後,他用廚師證換來她簽下的結婚證。

(全文完,此坑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