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會這麼快!來不及細想,剛一著地的斯坦因已經舉起大刀,刹那間來到了羅傑的麵前,舉刀過頂,直接看向羅傑!羅傑一晃,人已經繞到了刀的左側。不待他揮劍反擊,那把大刀就像是被吊環拉住了一樣,竟然硬生生地凝在了半空!
這一擊明明蘊含著如此強大的鬥氣,居然說停就停,發出動作與強製結束動作所要花的鬥氣的量無疑是一比三。
不等羅傑繼續計算,這把大刀已經橫著砍了過來。羅傑這次在想要瀟灑地避開是不可能的了,事到如今,他隻能用難看的倒地滾滾出攻擊圈。
姿勢是醜了點,但是羅傑還是在千鈞一發之際躲開了。他在地上倒滾了幾圈,然後狼狽地站了起來。他的密劍在此時起不到任何作用,因為羅傑尷尬地發現自己居然跟不上對手的動作。他失去了自己最大的優勢,當然在瞬間處於下風了。
因為攻防節奏太快了,所以密劍的作用完全沒能體現出來。而且過快的舞動密劍一個不足是在控製上十分困難,另一個更重要的不足是在於密劍本身柔軟,在快速舞動之下很可能由於空氣的摩擦而導致還沒有遇上對手,自己就先彎曲了。這樣的話,密劍還不如普通的劍。
正如肯尼迪對羅傑所說的:“密劍在對戰實力相等的對手時,你會大占優勢。在對戰實力高出你的對手時,如果對方不以速度見長,你也會具有一定優勢。但是如果你的對手不僅比你強而且還是速度型的話,逃不了就不要再用密劍了,用普通的大劍效果會更好。”
其實,羅傑並不是跟不上斯坦因的速度。雖然他的速度提高了一倍不止,但如羅傑拿出全部的本事,羅傑也是可以跟上的。隻是即使跟上了,羅傑密劍揮出的速度也絕對比不上斯坦因。這才是最重要的原因,斯坦因此時的招式都是簡單至極,不是砍就是劈。但正因為簡單,所以他快!而羅傑的招式一旦這麼簡單,密劍的攻擊將毫無為例可言。
羅傑的額頭沁出了汗水,他明白了自己的幼稚,到底是七階騎士,和他這個剛剛達到六階的人是不可以相提並論的。人家一用鬥法,自己就招架不住了。
然而此時斯坦因卻並沒有急著追擊羅傑,他對自己有著絕對的自信,看著站在那裏喘息的羅傑,斯坦因臉上浮現出一絲不屑的神情,“怎麼了,臭小子。我的‘狂舞’該不會把你給嚇傻了吧!你現在不插手這件事情,給老子該幹嘛幹嘛,老子就懶再揍你了一頓了!”
“原來叫做狂舞嗎?果然,就像是一個瘋子在胡亂揮舞一樣。”羅傑暗自思付道。
不過即使是打不過,羅傑會害怕嗎?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羅傑的眼神依舊冷冷的,“哼,‘狂舞’,我看是‘瘋舞’才對!你不要以為你自己胡打一氣我就怕你了!快把人放了!”
“什麼,你這臭小子!你敢再說一次試試!”斯坦因的怒氣再次被點燃了。暗想:“老子給你台階你不下。你不下,你看老子用什麼手段收拾你!”
羅傑的眼中依舊一片冰涼,“我再說就再說吧!有什麼了不起!那個瘋子舞,你快把熱給我放了!”
斯坦因怒極反笑,“好,你這麼想死,老子成全你!鬥法——狂舞!”說著,斯坦因身上的殺伐之氣再次釋放出來。
羅傑心裏一緊,知道接下來的戰鬥會更加嚴峻。但是他想要完成的事情,豈是情況危急所能阻攔的?大不了同歸於盡。
羅傑的頭腦在這方麵特別的一根筋,隻要是羅傑認為必須要堅守的事情,他就絕對不會鬆口,哪怕是死。
眼看著斯坦因就要衝過來了,一場激烈的戰爭又要拉開帷幕了。一個沉鬱地聲音忽然想起,“夠了,斯坦因你快給我住手。”
麥基身旁的英俊青年聽到聲音後,略感失望地說道:“這樣就收場了嗎?真遺憾,還想看看他本事到底有多大的。”
一位身穿白袍的老人健步如飛,輕飄飄地來到了斯坦因和羅傑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