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險惡的時候,正是拚人品的時候。這樣的道理不管用在哪裏,似乎都會成立,不管是愛情,友情,還是親情。
看一個人對你是否真心,就看你最艱難的時候,這個人對待你的態度;看一個人的人品如何,就要看遭遇險境,事關其個人利益時,他會采取怎樣的做法。
前陣子,網絡上流行一篇名為《分手即見人品》的文章,寫的是孟小冬跟梅蘭芳分手時,彼此所做的一切行為。
今年夏天結束之前,我在一檔節目裏,也看過了一場所謂人品的較量。
這檔節目一向打著嚴肅的旗幟,卻走著搞笑的路線。這一次,終於爆發了一個有關人性的話題。
具體的問題是這樣的:有兩艘船,一艘船上百餘人,另外一艘船上唯有賈玲一個人。
這兩艘船都被歹徒控製了,但一百餘人的那艘船有活命的機會——隻要將船上的按鈕按下,另一艘船會爆炸(賈玲也就“死”了),那麼他們就可以得救。
那麼現在問題來了,到底要不要按下這個鈕?
現場的105位觀眾,有超過2/3選擇了“應該按鈕”,然後激烈的辯論開始了。
雖然最後,在蔡康永反向倒戈由按鈕變作不按鈕之後,在高曉鬆一番深有哲理的解說之後,大家都正了三觀重新選擇了不按鈕。但無疑,拜大家最初的選擇所賜,賈玲在第一場就已經“光榮犧牲”了。
今天我把這個話題發到了我的“圖書交換群”裏。這個群裏,我不敢說200多個人全部是知識分子,但起碼都是熱衷讀書的青年朋友。
但我沒想到的是,三個肯發言的男生,竟一律選擇了按鈕。
我不服氣,有些激動地質問其中一個:“如果對麵不是賈玲,是你媳婦呢?”結果,對方依然一副視死如歸的豪言壯語:“按!”話語未落,還刻意加一句:“她死了,我大不了陪著她死。”嗬嗬嗬。真的可以這樣輕易決定別人的生死嗎?
然後,另外一個男生舉出2002年俄羅斯軍隊為了殲滅*犧牲掉129人的真實事例來說服我。
可是,這根本就是兩碼事。當時是局勢所迫,殺人是為了救人,雙方當事人都沒有選擇的餘地。
可現在呢,第三方(歹徒)給了其中一方一個機會,一個活命的機會,同時也是一個考驗人性的機會。
為了徹底征服我,他們還舉出了“事情總要有個決斷”“心不狠不足以活命”等等企圖說服我是“婦人之仁”。
我笑了,我的“婦人之仁”僅僅因為我是個女人?
後來,我們又談到錢的問題。
我問:“如果給你一個機會做大官,你會貪汙嗎?”
他們斬釘截鐵地回我:“不會。”甚至舉出日常生活裏,如果真的有貪汙的心,公司分配出去買辦公用品就可以回來多報銷啊。
聽完這些,我唯有嗬嗬嗬。
請問:100塊和100萬的差別在哪裏?
我相信這個世界上永遠都有清者自清,麵對金錢誘惑仍可眼睛都不眨一下,牢牢地守著做人的底線,做個正大光明幹幹淨淨的人。但我真的懷疑,如果真有一百萬現金砸在你麵前,是否真的能做到不為所動——畢竟,很多人沒有親眼見過100萬、1000萬究竟代表了什麼。
此時,另外一個男生說:“不管多少錢,偷100塊是偷,偷100萬也是偷,本質上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