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東湖賓館,蜜雪兒在車內心潮起伏,頭腦中的眩暈感遲遲不能消散,心髒在撲通亂跳,手臂上起雞皮疙瘩,額頭帶著層虛汗。
她感覺自己完成了一場生死大冒險,在危機四伏的魔窟裏見到了關底的惡龍,跟對方聊了聊後勝利逃了出來。
“見鬼,我為什麼要怕那個混蛋?為什麼要答應跟他合作?他明明沒什麼大不了的,這一切應該是他來求我。”
危機過後,蜜雪兒為自己的怯懦做辯駁,猶如走夜路的人吹哨壯膽。她從隨身帶的包包裏取出汗巾,還對著後視鏡補妝。
鏡子中能看到後排座位上堆著的‘樣品’。衣服鞋帽,首飾香水化妝品,應有盡有。
在收集‘聖光’情報的過程中,蜜雪兒對時不時公開露麵的林婉和黃鸝等集團高層有過專門研究,發現這批精英在穿著打扮上絕對拚的過世界一流權貴。
轉過身,隨手一抓,蜜雪兒手裏多了個亮金色的小巧坤包。細細的金鏈子下掛著大概巴掌見方的包包,金色的花紋,金色的裝飾,金色的皮料。
單純堆積的金色很容易給人庸俗的暴發戶感,但這款亮金包包卻做到了華貴典雅,不失靚麗,用來配素色的衣服再合適不過。
蜜雪兒個子小,平日就不喜歡穿太濃烈色彩的服裝,這會讓她顯得像小孩。所以她格外需要這麼一款彰顯身份地位,瞬間區分出品位和氣質的飾品。
愛了!
小洋妞把自己原本的包包丟開,將裏頭的隨身用品換到亮金坤包裏。以她的估價,光是這個坤包的價格就至少在兩千美元。
如果能確認是某個藝術大師的手工,那麼價值還能再翻十倍。
包包的價格如此,其他‘樣品’更是一件比一件貴。比如林婉佩戴的那條項鏈,拿到紐約的拍賣行去賣個百萬美元是絕對沒問題。
“那個壞蛋等於花了幾百萬美元來收買我。哼......,我不過是跟他暫時停戰,才不是就此罷休。”
蜜雪兒開車於深夜返回hk,隔天走外交通道帶著大包小包的‘樣品’飛回美國。她是被召回去蘭利總部述職的,但大小姐現在放飛自我了,理都不會理CIA的那幫老白男。
蜜雪兒在紐約曼哈頓有自己的住所,位於中央公園的東南側,高層住宅樓的整整一層。這是她十八歲的生日禮物,足有七百多平米,售價一千多萬美元。
小洋妞住在離地三四百米的高層,近四米的戶內空間非常寬敞,每天起床能透過落地窗看到晨光中的紐約全景,俯瞰蜿蜒的哈德遜河。
巨大的住所隻有六個臥室,功能性區域非常齊全。哪怕女主人不在家,也有保姆和管家二十四小時照顧,確保房間的舒適。
蜜雪兒回到家裏就跟公主似的,不用做任何事就能享受這世間最美好的生活——正因為如此,無聊透的小洋妞才會跑去CIA尋找刺激。
剛進家門,保姆就指了指廚房方向。蜜雪兒走過去驚道:“媽媽,你怎麼在我這裏?”
有個上年紀的白人老太太正在做晚餐,兩個專業培訓的仆人打下手。見到女兒回來,她抬起手讓仆人解下圍裙,上前給蜜雪兒一個親切的擁抱。
“我的寶貝,我都快有半年沒見到你了。快讓我看看。”老太太滿臉寵溺,拉著蜜雪兒來回轉。
小洋妞像個娃娃般被擺布,無奈的懶懶吐槽道:“媽媽,我都快25歲了。我不想被你天天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