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1 / 3)

這是十?一之前最後一次周末了。如果這個禮拜還要加班,那我將破公司一項新記錄:連續加班半個月不回家。其實原先的記錄也一直是我保存的,兩周。連續兩個禮拜我都是在公司度過的。不過這次的記錄我決定不破了,因為我想在十?一長假回一趟老家,畢竟一年沒見父母了,想得慌。老栗在這方麵還是挺善解人意的,未待我開口,他主動要我周五上午回家,周末不用上班,去買返鄉的車票。

再在公司住幾天,我都會忘記了昌平的家了。樓下的老頭老太太們還以為我搬走了,聽說他們還時常談論我呢。記得上一次回家時,我請鄧楠吃了頓飯。我們倆在一起吃飯的機會越來越少了。他雖然沒畢業,但已經開始忙著幫社會弱勢群體打官司了。他笑著說,現在他在圈裏也算成了點名。我說我為他自豪。他卻說,不是法律界,是黑社會。好多人都想要他的命。我開始擔憂,他卻哈哈一笑——讓他們盡管來吧!

我還幫王明找了一份工作。當初我就覺得飯店的工作不適合他,因為他屬於靠蠻力賺錢的主兒,端盤子清潔衛生這種工作他做不來,賺得也太少。我利用空閑時間聯係了一下公司附近的一家工地,他可以去那裏做小工。供吃住,薪水也豐厚得多。

“好好幹啊!”我拍著他的肩膀說,“別小看這個,我現在的頂頭上司當初就是從工地小工幹起來的!”

可惜上次回家沒有看到小馬。他白天賣家電,晚上去練琴,時常夜不歸宿。看來,今天想見他也要等到三更半夜。我上樓,打開門。

令人驚喜的是,小馬竟然在家。

“兄弟啊!”他一把將我抱住。

“哈哈,多長時間沒見了?一個多月了吧?”

“我還以為你失蹤了呢!要不是王明偶爾回來一趟告訴我你還活著,我真要去報警了!”

“這不是回來了麼?我看看——嗬!胖了點嘛!”

“動不動就和於耀他們在一起喝酒嘛!啤酒肚!”他拍拍肚皮。

“哦……那個紈絝子弟。”

“那可是我們樂隊的節奏吉他加主唱,你叫他紈絝子弟,他可要偷偷抹眼淚的。”

“當然不能當他麵叫!我們又不熟。”我說。樂隊的四個人中,隻有於耀家庭條件最好。聽說他老爹開了個加工床上用品的工廠。作為一位老板的兒子,他做起紈絝子弟是很正常的。不過,我倒並沒有瞧不起他,我和他聊過幾次,還是個挺有才華的家夥。

“喂,你今天怎麼沒上班?不會是為了你那‘遠大理想’把工作給丟了吧?”

“沒有。我們老板把假冒偽劣產品賣給了消費者協會的主席,結果被停業整頓。”

“啥?”我瞪大眼睛,“真有這麼點兒背的人?”

“當然不是,我開玩笑的,”他樂嗬嗬地擺手,“總之是有點事情沒辦明白,被停業了,我們老板說這是小事一樁,明天就能夠重新開業,今天先休息一下,晚上等他的電話。”

“真幸運!百年不遇一次你休息,偏偏今天趕上了!”

“是啊!今天不醉不休!”小馬掏出手機,“我聯係於耀和豬拱嘴,俺們那鼓手老定今天怕是出不來,不過他倆就足夠給咱們樂子瞧了!”

既然有客人來訪,就不能不打掃一下房間。我開始收拾屋子。把物品擺放得整整齊齊,把地拖得幹幹淨淨。這段時間,小馬一直打著哈欠看著我忙忙碌碌。我真不理解小時候他的媽媽到底是怎麼教育他該如何接待客人的。

沒多久兩個人就來了。於耀打扮得幹淨利索,比古慈還要像白領。豬拱嘴就不行了,邋裏邋遢,披頭散發的,活像剛從墳墓裏麵被挖掘出來的一般。這有錢人和沒錢人真的一眼便可以看出來。

“這麼搞成這樣?”小馬問豬拱嘴。

“我宿醉未醒……”豬拱嘴嘶啞地回答。看樣子他早上連臉都沒洗。